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會邀請函是專門用於邀請特定單位或人士參加年會,具有禮儀和告知雙重作用的會議文書。 邀請函用於會年會活動時,與會議通知的不同之處在於:邀請函主要用於橫向性的會議活動,傳送物件是不受本機關職權所制約的單位和個人,也不屬於本組織的成員,一般不具有法定的與會權利或義務,是否參加會議由物件自行決定。
年會邀請函的結構與寫法
1.標題。由年會名稱和“邀請函(書)”組成,一般可不寫主辦機關名稱和“關於舉辦”的字樣,如:《xxxxx高階論壇邀請函》。“邀請函”三字是完整的文種名稱,與公文中的“函”是兩種不同的文種,因此不宜拆開寫成“關於邀請出席××年會的函”
2.稱呼。邀請函的傳送物件有三類情況: (1)傳送到單位的邀請函,應當寫單位名稱。由於邀請函是一種禮儀性文書,稱呼中要用單稱的寫法,不宜用泛稱(統稱),以示禮貌和尊重。 (2)邀請函直接發給個人的,應當寫個人姓名,前冠“尊敬的”敬語詞,字尾“先生”、“女士”、“同志”等。 (3)網上或報刊上公開發布的邀請函,由於物件不確定,可省略稱呼,或以“敬啟者”統稱。
3.正文。正文應逐項載明具體內容。開頭部分寫明舉辦會議的背景和目的,用“特邀請您出席(列席)”照應稱呼,再用過渡句轉入下文;主體部分可採用序號加小標題的形式寫明具體事項;最後寫明聯絡聯絡資訊和聯絡方式。結尾處也可寫“此致”,再換行頂格寫“敬禮”,亦可省略。
4.落款。因邀請函的標題一般不標註主辦單位名稱,因此落款處應當署主辦單位名稱並蓋章。
5.成文時間。寫明具體的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