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簡明瞭解《婚姻法》??

社會生活是以家庭為單元的。家庭則是考婚姻關係維繫的。每個人一生中可能面臨著不同的婚姻狀況。隨著社會的不斷髮展,隨著離婚率在我國不斷的提升,人們在社會生活中越來越應用《婚姻法》。瞭解下《婚姻法》,增強法律意識,有助於更好的生活。

工具/原料

書籍,電腦

方法/步驟

經常聽到老人們講,這孩子還不結婚,還在談戀愛,還沒耍夠。是啊,人生總是圍繞著上學,工作,結婚,孩子來轉的。結婚年齡到了,那就是指男的不早於22歲,女的不早於20歲。

如何簡明瞭解《婚姻法》?

想結婚了,總要登記領結婚證吧,去哪裡呢?不要走錯了。不能去法院,而是去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去辦理。人感冒了,喊未來的老婆代我去吧。這可不行,結婚必須雙方親自去辦結婚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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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了,這下好,以前的是個人的,現在的收入是大家的了,工資,獎金要管好,做生意掙點錢也不容易,存點錢,買房子,拉了債務可不好,大家共同承擔債務,思想壓力大。夫妻雙方都有撫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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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了孩子,責任就更大了,不管孩子跟爸爸姓還是跟媽媽姓,都必須承擔起撫養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孩子對父母也有贍養扶助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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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時間,情為何物?有聚就有散。有合就有分。離婚只有兩種形式。一種是自願離婚。也就是人們通常說的好聚好散。習慣叫做協議離婚。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經婚姻登記機關同意後發給離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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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種是訴訟離婚。離婚訴訟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離婚起訴書。很多人經常說離婚難,的確,因為人民法院辦理離婚案件應當調解。很多人在離婚訴訟中經常責怪法官幫對方說好話,懷疑法官收了對方的好處。其實這太冤枉法官了。因為勸和好正是法官的責任所在。在通常情況下,法官都是判決不準離婚的。

如何簡明瞭解《婚姻法》?

《婚姻法》中最應該瞭解的就是第三十二條。該條規定了經調解無效應當准許離婚的情形。其中有兩條廣為人們熟知。一是重婚或則是有配偶與他人同居的。也就是通常所說的有外遇。二是因感情不和分開居住滿二年的。其他的就包括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如何簡明瞭解《婚姻法》?

經常看到新聞上報道毒打孩子或老人或則是對孩子和老人不管不問,讓孩子老人忍飢挨餓。其實,這都屬於《婚姻法》的調整範圍。遇到這樣的情形,可以向居民(村民)委員會提出救助措施,性質嚴重的還可以向公安機關尋求保護。

如何簡明瞭解《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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