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案件一審的期限是多長,離婚案件是否能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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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案件一審的期限是多長

(1)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為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長三個月。

(2)適用簡易程式審理的民事案件,期限為三個月。

(3)審理對民事判決的上訴案件,審理期限為三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

即是說,離婚案件法院一般會在六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十五個月),適用簡易程式審理的,期限為三個月。不服一審法院判決上訴的,一般會在三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六個月)。

二、

離婚案件是否能進行再審

根據我國婚姻法律,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關係的判決,當事人不得申請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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