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落戶所需材料及落戶地順序選擇?

一、深圳落戶入戶地選擇順序:1、配偶家庭戶;2、本人或親友的房產立戶,掛靠親友家庭戶;3、本人單位集體戶、配偶單位集體戶;4、代理機構集體戶。

二、深圳落戶所需材料:1、配偶家庭戶:配偶戶口簿、身份證。配偶屬掛靠人員的,另外提交《戶主關於新增戶內成員的宣告》。2、房產立戶:房產證明材料。在親友合法房產立戶的,另提交《同意在本人房產立戶的宣告》。3、掛靠家庭戶:戶主戶口簿、戶主房產證明材料、《戶主關於新增戶內成員的宣告》。4、接收單位集體戶:加蓋用人單位公章的集體戶口簿扉頁影印件或戶內任一成員身份證號碼、夫妻雙方房屋產權資訊查詢單。5、配偶單位集體戶:夫妻雙方房屋產權資訊查詢單(深圳房屋產權查詢地址及電話)、用人單位未開立集體戶的書面說明、配偶單位在集體戶口薄扉頁影印件上加具的同意入戶宣告。6、代理機構集體戶:夫妻雙方房屋產權資訊查詢單、人事代理協議影印件(單位申報的加蓋代理機構公章;個人申報的交驗原件)、入戶人員資訊卡未體現用人單位的,需提交代理機構社保單或加蓋用人單位公章的人事名冊及用人單位未開立集體戶的書面宣告(工商部門出具的用人單位遷出市外或被登出證明)。

以上材料屬本人持有證件證明的提交影印件交驗原件,屬專為本次申報出具的證明材料的提交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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