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出入境禁止攜帶及受管制物品:
危險藥物、精神藥物、受管制化學品、抗生素、槍械、彈藥、爆竹煙花、戰略物品、未經加工鑽石、動物、植物、瀕危物種、電訊裝置、野味、肉類、家禽及配方粉等。
遊客如果無有效拍照而將上述物品帶入或帶出香港,將受到檢控,所攜帶的物品也會被撿取或充公。
需要課稅的物品:
1.酒類
以下各種酒類須按所列的稅率繳稅,稅率以價值的百分率表示:
酒類 稅率
1)在攝氏20度的溫度下量度所得酒精濃度以量計多於30%的酒類 100%
2)在攝氏20度的溫度下量度所得酒精濃度以量計不多於30%的酒類,葡萄酒除外 0%
3)葡萄酒 0%
如無可用資料或資料不足,以致海關關長(或關長為評定須繳稅款而授權的任何人員)無法確定在任何時間以一批託運的形式進口而分量少於12升的酒類的價值,則他可按每升$160的稅率評定該批酒類的須繳稅款。
2.菸草
菸草須按以下稅率繳稅:
1)每1000支香菸 $1,706
2) 雪茄 每公斤$2,197
3)中國熟煙 每公斤$419
4)所有其他製成菸草,擬用作製造香菸者除外 每公斤$2,067
任何長逾90毫米(不包括任何濾嘴或菸嘴口)的香菸,每增加90毫米或不足90毫米即視作另一支香菸計算。
3.碳氫油類
碳氫油類須按下列每升稅率繳稅:
1)飛機燃油 $6.51
2)汽油(含鉛汽油) $6.82
3)汽油(無鉛汽油) $6.06
4)輕質柴油 $2.89
5) 超低含硫量柴油 $2.89
6) 歐盟V期柴油 $0.00
4.甲醇
甲醇及任何含甲醇的混合物均須按每百升(在攝氏20度的溫度下量度)$840的稅率繳稅。此外,酒精濃度以量計超逾30%的每1%,須按每百升$28.10的稅率繳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