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運人:指包括填開客票的航空承運人和承運或約定承運該客票所列旅客及其行李的所有航空承運人
銷售代理人:指從事民用航空運輸銷售代理業務的企業
旅客:指除機組成員以外經承運人同意在飛機上載運或已經載運的任何人
團體旅客:指統一組織的人數在10人(含)以上,航程、乘機日期、航班和艙位等級相同並按同一類團體票價支付票款的旅客
重要旅客:重要旅客分非常重要旅客和重要旅客兩種
1.非常重要旅客(VVIP)VERY VERY IMPORTANT PASSENGER
我國黨和國家領導人;外國議會議長和付議長;
外國元首和政府首腦;聯合國祕書長;
2.重要旅客(VIP)VERY IMPORTANT PASSENGER
●政府部長,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黨委會主任,省長、自治區人民政府主
●直轄市長和相當這一級的黨政府負責人;
●外國政府部長;
●我國和外國政府副部長和相當這一級的黨政府負責人;
●我國和外國大使;
●國際組織(包括聯合國國際民航組織)負責人,國際知名人士,著名議員,著名文學家、科學家和新聞界人士;
●我國和外國全國性重要群眾團體負責人。
日:指日曆日,一週以7日計算。但用於發通知時,通知發出日不計算在內;確定客票有效期限時,客票填開日或航班飛行開始日,亦不計算在內。
兒童:指旅行開始之日年齡滿2週歲但不滿12週歲的人。
嬰兒:指旅行開始之日年齡不滿2週歲的人;出於醫學原因的考慮,一些航空公司不接受出生未滿14天的嬰兒乘機。
客票:指由承運人或代表承運人所填開的被稱為“客票及行李票”的憑證,包括運輸合同條件、宣告、通知以及乘機聯和旅客聯等;電子客票是客票的電子映像,是客票的一種表現形式。
航班:指飛機按規定的航線、日期、時刻的定期飛行。
程式碼共享航班:指一家承運人在另一家承運人的航班上使用其航空公司程式碼的航班。
約定經停點:指除出發地點和目的地點以外,在客票或承運人的班期時刻表內列明作為旅客旅行路線上預定停留的地點。
定座:指對旅客預定的座位、艙位等級和對行李的重量、體積的預留。
定座要求:旅客在定妥座位後,憑該定妥座位的客票乘機。旅客可根據有關規定向承運人售票處或銷售代理人售票處預定座位。已經定妥的座位,旅客應在承運人規定或預先約定的時限內購票。如未在購票時限內購票,所定座位不予以保留。
另附:重病旅客購票,應持有醫療單位出具的適於乘機的證明,經承運人同意後方可購票。革命殘廢軍人憑《革命殘廢軍人撫卹證》,按適用票價80%購票。
購票:中國旅客購票,須憑本人《居民身份證》或其它有效證件,並填寫《旅客定座單》,購買兒童票(兩週歲——12週歲)、嬰兒票(兩週歲以內),應提供兒童、嬰兒出生年月的有效證明。重病旅客購票,須持有縣級(含)以上醫療單位出具的適於乘機的證明,經承運同意後方可購票。購買承運人規定的優惠票,應提供規定的證明。外國旅客、華僑、港、澳、臺胞購票,須憑有效護照、回鄉證、臺胞證、居留證、旅行證或公安機關出具的其它有效身份證件,並填寫《旅客定座單》。
客票型別:客票按旅客的年齡及航程航班的多少等情況,分為嬰兒票、兒童票、聯程客票、往返客票等。
客票有效期:客票的有效期為一年。定期客票自旅客開始旅行之日計算,不定期客票自填寫客票之次日零時起計算。
聯程客票:指列明有兩個(含)以上航班的客票。
往返客票:指從出發地點至目的地並按原航程返回原出發地點的客票。
客票價:客票價指旅客由出發地機場至到達地機場的航空運輸價格,不包括機場與市區間的地面運輸費用。(客票價四捨五入,以十為單位)
兒童/嬰兒票:已滿兩週歲未滿12週歲的兒童,按成人全票價的50%購票。兩週歲以下的嬰兒(一般嬰兒兩個月),按成人全票價的10%購票,不單獨佔一座位。每一成人旅客只有一個嬰兒享受這種票價。
無成人陪伴兒童:指年齡在5週歲或5週歲以上至12週歲以下的兒童,年齡在5週歲以下的兒童不承運。無成人陪伴兒童,只能在航空公司出票免費辦理。一架飛機至多有5名無成人陪伴兒童。
正常票價:指在票價適用期內的頭等、公務、經濟各艙位等級的銷售票價中的最高票價
特種票價:指不屬於正常票價的其他票價
⑩客票號碼:一般由12位陣列成,前3位為航空公司程式碼,第四位為客票聯數,後面數字為序號。如國航的機票:99949440781710 ,南航的機票:78449440781711等同於其他航空公司。乘機:旅客應當在承運人規定的時限內到達機場,憑客票及本人有效身份證按時辦理乘機手續。停止辦理登機手續的時間,由承運人規定。
漏乘:指旅客在始發站辦理乘機手續後或經停站時未搭乘上指定航班
錯乘:指旅客乘坐了不是客票上列明的航班
誤機:誤機係指旅客未按規定時間辦妥乘機手續或因其旅行證件不符合規定而未能登機。旅客誤機後,如要求改乘後續班或退票,按承運人的規定辦理。
