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俗稱的“跳槽”在職業生涯領域的專業術語叫做“轉行”,它有兩個基本含義:一是轉換職業,另一個是轉換行業。職業是個體的集合,如記者;行業則是企業的集合,如傳媒行業。很多人說的“跳槽”有的時候指的是轉行業,有的則是轉職業,有的是兩者同時變。基於此,我們每個人在跳槽之前,都要考慮清楚自己到底轉的是什麼?如果轉的是行業,那就有必要了解新行業的發展情況和發展前景;如果要轉的是職業,那麼就要使自己具備新職業的知識和技能。
在字典中,“跳槽”是指“牲口到其它的食槽爭搶食物”,如果把自己換工作叫做“跳槽”,也就是說要為自己找到更好的主人,這種說法無異於將自己當牲口看。如果把轉行理解成為“跳高”,那才是把自己當人看,才具有作為一個人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從另外一個角度理解,跳槽是一種簡單的、低水平行為的重複,而跳高則意味著本質飛躍和提高。因此,我們每個人在轉行之前,都要清楚自己的轉行帶來的是低水平的重複還是尋求創新性的發展?
一般來說,人在同一個工作崗位上需要經歷四個不同的發展階段:第一個是學習階段,這個階段的特徵是“情況不熟,能力不足”,工作處於被動狀態。第二個階段是進步階段,這個階段的特徵是“知錯改錯,積極進取”,這一階段是屬於適應期。第三個階段是掌握階段,這個階段的特徵是“瞭解情況,處理得當”,這個階段中人的工作狀態是主動的。第四個階段是熟練階段,這一階段的特徵是“運用自如,有所突破”,這是一個創新性的工作階段。
如果換工作時,個人還處於第一或者第二個發展階段,那麼我們可以認為這種“跳槽”屬於一種低水平的重複。相反,如果我們到了掌握階段或者熟練階段,那麼這個時候的轉行則更有可能獲得了本質性的發展,實現“跳高”。
有人說,“我不喜歡這個工作,所以我要跳槽”;或者“我不喜歡那些同事,所以我不想幹了”。我們認為,這不是轉行的理由,轉行的真正理由是,你是否已經把本職工作掌握了?如果不喜歡某個工作,但是你還是能夠把它做好,這才證明了你的能力;如果不喜歡某位同事但你還是能夠跟他合作,這才是正確的職業態度。因為單位不是自己的家,我們不能只跟自己感覺好的人在一起做事情。如果我們能夠把不喜歡做的工作做好,和自己不喜歡的人在一起合作,那麼等到有一天我們遇到了自己喜歡的工作和喜歡的同事,那個時候工作起來不是更開心,效率更高,也更有成就感嗎?
應該說,不同年齡階段的跳高的時候考慮的因素有所不同。在30歲以前的職業生涯發展早期階段,換工作的時候我們建議更多地考慮那些對自己有更大鍛鍊機會的平臺,而不要過多地考慮金錢因素。在30——40歲這段職業生涯發展中期,因為已經有了前期的能力積累,我們在換工作的時候可以考慮尋找收入更高的用人單位。而且,這個年齡階段,一般人都是上有老下有小,在換工作的時候考慮金錢的因素是很現實的。40歲尤其是50歲以後個人的職業生涯發展晚期,這個階段的人已經解決了溫飽問題,該長的能力長了,該掙的錢也掙了,可以真正地做到不在乎錢了,開始更多地考慮自己真正喜歡做和真正想做的事情,並且實現自己的人生價值。
為什麼有的人每次職場跳高都能成功?主要是因為他們“跳槽”之後能夠迅速地補充自己在新的職業和行業的知識和能力,這種人的職場跳高看重的不是薪水的增加或者職務的上升。因為我們每個人都想要掙很多的錢,但是我們要看自己的能力是不是能夠為社會創造出更多的財富,否則即便在某一個特定的階段你掙了很多的錢,這樣的情況也不可能持續很久。
在換工作時,“跳槽”不要單純只是看待遇,而主要看自己是否找到了一個更好的發展平臺,在這個平臺上,我們是不是有更好的發展空間?是不是能夠為企業、為社會創造出更多的財富?職場跳高不應只考慮到個人的利益,而是要兼顧個人利益和企業利益乃至社會利益。只有給予企業和社會利益前提下的“跳槽”,才能越跳越高。
職場貼士:職場上沒有永遠的問題,只有永遠的將任務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