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口遷出怎麼辦理?

目前我國戶口登記制度實行在常住地登記戶口的原則。公民常住地發生變化以後,應將戶口遷移到現住地,即進行戶口遷移。我國戶口遷移政策內容十分廣泛,涵蓋了幹部、職工及其家屬、學生、軍人及其家屬等各類群體.

方法/步驟

到接收地派出所開具調戶函.

到當地派出所拿著戶口原籍開具準遷證.拿著準遷證辦理戶口手續。

辦理市內戶口遷出,應持下列證明證件到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

(1)遷出人的居民戶口簿;

(2)農業人口遷出要有遷入地鄉鎮政府和村委會同意入戶的證明。

遷往外省市

辦理遷往外省市戶口,應持下列證明證件到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

(1)遷出人的居民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

(2)外省市公安機關開具的戶口準遷證;

(3)因大、中專院校招生、畢業分配等原因遷出戶口應出示相應的證明。

相關問題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