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財務人員如何辦好離職交接?

會計法規定,會計人員應具備必要的專業知識;總會計師由具有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的人員擔任;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的會計機構負債人、會計主管人員的任免應當經過主管單位同意,不得任意調動或者撤換;會計人員忠於職守,堅持原則,受到錯誤處理的,主管單位應當責成所在單位予以糾正;玩忽職守,喪失原則,不宜擔任會計工作的,主管單位應當責成所在單位予以撤職或者免職;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客人員辦理交接手續,一般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會計機構負債人、會計主管人員監交。會計機構負債人、會計主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單位領導人監,必要時可以由主管單位派人會同監交。

那麼會計財務人員如何辦好離職交接呢?

會計財務人員如何辦好離職交接

方法/步驟

一、財務人員離職前可能需要交接的資料:
  1、以前年度的所有憑證、所有賬本;
  2、交接最近3年的納稅申報底單;
  3、將銀行對賬單和賬目上進行核對;
  4、交接現金,並和現金賬進行核對;
  5、如果管理合同,還要交接所有合同,並核對金額;
  6、交接發票,並核對數量;
  7、財務章交接;
  8、公司的進出貨往來有關的賬本,有利於瞭解進貸成本和渠道路財務章交接。

  各類總賬、明細賬核對後填寫有關交接報告,雙方、單位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簽字。

二、交接時需做的其他工作:

  1、打印銀行對賬單;
  2、需向接收人員交代所有納稅申報方式,並逐一進行實驗;
  3、交接過程中有條件的話最好帶上錄音筆。

三、注意幾點:
  1、由於雙方交接,首要的你要找老闆說,需要找會計師事務所做個稅審,這樣會計師事務所就會幫你查了;
  2、所有交接必須做好交接單,交接時必須有第三人在場並簽字;
  3、交接往來賬目時接收人員最好做好筆頭記錄;
  4、交接時,交接人員需在交接單上簽字。(如日後他做的賬出現了問題的話,在法律的角度來講,還是由交接人負責。);
  5、儘量在走之前的一個月內把以前賬核對一次。如出現差錯最好及時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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