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申請商標可以自己辦理嗎?必須找代理嗎??

《商標法》第4條規定: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業者,對其生產、製造、加工、揀選或者經銷的商品,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商品商標註冊。

商標註冊申請人的範圍:必須是依法成立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以及符合《商標法》規定的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兩個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共同向商標局申請註冊同一商標,共同享有和行使該商標專用權。

國內的商標註冊申請人辦理商標註冊申請有兩種途徑:

一是自行辦理,即由申請人直接辦理商標註冊申請;

二是委託依法設立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兩種途徑的主要區別:

1、發生聯繫的方式方面,

2、提交的書件方面,

3、文件遞交方式方面,

注: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在中國申請商標註冊和辦理其他商標事宜的,應當委託依法設立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但在中國有經常居所或者營業所的外國人或外國企業,可以自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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