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考報考基層工作經歷:沒合同或沒交社保行不行?

2016年國考報名剛結束,我大學畢業後在一家公司工作了兩年多,但是沒給籤勞動合同,也沒有繳納社保,只是每個月都發工資,於是這次報名產生了問題,大家都知道筆試後面試前還有一個資格審查的過程,對於要求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一定會審查相應的證明材料,於是我就不知道自己這種情況到底能不能通過資格審查,在網上一查,發現有同樣問題的人很多,回答不一樣,有的說只需要單位開蓋公章的證明就行,不用社保或勞動合同,有的說需要社保,最後我自己弄明白了這個問題,現在把經驗寫下來,供之後要報名省考的朋友們借鑑。

方法/步驟

首先,大多數的公考在筆試成績公佈之後都會在相應的人事考試網站上發佈面試公告,其中自然也會說明資格審查要提交的各種材料。所以不確定自己這種情況能不能通過資格審查的可以到網上查一下去年這個單位的面試公告,畢竟每年的面試公告都差不多,如果按照去年的情況可以通過資格審查,今年就可以報考這個職位。這裡我用遼寧省國家稅務局來舉一個例子,就在百度裡輸入“遼寧省國家稅務局 2015 面試 ”這樣幾個關鍵詞,然後搜索。

公考報考基層工作經歷:沒合同或沒交社保行不行

公考報考基層工作經歷:沒合同或沒交社保行不行

如上圖所示,遼寧省國稅局在資格審查階段關於基層工作經歷證明形式的問題就很清楚了,“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基層工作經歷證明,並註明起止時間和工作地點;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相應勞動合同或繳納社保證明。”

筆者今年要報考的職位恰好也是需要兩年基層工作經歷的,在其去年的面試公告上也是寫了如上那些話,於是我就聯繫了之前公司的老大,問能不能給補開一個勞動合同,徵得同意後我才報的這個職位,通過了報名階段的資格審查。我查了國考去年很多單位的面試公告關於資格審查材料的說明,下面我會說一下自己的總結。

多數情況下關於基層工作經歷的證明都是這麼寫的,我自己想了一下原因,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這些單位公章管的相對嚴格,所以提供人事部門出具的基層工作經歷的證明即可,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公章管理相對鬆,所以得提供勞動合同或繳納社保的證明。

但是關於這個證明的材料,還有要求更嚴的,有的寫的是“提供勞動合同和繳納社保的證明”,有的寫的是“提供勞動合同和繳納社保的證明(國家規定不繳納社保的出具單位人事部門加蓋公章的情況說明)”,這些職位我都給篩掉了,省得到時資格審查過不了,筆試通過了也白考。

如果你還是有疑問,或者查不到去年這個職位的面試公告,在職位表上面有職位對應的諮詢電話,打電話諮詢報考單位自己這種情況能否報考。

最後,如果你幸運的通過了筆試,在準備面試之餘,也可以參照去年這個職位的面試公告,準備一下資格審查要用的各種材料,省得到時候手忙腳亂,祝考碗族們都能“成公”^_^

經歷, 合同, 公考, 基層工作,
相關問題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