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壓式空氣呼吸器報廢后要怎麼處理?

任何物品都有一個使用年齡,超過了就可以認為是報廢了,正壓式空氣呼吸器也不例外,有的客戶使用正壓式空氣呼吸器超過了使用年齡,發現設備基本沒出現過問題,仍要繼續使用,小編提醒大家千萬不要貪圖一時的便宜而使用應該報廢淘汰的正壓式空氣呼吸器,隨著設備材料的老化,安全性能會大幅度降低,很容易出現問題,造成事故的發生。報廢的正壓式空氣呼吸器要怎麼處理,小編告訴您怎麼做。

正壓式空氣呼吸器報廢后要怎麼處理

方法/步驟

1、正壓式空氣呼吸器 報廢的標準

一般的空氣呼吸器使用達到10-12年。因材質老化,空氣呼吸器原件長期使用產生腐蝕、磨損等原因,綜合技術性能都會不同程度的下降,當經過定期技術檢測,判定需報廢時,使用單位即可做報廢處理。不經常使用的空氣呼吸器,經過定期技術檢測認定性能良好,可以適當延長服役期,但最長不應超過15年。

一些廠商採用新型的抗老化的材料生產的空氣呼吸器,其使用壽命要高於普通材料生產的,可以按照使用數名書規定的使用年限使用。

使用中頻繁出現故障,經多次修理無法達到AQ/T6110-2012中表2規定的技術指標和定期技術檢驗機構經檢測認定需要報廢的空氣呼吸器,使用單位應即使報廢。國家標準修訂後,若製造商根據國家標準認定某批次空氣呼吸器不能確保使用者安全時,應採用書面通知形式告知使用企業該批次空氣呼吸報廢。

因使用或存放環境惡劣的其他原因,使用企業應適當縮短空氣呼吸器的使用壽命。但沒有達到報廢年限的氣瓶,可以繼續使用。

正壓式空氣呼吸器報廢后要怎麼處理

2、 報廢空氣呼吸器的處置

報廢的空氣呼吸器應標識,與其他空氣呼吸器分別存放。

產權方應對報廢的空氣呼吸器破壞處置,或交空氣呼吸器生產商處置。應當遵守環境保護法的規定,不隨意棄置、破壞環境。處置時注意不要因棄置不當使報廢部件重新使用,為其他防護措施帶來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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