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時需要對夫妻共同債務進行處理,對於共同債務夫妻雙方承擔的是連帶責任,由雙方共同承擔。因此分清哪些是夫妻共同債務很有必要。那麼在日常生活中,夫妻共同債務的範圍有哪些呢,該如何界定?
一、夫妻共同債務是什麼
所謂夫妻共同債務是指為滿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主要是基於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對共有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而產生的債務。
二、夫妻共同債務的範圍有哪些?
根據《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時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規定,夫妻共同債務主要是這些:
(一)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為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
(二)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三)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於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
(四)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為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負的債務;
為付有法定義務的治病,主要指為夫妻雙方的父母、因為年老、患病不能維持生活,而夫妻一方對其有“扶養”義務的父或妻的兄姐,喪失父母的(外)孫子女。即使是妻子借款為自己的父母治病,而作為丈夫應當對這筆債務承擔歸還責任,而不因為岳父母不是親父母為由不承擔債務。
(五)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
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包括親生子女、養子女、經過配偶同意生育的人工受精子女,有撫養關係的繼子女,但不包括無撫養關係的繼子女、一方的非婚生子女、一方和他人通姦所生的子女、一方擅自收養的“子女”。
(六)因贍養負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
(七)為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
(八)為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
(九)夫妻協議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債務;
(十)其他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
其他應當認定夫妻共同債務的一般是:
1、經過夫妻雙方同意的贈與、經過夫妻雙方同意的支付對非法定撫養、贍養、扶養人的生活醫療費用所導致的債務。比如經過夫妻雙方同意借款捐助一個沒有撫養關係的孤兒等等,這種債務如果不經過夫妻雙方同意,在離婚時候這筆債務由夫妻一方承擔(但不得對抗善意的債權人)。
2、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因繼承獲得的財產如果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那麼因為繼承而產生的債務也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如果被繼承人指明遺產只給予夫妻一方的,遺產屬於夫妻個人財產,因繼承產生的債務也屬於夫妻個人債務。同理,因贈與、遺贈等也同上。
以上就是夫妻共同債務是什麼以及夫妻共同債務的範圍的相關內容的介紹,希望能對您有幫助。不管是離婚或是不離婚,知道夫妻共同債務的範圍,對於您來說都是有益處的。尤其是離婚時,分清哪些是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時是需要對共同債務進行分割的,夫妻雙方承擔的連帶責任,也有時候會出現一方製造假債轉移財產的,因此,有必要對債務問題謹慎處理,必要時要及時的尋求專業律師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