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業祕密案件中,也不是在所有的情況下都適用“停止侵權”的民事責任承擔方式,一般情況下,法院要判令被告承擔停止侵權的民事責任,應當具備以下四個條件。
方法/步驟
在商業祕密案件中,也不是在所有的情況下都適用“停止侵權”的民事責任承擔方式,一般情況下,法院要判令被告承擔停止侵權的民事責任,應當具備以下四個條件:基於原告的訴請;商業祕密權利的合法和有效存續;商業祕密權正在受到侵害或存在受到侵害的可能;侵權行為有有停止侵害的可能。
如需進一步瞭解這個問題,可參閱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商業祕密法律實務精解與百案評析》(北京市安理律師事務所唐青林主編)。該書針對這個問題有專門闡述和介紹。該書的作者唐青林律師系商業祕密領域專業律師,辦理了大量涉及侵犯商業祕密的案件、有豐富的實踐經驗;曾代理在最高人民法院審理的商業祕密案件並獲勝訴判決,專業論文曾發表在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主編的《民事審判指導與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