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登記在孩子名下,離婚能分割嗎,離婚如何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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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父母在婚姻存續期間認為所有財產將來都是孩子的,將孩子的名字登記在房產證上。面臨離婚財產分割產生爭議時,房產登記在孩子名下離婚能分割嗎,離婚如何處理。請看如下解釋。

一、房產登記在孩子名下離婚能分割嗎?

很多父母將房產登記在子女的名下,面臨離婚,房產登記在孩子名下離婚能分割嗎?根據我國《物權法》關於“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的規定,以及《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關於“房屋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依法擁有房屋所有權並對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利的唯一合法憑證。”的規定,該房屋的所有權人為雙方孩子的,而不是夫妻。夫妻將房屋無償登記給未成年子女,實際上屬於父母對子女的財產贈與,不動產經過辦理登記即為實際交付,贈與關係成立。如孩子尚未成年,其財產由監護人代為管理。因此,夫妻離婚無權分割。

二、房產登記在孩子名下離婚如何處理?

房產登記在孩子名下離婚如何處理?很多父母將子女的名字也寫在了產權證上,面臨離婚,孩子只能歸父母一方直接撫養,而另一方難免覺得孩子還小,孩子的份額就相當於白白送給了另一方。因此,在子女產權份額上,可能會產生爭議。比如,他認為,雖然孩子的名字在產權證上,但其實孩子並沒有出資,也不可能出資,實際房子應該是夫妻兩個人的。一般來說,產權人以產權證的登記為準,如果子女是產權人,作為權利人登記在房產證上了,即使子女沒有出資,子女的產權份額也應該得到保障,夫妻即使離婚,也沒有權利侵犯子女的產權權益。也就是說孩子的監護人也是直接撫養孩子的撫養人對房子具有居住權而不會有所有權。

綜上所述是房產登記在孩子名下離婚能分割嗎,離婚如何處理進行的概述說明。很多夫妻在感情融合時,認為不會離婚孩子又是合法的繼承人,直接將房產等其他財產都登記在孩子名下,一旦感情破裂時,對財產的分割產生爭議,即使房產登記在孩子名下,也想具有使用權,又相對的產生了其他問題爭議,建議諮詢婚姻家庭律師,幫助解決疑難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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