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息、紅利亦合稱為股利,股份公司通常在年終結算後,將盈利的一部分作為股息按股額分配給股東。股利的主要發放形式有現金股利、股票股利、財產股利和建業股利。 當一家上市公司宣佈送股或配股時,在紅股尚未分配,配股尚未配股之前,該股票被稱為含權股票。要辦理除權手續的股份公司先要報主管機關核定,在准予除權後,該公司即可確定股權登記基準日和除權基準日。
凡在股權登記日擁有該股票的股東,就享有領取或認購股權的權利,即可參加分紅或配股。除權日(一般為股權登記日的次交易日)確定後,在除權當天,上海證券交易所會依據分紅的不同在股票簡稱上進行提示,在股票名稱前加XR為除權,XD為除息,DR為權息同除。除權當天會出現除權報價,除權報價的計算會因分紅或有償配股而不同,其全面的公式如下: a. 送股除權報價=股權登記日收盤價/(1+每股送股比例) b. 配股除權報價=(股權登記日收盤價+配股價×配股比例)/(1+每股配股比例) c. 送股與配股同時進行時的除權報價=(股權登記日收盤價+配股價×配股比例)/(1+每股送股比例+每股配股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