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往來港澳通行證,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簽發給中國內地居民因私往來香港或澳門地區旅遊、探親、從事商務、培訓、就業、留學等非公務活動的旅行證件。
工具/原料
照片2張,近期(半年內)正面2寸免冠彩色半身證件照(光面相紙),國家公職人員不著制式服裝,兒童不繫紅領巾,所著服飾不能與背景顏色相同或相近(背景顏色為白色),應著有領有袖的衣服,不得著衣領過大或過於休閒的服飾。髮型不得過於怪異,不得染髮,兩側頭髮應掖於耳後或束起,露出耳朵,女同志不得戴耳環、耳釘、髮卡、絲巾、領花、胸花等飾物。為避免反光影響照相質量,拍照時勿佩戴眼鏡、美瞳(隱形眼鏡)。
已滿16週歲的公民,請攜帶二代身份證、戶口本、本人親自到場
對未滿16週歲的公民,應當由其監護人陪同,提交其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監護人是指公民的父親或母親。(父母離異的,由取得監護權的一方作為監護人)申請人由父親或母親以外人員陪同的,由其父親或母親出具書面委託書並提交父親或母親的戶口簿原件、複印件及受託人的居民身份證原件、複印件。
步驟/方法
攜帶上述材料前往公安出入境管理處,進門以後先取號,請注意這裡是不叫號的,請自己留意!
開始複印材料,填寫《內地居民往來港澳地區申請表》,自備黑色或者藍黑簽字水筆。
將填寫好的貼好照片的申請表格和所需材料遞交到受理窗口,並且繳費。如若是國家公務員、銀行職員、現役軍人等國家限制出境人員,請按照《內地居民往來港澳地區申請表》背面的要求,進行相關手續補充。
費用繳納完畢後持繳費單據到郵遞窗口辦理郵遞,按照要求填寫自己能夠收到證件的有效地址。然後返回辦證窗口領取《申請回執單》,至此一切手續完畢,可以回家安心等待。
注意事項
大連:往來港澳通行證 100元/本;一次有效簽註 20元/地;二次有效簽註 40元/地;多次有效簽註100元/地
大連:往來港澳通行證辦理時間為11個工作日;如落戶大連未滿5年以上者需要調用戶口協查函,具體時間依照原戶籍所在地反饋速度,不計入11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