交通銀行全國首推“好享貸”,為客戶提供額外的專享額度,最高可達15萬。該額度可在家電套裝、高級百貨、名錶珠寶、家居裝修、傢俱購買、高檔宴會、旅遊度假、婚紗攝影、進修培訓、教育課程等類商戶廣泛使用,涵蓋生活方方面面;在指定商戶範圍內所有1500元或等值外幣以上的銀聯線路交易自動計入好享貸額度,並自動為客戶分期付款,客戶原有的信用額度仍可使用如常。
目前申請好享貸,只有交通銀行信用卡中心特邀持卡人才能申請,起始金額為1500到3000元,可分為12期或24期
要想申請交通銀行信用卡好享貸,必須清楚它的收費標準,好享貸每月收取全額入賬本金的0.72%作為手續費
規則舉例:客戶單筆消費10,000元,分12期,每月手續為72元,手續費總計72*12=864元。
交通銀行信用卡好享貸申請方法
1、接到客服專員電話時立即激活;
2、登錄交通銀行信用卡短信密碼版網銀或證書用戶版網銀激活(須首先至交通銀行櫃面開通短信密碼版或證書用戶版網銀服務);
3、登錄交通銀行信用卡手機銀行激活;
致電“好享貸”服務專線(工作日的9:00-18:00)激活。
交通銀行信用卡好享貸款申請說明
“好享貸”是依特選的交通銀行信用卡主卡持卡人(以下稱“持卡人”)的申請,為持卡人指定主卡提供專享分期額度(以下稱“好享貸額度”),且對符合本細則規定條件的消費交易記入好享貸額度並自動生成分期還款計劃的業務(下稱“本業務”)。
特選持卡人如有申請意願,可通過交通銀行客服熱線、網上銀行、手機銀行等銀行認可的方式指定信用卡賬戶申請本業務。交通銀行將根據持卡人申請當時的信用情況等最終決定是否批准。
業務申請時,持卡人需在交通銀行設定的選項內自行設定使用好享貸額度的單筆交易起始金額(下稱“起始金額”)和固定分期期數(下稱“分期期數”)。持卡人可在獲批後的90天內(含90天,下稱“有效期”)修改前述設定,但修改後的方案僅適用於此後新發生的消費交易。
本業務申請獲批後,持卡人可在有效期優先使用好享貸額度進行消費交易。單筆消費交易超過起始金額的交易(下稱“原始交易”,原始交易僅限以人民幣記賬交易,包括銀聯渠道境外交易和預授權交易)將按持卡人設定的期數轉為分期付款交易(下稱“分期交易”)。分期成功後,持卡人分期向交通銀行償還本金並支付分期手續費。但以下類別的商戶及交通銀行認為的與其他高風險商戶進行的交易不適用本業務。不適用本業務的商戶類別及商戶名單可能不時發生調整,持卡人可至交通銀行信用卡網站具體查詢。
持卡人可在申請時在銀行批准的好享貸額度範圍內選擇好享貸額度上限(千位取整,且不得低於起始金額),有效期內持卡人可根據需要隨時申請中止使用好享貸額度(不支持部分額度的中止)或恢復使用好享貸額度,有效期屆滿,好享貸額度將無法再使用。
原始交易無需持卡人另行申請,每筆入賬時自動按持卡人選定分期期數生成分期計劃,按月計收本金和手續費。實際分期金額(以下簡稱“分期金額”)為原始交易金額扣除分期時交易賬戶中超額還款部分(如有)所得金額,如經計算的前述金額低於人民幣1500元將不再進行分期,須在當期還款日前全額還款。同一天如有多筆交易需進行自動分期時,按交易入賬時間順序實施。尚未使用的好享貸額度如不足以進行相關交易時,在信用額度的可用額度足夠的情況下,該筆消費交易將全額使用信用額度完成,但不自動生成分期還款計劃。
本業務的分期手續費費率每月最高僅0.72%,手續費按以單筆實際分期金額為基準計算。交通銀行在按監管要求完成相關價格報備和公告等必要手續後,可調整相關手續費率,持卡人可至交通銀行信用卡網站作具體查詢。
分期期數自分期交易入賬後首個賬單週期起算,分期金額及取消分期後入賬金額不享受最低還款額待遇,持卡人需每月全額償還此部分欠款。
好享貸額度不可循環,已使用的好享貸額度亦不會因還款、退貨、取消分期等情況而自動恢復。對已獲批好享貸額度的客戶,交通銀行有權對好享貸額度和有效期進行定期回顧。
本業務下已分期交易金額和期數不得更改;對於已分期的交易,不可以對各期金額再次申請分期。持卡人可以申請提前終止分期還款計劃,但需一次性償還剩餘各期本金和手續費。
已成功使用好享貸額度的持卡人若發生退貨,退貨款項將優先抵扣本業務下的分期欠款。抵扣規則自最先分期成功的且分期未結束的交易的最後一期分期金額開始順次向前抵扣,直至退貨款項全部抵扣完畢為止。
持卡人的指定信用卡賬戶若在本業務使用期間由於賬戶銷戶、註銷卡片、賬戶被凍結等原因變為狀態不正常,或交通銀行因合理理由認為其資信狀況發生惡化,或存在賬戶非法、違反監管規定或不當使用的情況導致該賬戶不再適合進行分期交易,交通銀行無須通知,可立即停止對相關交易提供自動分期服務且該賬戶下的所有分期還款計劃將於發生上述情況之時視為全部即時到期,持卡人需一次性償還剩餘各期本金和手續費,好享貸額度也將同時被取消。
已申請本業務的持卡人不得同時申請或適用交通銀行推出的其他信用卡大額分期業務(如分期寶業務)。如有違反,交通銀行有權立即取消持卡人所有分期業務資格,按本條款細則第12條規定執行。
交通銀行僅提供信用卡分期交易金融服務,並非相關商品或服務的供應商,與商戶亦不具有任何代理、擔保、合夥、聯營、承包、僱傭、特許權授予等關係。持卡人與商戶之間的商業行為,以及有關商品或服務質量、配送、退換貨、產品責任和售後服務等相關事宜均由商戶負責。若持卡人與商戶之間就前述事項發生爭議,交通銀行可協助持卡人與商戶協商處理,持卡人亦不得以與商戶的任何爭議拒絕向交通銀行償還信用卡欠款。
如因法律法規或監管規定發生變化,致使本業務需作出重大調整,交通銀行保留按監管規定,提前終止本業務的權利。交通銀行有權在中國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修改本活動條款及細則(包括但不限於延遲或提前終止本活動、修改費用標準等),並於交通銀行信用卡網站或其他相關渠道公告後生效。持卡人如對本活動條款及細則有任何疑問,可要求交通銀行予以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