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個留學生移民美國時常見問題?

現行的美國移民法案始行於1990年,在各老牌移民國家都紛紛提高移民要求的大環境下,美國EB-5是否也會提高要求?移民專家提示,無論以後政策會怎樣,現在能抓住的機會就該抓住,美國EB-5成功最關鍵的是選對專案,選對移民公司。

而在選擇時,我們又經常會碰到這樣或者那樣的問題,大致的歸納為以下幾點:

十五個留學生移民美國時常見問題

常見問題

問:什麼是美國EB-5投資移民方案?

答:EB-5投資移民方案是美國移民法中針對海外投資移民所設立的移民簽證類別,簡稱“EB-5”,它是美國所有移民類別中,申請核准時間最短,資格條件限制最少的一條便捷通道。

十五個留學生移民美國時常見問題

問:什麼是美國區域中心移民方案?

答:為了吸引國外資金集中投資於政府特別規劃核準的地區,以有效促進地方經濟發展,美國政府於1993年起,在EB-5移民法規中特別設立一項“區域中心移民方案”即投資於美國並創造十個就業機會”的規定,放寬為“可直接或間接創造十個就業機會”。

問:申請“EB-5”移民的條件有哪些?

答:美國“EB-5”對申請人的條件相當寬鬆,投資人年滿21歲,不受任何商業背景、年齡、教育程度及語言能力的限制,只要證明其投資資金來源為合法取得。

問:什麼人可以申請EB-5移民?

答:第五類優先移民的投資人來自各種不同的背景:有專業人士、企業家、退休人員、或是為子女升學著想的父母。投資移民簽證准許在美國求職,並不一定規定本人親自經營投資的生意。假如你的目的只是在拿到綠卡,而不想經營生意,用第五類投資移民申請,通常比自己在人地生疏的地方開創企業、慘淡經營,還經濟實惠。外國投資移民必須投入規定金額的資金,自己創辦新的生意,或親身參與經營才可符合資格;並且證實這項投資確實能在美國境內創造規定數量以上的全職就業機會,造福美國經濟。

問:每年“EB-5”簽證的名額有限制嗎?

答:有的。目前美國政府每年授予EB-5簽證的名額有10,000個,其中有5000個名額保留給選擇投資於“地區中心”內的投資人。

問:對健康狀況是否有要求?

答:是的,在獲得條件性 EB-5 投資移民簽證前投資人必須遞交健康檢查報告,並通過領事館對其個人的健康狀況進行稽核。

問:“EB-5”投資移民方案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答:根據EB-5簽證規則,人們可以依據以下任一項而取得EB-5資格:
   a、在美國任何地方投資一百萬美元並至少僱請十位僱員;
   b、在國家認可的低就業地區投資五十萬美元並至少僱請十位僱員;
   c、在經政府批准的“區域中心”(Regional Center)投資五十萬美元。

問:申請綠卡前,是否需要繳清全部投資額?

答:是的。雖然法律允許進行監管,但其他投資公司必須將EB-5投資者資金直接投入專案。但是出於保護投資者利益的考慮,在等待申請批准期間,投資者資金存放於監管帳戶。只有等到EB5投資者移民申請獲准後,該項資金才能使用。

十五個留學生移民美國時常見問題

問:規定投資者的資產必須“合法取得”,如何理解?
答:根據美國移民局(USCIS)的規定,投資者必須證明其資產為合法取得。這就要求投資者證明其投資資金是通過合法經營、工資收入、投資、財產出售、繼承、贈與、借貸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

問:$500,000美元投資資本額可賺取多少投資回報?
答:投資者應詳細瞭解本投資方案投資回報,開銷和收入等。同時,美國移民法規定,$500,000 美元的移民投資資本為風險投資,任何有保障的投資回報將不符合本移民方案。

問:EB5投資方案,能否“保證”獲得綠卡?

答:雖然不能“保證”您獲得綠卡,但是您投資的50萬美元存放在“監管銀行賬戶”內。一旦申請遭拒,您會獲得全額退款,雖然拒籤的可能性不大。沒有人能保證簽證申請肯定獲准,一切都由USCIS決定。關鍵在於,由具有辦理EB-5簽證經驗的合格法律顧問準備申請事宜,以確保最大的成功機會。在I-526申請獲准前,您存放在銀行監管帳戶的資金不會被使用。

問:申請“EB-5”移民,需要多久才能獲得“綠卡”?

答:一般而言,符合資格的申請人可在資料備齊送件後的二至三個月,即可獲知其申請是否被美國移民局批准,並於六至八個月內獲發有條件的移民簽證(有條件限制綠卡)。

問:有條件綠卡”和“正式綠卡”之間有什麼區別?
答:根據規定,獲得EB-5 移民簽證的投資者可以取得“有條件綠卡”。有條件綠卡屬於臨時綠卡,有效期為2年。在2年屆滿前的3個月,必須向USCIS提出I-829申請。USCIS在稽核申請人資金是否全部投資,是否創造了規定的就業機會後,將解除其簽證附加條件並簽發永久綠卡。除此以外,兩種綠卡的持有人享有同樣的權利和福利。

問:如果主申請人通過了EB-5,投資人的家屬可以獲得正式綠卡嗎?
答:EB-5目前規定是一人申請成功,投資者本人、其配偶及未滿21歲的未婚子女都可以同時移民,快速為家人取得綠卡。

問:投資者進行投資過程中需要履行什麼義務?

答:投資者必須通過參與新建商業企業管理的方式,管理日常事務或者決策來“主動”地進行投資管理。但是,《美國修訂統一有限合夥法》(Revised Uniform Limited Partnership Act)特別規定,投資者限定為“有限合夥人”。專案符合所有法律規定,投資者的身份限定為有限合夥人。有限合夥人的身份讓投資者能夠繼續管理自己的企業,無需參與投資運營。此外,投資者可在任何地方居住,並自由進出美國,無需管理投資事務。更重要的是,有限合夥人與公司股東一樣,僅根據約定出資額對企業承擔賠償責任。投資集團使用這種商業結構來保護投資者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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