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系統集成企業由於業務需要,需要申請系統集成四級企業資質,系統集成四級企業資質應具備獨立承擔小型企業級或合作承擔中型企業級(或相當規模)的計算機信息系統建設的能力。由於很多企業人員對申報工作不瞭解,下面可以為大家分享一下本公司前一段時間申報四級資質的經驗。
四級資質辦理條件:
1、企業產權關係明確,註冊資本不低於30萬元;
2、企業無觸犯知識產權保護等國家有關法律的行為;
3、已建立企業質量管理體系,並能有效實施;
4、已建立客戶服務體系,配備專門人員;
5、具有對員工進行新知識、新技術以及職業道德培訓的計劃,並能有效地組織實施與考核;
6、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應具有2年以上從事電子信息技術領域企業管理經歷,主要技術負責人應具備電子信息類專業碩士以上學位或電子信息類中級以上職稱、且從事系統集成技術工作不少於2年,財務負責人應具有財務系列初級以上職稱,
7、具有相應的軟件及系統開發環境,具有一定的技術開發能力;
8、從事軟件與系統集成相關工作的人員不少於15人,且其中大學本科以上學歷人員所佔比例不低於60%,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項目經理人數不少於2名(如果缺項目經理人員,可以向IT建設人才網瞭解,本公司之前申請資質也是在那招聘的掛靠人員)。
需達到以上條件才符合申報四級資質的標準。
四級資質認證流程:
根據《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管理辦法(試行)》,申報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四級企業資質的企業應當向地方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提供下列材料:
一、提交申報材料:
1、《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四級企業資質申報表》4份和申報表電子文檔1份;
2、《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四級企業資質申報表》和《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四級企業資質申報表填表說明》中要求提供的所有附件材料1份;
3、第三方資質評審機構出具的《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企業資質評審報告》。
二、資質審批:
地方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以下稱地方主管部門)對申報企業提交的申報材料審核後,將符合條件審批通過的企業材料報工業和信息化部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認證工作辦公室(以下稱部資質辦)備案;對於未通過審批的企業將審批結果告知申報企業。部資質辦對地方主管部門上報的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彙總備案。對於不符合備案要求的企業,部資質辦將意見反饋至地方主管部門,向通過備案的企業頒發資質證書。
總結:以上就是申報四級資質的經驗及流程,如對其還有疑惑,建議可以找一家當地的諮詢公司來解決困惑,這樣會省很多事,同時也解決了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