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
2011年10月2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了關於修改居民身份證法的決定。修改後的身份證法規定,從2012年1月1日起,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按自願原則錄入指紋資訊。流動人口和常住人口都要在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辦理。
錄指紋須自願 禁止強制提取指紋
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按群眾自願原則決定是否錄入指紋資訊。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時,禁止強制提取指紋。
二、法律規定
洩露個人資訊將面臨刑罰
針對流動人口如何錄入指紋資訊的問題,公安部治安局副局長黃雙全表示,按照規定,居民身份證需要到常住戶口的所在地機關進行辦理,流動人口和常住人口都要在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辦理。
黃雙全稱,全國現有兩億多流動人口,要集中回去錄入指紋資訊確實有很大難度,所以這次沒有采取集中錄入指紋的做法,今後將逐步實現。流動人口在居住地辦理身份證技術上是可以辦到的,並不存在技術障礙,但為避免通過多種渠道換領可能產生的資訊保安問題,仍然要求流動人口回原籍辦理。
流動人口錄指紋要回原籍
法規在居民身份證登記專案中增加了指紋資訊,規定:“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自願錄入指紋資訊。”這一決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據公安部治安局副局長黃雙全介紹,已經領取身份證的持證人不能在證件有效期內直接追加寫入指紋資訊,根據修改後的法律,還是要通過上述方式換領、補領身份證時錄入。
此外,修改後的居民身份證法加大了對洩露公民個人資訊行為的處罰力度。根據相關條款,洩露公民個人資訊,不僅要面臨刑事處罰,還要承擔經濟賠償等民事責任,對公民個人資訊進行多重保護。
法律還規定了一代身份證有效期內繼續有效。以前領取的其他居民身份證,在其有效期內,也繼續有效。
三、指紋登記
行動簡介
2012年,中國公安部確認,2013年後中國啟動身份證自願登記指紋資訊。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機關積極主動服務,2012年年底前全部完成為持一代證公民換髮二代證工作。
準備工作
公安部制定了2012年年底前完成居民身份證登記指紋信[2]息各項準備工作的任務目標、工作措施和實行方案,各地公安廳、局都成立了領導小組和辦事機構,制定了初步工作方案。
具體原則
公安部全力做好居民身份證登記指紋資訊準備工作,堅持高標準、嚴要求。對於首次申領二代證的,在辦證時自願登記指紋資訊;對已經領取二代證的,在換領、補領證件時登記指紋資訊。對於目前仍在有效期的身份證,遵循群眾自願原則,不允許強制群眾登記指紋資訊;群眾願意提前換領的,公安機關要積極為群眾提供優質服務。要嚴格遵守有關收費標準的規定,增加指紋資訊工作需要的經費要納入財政預算,為群眾辦證要保持原收費標準不變,一旦發現以登記指紋資訊為名亂收費的,將予以嚴肅處理。
便民措施
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機關深入開展宣傳動員,完善便民利民措施,最大限度地為換證群眾提供便利。建立一代證換領二代證“綠色通道”,並確定一批邊遠、貧困地區,組織工作隊深入下去開展換證工作。對持一代證換領二代證群眾的換證申請優先受理、優先稽核簽發、優先上傳制證資訊、優先組織證件製作,在確保證件質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縮短領證週期。同時積極開展上門服務、預約服務,節假日期間安排一定警力值班,確保證件申領、制發每個環節都有工作人員值守,隨時為群眾辦理一代證換髮二代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