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同樣,繼承人的範圍也以被繼承人死亡時的情況為準。也就是說,在被繼承人死亡時確定被繼承人都有哪些。例如:某人死亡時,他的近親屬有:妻子、子女、父母,那麼,這些人就是繼承人,遺產也在他們之間分配;如果某人的父母已經死亡,那麼,在某人死亡時,他的近親屬只有妻子和子女,那麼,遺產也就只在他的妻子和子女之間分配。
死亡有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兩種情況,都發生繼承的法律效果。自然死亡,如:醫院確診死亡的時間。宣告死亡,如:因被繼承人失蹤超過一定時間,經被繼承人的近親屬申請,法院對被繼承人作出死亡宣告的時間。
相互有繼承關係的幾個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並且不能確定死亡時間的,按照下列方法確定死亡時間:1、推定沒有繼承人的先死亡;2、都有繼承人的,但死亡人之間的輩分不同的,推定長輩先死亡;3、都有繼承人,但死亡人之間的輩分相同的,推定同時死亡,彼此不發生繼承。例如:在同一車禍中,夫、妻二人都不幸去世,但無法確定他們具體死亡的時間,則根據上述原則,法律推定他們同時死亡,雙方之間互不繼承。他們二人共同遺留的財產,先區分出他們各自的遺產,然後由他們各自的繼承人進行繼承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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