客票變更:旅客購票後,如要求變更航班、日期、艙位等級,應根據承運人的實際運輸能力、運輸條件給予辦理。
籤轉:不同承運人之間的變更,必須到機場或航空公司售票櫃檯
退票:旅客在航班規定離站時間24小時以前要求退票(含不定期客票),退票手續費由承運人規定;按各航空公司退票規定辦理(見附件各航空公司退票規定)
免費行李額:持成人票或兒童票的旅客,每人免費托執行李的限額為:頭等艙40公斤公務艙30公斤,經濟艙20公斤。持嬰兒票的旅客無免費行李額。逾重行李費率以每公斤按經濟艙票價的1.5%計算。
隨身攜帶物品:持頭等艙客的旅客,每人可隨身攜帶兩件物品;持公務艙或經濟艙客票的旅客,每人只能隨身攜帶一件物品。每件物品的體積不得超過20×40×55釐米,上述兩項重量均不超過5公斤。超過規定件數、重量或體積的物品,按規定作為托執行李託運。
行李賠償:托執行李如發生損壞或丟失,由承運人負責賠償。賠償限額每公斤不超過人民幣100元。按實際託運重量計算。
行李宣告價值:旅客的托執行李,每公斤價值超過人民幣50元時,可以辦理行李宣告價值,航空公司收取宣告價值附加費。宣告價值不能超過行李自身的實際價值。每一旅客的行李宣告價值最高為人民幣8000元。已辦理行李宣告的行李丟失時,按宣告價值賠償,行李的宣告價值高於實際價值時,按實際價值賠償。
旅客保險:旅客可以自願向保險公司投保國內航空運輸旅客人身意外傷害險。此項保險金額給付,不免除或減少承運人應承擔的賠償限額。
傷害賠償:承運人對每名旅客身體傷害的最高賠償限額,按國務院的有關規定辦理。
IATA:指國際航空運輸協會,簡稱國際航協,總部加拿大。亞洲分部新加坡,中國辦事處在西壩河。全世界100多個國家航空公司都加入國際航協。根據民航總局要求1998年所有航空公司及售票處代理人都加入成為其會員。
附加:
瞭解就可以
地勤:(地勤人員由機場與航空公司兩部分人員組成)地勤是指在航空公司地面工作的人員,具體有值機(國際值機和國內值機)、安檢、VIP客服、調配、售票、易登機等崗位。把乘客的機票換成登機牌的崗位叫值機,安全檢查包括查驗登機牌、身份證、檢查安全物品等。調配主要是指揮飛機降落、執行車輛停靠位置等。VIP客服是指各大航空公司設在機場為會員服務的服務人員。易登機是貴賓室服務人員,主要為貴賓辦理自購票至登機一切手續及相應服務的工作人員。
空勤人員(air crew):指飛行期間在航空器上執行任務的航空人員,包括駕駛員、領航員、飛行機械人員、飛行通訊員和乘務員。又稱機組成員。
國內登機流程:到達機場辦理登機手續的時間應在飛機起飛前一個小時。
一、購買機票-->*售票機構:機場售票櫃檯、航空公司直屬代理及授權代理等。二、辦理登機手續-->*值機櫃臺:換取登機牌和托執行李、逾重行李費用、不要替別人託運、攜帶行李,確保在航班規定離站時間前30分鐘辦理相關手續三、安全檢查--> *安檢通道確保隨身攜帶的用品不違規、積極配合檢查、不要開關於安全的玩笑、確認登機牌上加蓋安檢章四、等待登機-->*侯機室:注意登機時間和起飛時間、侯機位置可能隨時變更五、登機、飛行過程-->*民航飛機飛行全過程確保手機處於關機狀態、如需改變行程,不要不辭而別、不要開關於安全的玩笑、不要將機上救生衣等裝置帶走六、到達、離機-->*目的地機場清點隨身攜帶的物品
國際登機流程:比國內登機流程多了三項內容,到達機場辦理登機手續時間應在飛機起飛前90分鐘。
1.購票-->2海關--> 3托執行李、換登記牌-->4.檢驗檢疫-->5邊防檢查--> 6.安全檢查--> 7候機-->8登機-->9到達、離機
相關詞註解:1.海關:如果您有物品申報,請走紅色通道,辦理海關手續;如果沒有,請走綠色通道。
2.托執行李、換登記牌:請您憑機票及本人有效護照、簽證到相應值機櫃臺辦理乘機和行李託運手續,領取登機牌。如果您所乘航班將經停國內其它機場出境,請您從“S通道”經安全檢查進入候機區登機。3.檢驗檢疫:如果您是將要出國一年以上的中國籍旅客,有效的健康證明必不可少;如果您是將要前往某一疫區的旅客,您應進行必要的免疫預防疫苗接種。
4.邊防檢查:如果您是外國旅客,請交驗您的有效護照、簽證、出境登記卡,並在有效入境簽證上的規定期限內出境。如果您是中國旅客(包括港澳臺地區居民),請交驗您的有效的護照證件、簽證、出境登記卡以及有關部門簽發的出國證明。
5.安全檢查:請提前準備好登機牌、飛機票、有效護照證件和機場建設費憑證,並交給安全檢查員查驗。為了飛行安全,旅客須從探測門通過,隨身行李物品須經X光機檢查,謝謝您的配合。
6.候機與登機現在您可以根據登機牌顯示的登機口號到相應候機區休息候機。通常情況下,將在航班起飛前約40分鐘開始登機,請留意廣播提示。登機時需要出示登機牌,請提前準備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