鍋爐工程檢驗關鍵性技術?

  一、鍋爐檢驗的重要性

  鍋爐是以水或有機熱載體為介質的承壓容器,是用火焰加熱或用電加熱的容器,並以蒸汽、熱水或有機熱載體的形式輸出熱量,這裡討論的鍋爐是指《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暫行條例》規定範圍內 的鍋爐。鍋爐在執行過程中,受壓元件在高溫高壓水汽介質作用下,在外部高溫火焰輻射或煙氣沖刷下,可能發生腐蝕、變形、磨損、結垢、過燒、洩漏等缺陷,還會出現堵灰、結渣等現象,更嚴重的 發生爆管甚至爆炸事故,如果不及時發現並加以消除,最終將會導致裝置破壞。鍋爐檢驗工作就是將鍋爐的危險降低到最低限度的一項重要的工作。

  二、鍋爐檢驗的內容

  1.外部檢驗可以在鍋爐執行過程中進行。其檢驗內容包括:(1)人孔、手孔、檢查孔是否漏水、漏汽;(2)汽、水閥門和管道的狀況;輔助裝置執行情況;爐牆、鋼架及爐膛燃燒情況;(3)安全 附件是否齊全、靈敏;(4)鍋爐的操作規程、崗位責任制、交接班等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5)水處理裝置執行情況。

  2.內外部檢驗,又叫定期停爐檢驗,它需要在鍋爐停爐後進行。內外部檢驗的重點如下:(1)上次檢驗有缺陷的部位;(2)鍋爐受壓元件的內、外表面,特別是開孔、焊縫、扳邊等處有無裂紋、 裂口和腐蝕;(3)管壁無有磨損和腐蝕;(4)鍋爐的拉撐以及與被拉元件的結合處有無裂紋、斷裂和腐蝕;(5)脹口是否嚴密,管端的受脹部分有無環形裂紋,鉚縫是否嚴密,有無苛性脆化;(6)受壓元件有無凹陷、彎曲、鼓包和過熱;(7)鍋筒和磚襯接觸處有無腐蝕,受壓元件或鍋爐構架有無因磚牆或隔火牆損壞而發生過熱;(8)受壓元件水側有無水垢、水渣,進水管和排汙管與鍋筒的接 口處有無腐蝕、裂紋,排汙閥和排汙管連線部分是否牢靠;(9)安全附件是否靈敏、可靠,水位表、水錶柱、安全閥、壓力錶等與鍋爐本體連線的通道有無堵塞;(10)自動控制、訊號系統及議表是否靈敏可靠。

  3.水壓試驗應按《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的有關規定進行。

  三、鍋爐檢驗前的準備工作

  1.鍋爐內部檢驗:(1)準備好有關的技術資料,包括鍋爐製造和安裝的技術資料、鍋爐使用登記資料、鍋爐執行記錄、水質化驗記錄、修理和改造記錄、事故記錄及歷次檢驗報告;(2)提前停爐 ,放淨鍋爐內的水,開啟鍋爐上的人孔、頭孔、檢查孔和灰門等一切門孔裝置,使鍋爐內部得到充分冷卻,通風換氣;(3)採取可靠的措施隔斷受檢鍋爐與熱力系統相連的蒸汽、給水、排汙等管道並切 斷電源,對於燃油、燃氣的鍋爐還須可靠的隔斷油、氣來源並進行通風置換;(4)清理鍋爐內的垢渣、爐渣、菸灰等汙物;(5)拆除妨礙檢查的汽水擋板、分離裝置、給水、排汙裝置等鍋筒內件,並 準備好用於照明的安全電源;(6)對於需要登高檢驗的(離地面3m以上)部分,應搭手腳架。

  2.鍋爐外部檢驗:(1)鍋爐外部的清理工作;(2)準備好鍋爐的技術檔案資料;(3)準備好司爐人員、水質化驗人員、管理人員的資格證件;(4)檢驗時,鍋爐使用單位的管理人員和司爐班長 應到場配合,協助檢驗工作,並提供檢驗員需要的其它資料。

  3.制訂檢驗方案。檢驗人員應根據待檢鍋爐的具體情況,確定檢驗專案和檢驗方法。對於額定蒸發量大於20th的蒸汽鍋爐或額定熱功率大於14MW的熱水鍋爐,檢驗人員還應制訂檢驗方案。

  4.安全監護和配合工作檢驗時,鍋爐使用單位應派鍋爐管理人員做好安全監護和配合工作,並按檢驗員的要求拆除保溫或其他部件。

  四、鍋爐檢驗的方法

  1.外觀目測法。這種方法只需要簡單工具,基本上是依靠檢驗人員的感官來發現問題,它可以發現鋼板表面上產生的缺陷。例如:腐蝕,磨損,明顯裂紋,變形,焊縫氣孔、咬邊以及焊接不足等。

  2.錘擊檢查法。根據小垂彈力,發出聲音及振動情況,可對鍋爐金屬缺陷,裂紋,鬆動及嚴重腐蝕程度、焊縫質量做出正確判斷。

  3.白粉煤油檢查法。當用錘擊法發現金屬有裂紋象徵時,為了進一步檢查裂紋去向、長度,一般採用此法。

  4.燈光檢查法。用此法可檢查鍋筒、集箱、管子等不均勻腐蝕、變形(彎曲或鼓包)和粗裂紋等缺陷。

  5.拉線檢查法。它可以檢查鍋筒、集箱,管子的彎曲度。

  6.直尺檢查法。它可以檢查直管子、鍋筒內壁板上的腐蝕深度和平板上的鼓包高度。

  7.樣板檢查法。世紀星介紹樣板是按元件某部分設計尺寸和形狀,用薄鐵皮或硬紙預先做好,用它與元件檢測部分的實際形狀和尺寸進行校核,以檢查元件的實際形狀,尺寸是否符合要求。

  8.鑽孔檢查法。鍋爐檢驗時,如果對鍋爐鋼板的區域性腐蝕處需要測量鋼板的殘餘厚度,或懷疑鋼板有夾層以及檢查裂紋深度和發展方向,在缺乏無損探傷儀器時,可以採用鑽孔法。

  9.用儀器或儀器裝置進行檢驗。

  包括:超聲波測厚儀檢查法、超聲波探傷、射線探傷、磁粉探傷、金相、化學分析和效能試驗檢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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