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事情是這樣的,一名因貪汙罪被判無期徒刑的女子曾某,為逃避進監坐牢,在10年時間裡14次意外懷孕,以躲避收監。
工具/原料
此女子乃“奇女子”也,自己犯下的錯竟然讓自己的“數個親生骨肉”為她“開脫”,感慨這樣的方式讓人“冒冷汗”。
如此沒有“母性”的女人讓筆者認為“可恥又可恨”,不僅應該依法收監,而且還應“罪加一等”
方法/步驟
知法守法是每個良好公民的義務與責任,“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容不得你這般女人“投機取巧”。要想獲取自由可以,最好的辦法就是好好地遵紀守法,不要去觸碰法律的底線,既然觸碰了,付出“代價”只是“或早或晚”,你又何必“煞費苦心”的折磨自己也折磨那麼“稚嫩的生命”呢?
如今,是一個有著健全制度的法治社會,你所做的一切都會受到法律的制約,“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如果沒有法律,我們的社會環境必然會“雜亂無章”。所以類似於奇女子這樣的公民,請你們頭腦放清醒些,“知錯能改善莫大焉”,法治社會不容許你們鑽空子,撿便宜。不然,國家威嚴蕩然無存,法律威嚴蕩然無存,人民利益無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