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到了4歲,便更願意交際並參加集體活動,小朋友之間能相處得很好。他們樂意交朋友,並且有自己特殊的好朋友。稍大些的孩子能很好地使用語言並開始懂得詞語的幽默涵義,並喜歡那些無意義的音節朗誦、簡單的歌曲和短小的詩歌。
孩子的這些詞語方面的興趣給教師提供了將音樂和語言融合在一起的機會。
一、唱歌時對旋律的理解
隨著語言能力的發展,孩子唱歌的音域得到擴充套件。但許多孩子對唱較高音域的歌曲還有困難。
由於語言理解力的增強,大些的孩子已能開始區分和組織有並音樂基本要素的概念。如旋律、節奏、力度、曲式。詹金斯說:“5歲的孩子,已能夠結合一些有關的概念和觀念可以介紹給孩子。
*音樂和聲音的高或低。
*旋律可以上、下移動或在同一個音高上保持。
*旋律可以通過級進或跳進而上下移動。
*旋律可以由主音結尾(能被感知和識別的),這是一個完滿的終止。
*一首歌曲中,某些旋律短句可被重複,這種重複能被識別和認知。
這些概念要求通過許多方面的經驗——視覺的、觸覺的、動作的暗示,並伴之以聽覺不來進行教學。如,當教師在鋼琴上演奏出向上或向下旋律時,要求孩子聯想向上或向下的動作方向,並伴之以“上樓”或“下樓”的詞語。這樣訓練之後,當教師再使用鋼琴支表現旋律的進行方向時,要求孩子以動作進行反應,幾乎所有的孩子都能準確反應。但是,如果視覺上的提示和動覺上的表演被限制時,孩子幾乎很少能準確地配合。
二、動作和節奏的體驗
4至6歲幼兒肌肉的協調能力發展了,孩子們更有興趣去進行節奏活動中空間與動作的體驗。孩子跑、跳、跳舞、爬、登高、扔球、抓球等。更喜歡有節奏地唱。樂意為音樂“編”舞,更樂意把音樂動作化、戲劇化。5歲時,大部分孩子能將自己的動作與節奏刺激相協調一致。
識別和表達音樂中拍子和能力(跟拍的能力),構成了孩子對音樂中節奏要素理解物基礎。我們必須幫助孩子培養一種有規律的動作感覺。隨著4至6歲孩子對拍子的知覺能力和音樂表達能力的日益增長,他們所具備的最基礎的節奏概念,應包括如下內容:
*穩定的拍子感。
*節奏的拍子可以快、慢、漸快或漸慢。
*節奏型可以由快和慢拍子聯合組成。用歌詞也可以組成節奏。
*某一拍可能是重音,這個重音將在兩拍或三拍為一組的節奏中起作用。
*一首歌曲有節奏骨架。有很多歌曲可以在排除了音高、旋律或歌詞的因素之外,僅靠它的節奏骨架來識別。
對幼兒的拍子感覺的培養可通過動作、使用樂器,或通過觀察鐘擺、節拍器等視覺練習來達到。徹裡在“為孩子的發展所進行的創造性動作”(1971)一文中提出了一個有順序的節奏教案。它是由最基礎的身體動作開始。像扭動、轉動、爬行等。遊戲和活動都伴之以短小的歌曲、節奏律動或一些有替換詞的兒歌,用來加強肌肉的技能訓練。還包括手、胳膊和動作、手指動作、腿和腳的動作,要求孩子對某一首歌曲或曲調以適當的節奏性動作加以反應,其中包括一些有方向性的動作。
在孩子的合拍能力中,速度也是一個重要因素。在節奏體驗中,快些的速度較容易些,大些的孩子能分辨和表達出速度的變化,他們還能理解快與慢的聲音是如何連在一起而組成了節奏型,並以拍手、擊鼓來表達出這節奏型的意義。對於基礎的節奏概念和技能發展的關鍵期是9歲之前。所以4至6歲這段時間是重要的。
三、樂器演奏的體驗
樂器提供了一個對所有音樂要素的視覺和觸覺和體驗。以富於想象的方式去使用樂器,還能幫助孩子在他們自己的理解水平上去發現作曲家們如何利用樂器去創作。不僅如此,樂器給孩子提供了一個判斷其中所涉及的音色、力度、音高、節奏、速度和其它音樂要素的機會。教師可以這樣提問:“什麼樣的聲音像雨滴落在屋頂?應用多功能快的速度演奏?”“熊在樹林中怎麼走路?它的聲音應該多響?”“一隻啄木鳥啄木頭,聲音是快還是慢?”
大些的孩子在理解音高概念方面,如音的高、低、上行、下行、級進、跳進、平行,都可以利用音鈴、鋼琴來輔助學習。
教師可以提供機會幫助孩子去發現、鑑別、描述他們所聽到的聲音,利用樂器來理解音色。4至6歲的孩子,對音色的理解,應包括以下內容:
*獨特的音色是由不同的樂器或不同的發聲造成的。
*樂器可以通過各自不同的獨特音色鑑別和認知。
*當樂器或聲音以不同的方式被演奏或創造時,它們能發出強、弱、高、低不同的變化。
四、欣賞音樂
4至6歲的孩子有更持久的興趣和更專注的注意態度去聽有細節手故事和音樂。
研究結果表明5歲的孩子表現出了聽覺能力上的有意義獲得,包括跟隨音樂旋律方向的能力;分辨聲音的能力以及集體聽音樂時注意力跨度的延長。可以從最開始的20分鐘逐漸延長到50分鐘。
注意力使孩子在邊聽音樂邊表演動作時,更仔細地聽音樂。沒有表演的聽音樂,也是重要的。然而,為喚醒孩子的音樂興趣,這種將聽、動作、戲劇性表演相聯絡的方法應是重要的方式。通過學生的積極參與,每個新的音樂概念都會得到加強。事實上,聽音樂的兩個最重要的因素是啟發學生“注意聽”並“積極參與”。
原作者: 有福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