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註冊諮詢師?

專業分類: (一)公路(道路、橋隧、交通工程); (二)鐵路(軌道、樞紐、橋隧、通信信號); (三)城市軌道交通(軌道、樞紐、橋隧、通信信號); (四)民航(場道、通信、導航、航管、供油工程); (五)水電(發送變電); (六)核電、核工業(核電站常規島;反應堆、核燃料等); (七)火電(發送變電、供配電); (八)煤炭(礦井、洗選煤、煤化工); (九)石油天然氣(油氣地面、海洋石油、管道輸送、油氣庫); (十)石化; (十一)化工、醫藥(化工工程、產品儲運、礦山;化學原料藥、中成藥、藥物製劑); (十二)建築材料(水泥工程、玻璃、陶瓷、耐火材料、新型建材、非金屬礦); (十三)機械(含航天、航空、船舶、兵器、汽車); (十四)電子(電子系統、基礎件、微電子工程); (十五)輕工(造紙、食品、菸草、製糖、製鹽、日用化工、家電、皮革、包裝工業等); (十六)紡織、化纖(紡織、印染、服裝;化纖原料、化纖工程); (十七)鋼鐵(冶煉、軋鋼、金屬材料、焦化和耐火材料、礦山); (十八)有色冶金(有色、黃金、冶煉、金屬材料、焦化和耐火材料、礦山); (十九)農業(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設施農業); (二十)林業(營造林、林產工業、林產化學、生態環境、森林工程); (二十一)通信信息(有線通信、無線通信、通信鐵塔、郵政工程、信息化); (二十二)廣播電影電視(廣播電視發射、傳輸、電影工程); (二十三)水文地質、工程測量、岩土工程; (二十四)水利工程(水庫樞紐、引調水、灌溉排澇、河道整治、水土保持、城市防洪、圍墾工程); (二十五)港口河海工程(港口、航道、通航建築、水上交通); (二十六)生態建設和環境工程(生態建設;水汙染防治、大氣汙染防治、固體廢物處置、噪聲防治、汙染修復工程); (二十七)市政公用工程(市政交通、給排水、燃氣熱力、風景園林、環境衛生); (二十八)建築(含人防工程); (二十九)城市規劃; (三十)綜合經濟; (三十一)其他(按具體專業申請,比如:旅遊工程、商物糧、氣象工程、國土資源、土地整理、減貧工程、移民工程、海洋工程、新能源等)。

工具/原料

諮詢師

專業分類

方法/步驟

註冊諮詢工程師(投資)的專業類別,由全國註冊諮詢工程師(投資)執業資格管理委員會另行規定”的要求,特制定本規定。

、專業類別劃分的原則是: 1.結合我國已經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實際,考慮與國際通行規則接軌的要求; 2.依據工程技術覆蓋範圍與行業管理相結合的實際; 3.有利於推進單位資格認定製度逐步與個人執業資格制度接軌; 4.有助於註冊諮詢工程師(投資)個人潛能的發揮和人才流動; 5.儘量充分地利用現有工程諮詢管理平臺,簡化操作。

註冊諮詢工程師(投資)個人執業專業類別劃分如下: 1.交通運輸(包括鐵路、公路、城市軌道交通、民航、港口與航道) 2.水利水電(包括水利、水電) 3.電子信息(包括電子、通信信息、廣播電影電視等) 4.農林(包括農牧漁業、林業) 5.採礦和礦物加工(包括冶金礦山、非金屬礦山、煤炭、鋼鐵、有色冶金、黃金、建築材料等) 6.石油(包括石油、天然氣的開發、開採工程) 7.化工與製藥(包括化工、醫藥、石油加工等) 8.發送變電(包括火力發電、風力發電、新能源、送變電工程等) 9.核工程(包括核工業、核電) 10.機械(包括機械、船舶、兵器、航空、航天等) 11.輕工(包括輕工、食品等) 12.紡織(包括紡織、化纖) 13.環境工程 14.建築市政(包括建築、城市規劃、給排水、燃氣、熱力、倉儲、城市道路等) 15.工程技術經濟管理

註冊諮詢工程師(投資)個人執業專業依上述15個專業,按管理系統分別向地方或行業初審機構申報。 五、註冊諮詢工程師(投資)個人申報執業專業,不得超過兩個。在申報兩個專業時,要以一個專業為主。 六、適應國民經濟和科學技術的發展,註冊諮詢工程師(投資)執業需新增專業,可另行補充。 七、本規定由全國註冊諮詢工程師(投資)執業資格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 八、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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