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陪同車禍康復後的孩子在北京讀書10餘載,由於夫妻分居10年彼此缺少溝通和交流,感情越來越淡薄。經雙方友好協商,最後決定離婚。在去辦理離婚手續途中,債主上門,威脅恐怖。經百般詢問,丈夫竟然揹著家人借高利貸,妻子該怎麼辦?離婚時妻子是否有償還義務?下文做出解答:
一、夫妻分居10年,丈夫為何揹著家人借高利貸?
(一)母親為了陪同車禍康復後的兒子在北京順利的完成學業,離開家鄉,離開丈夫,與兒子在北京相依為命近10年,在夫妻分居10年裡。丈夫迷戀古董,倒賣古董,由於不懂行情又迷戀其中,賠得傾家蕩產,揹著家人借高利貸。二人在此期間並未因共同經營創造共同財產,也未因共同生活產生共同債務。
(二)妻子對丈夫借高利貸行為一無所知,妻子在不知丈夫欠下高利貸的情況下與丈夫友好協商離婚.妻子知情後,他們產生爭議的焦點是婚後債務的分割。夫妻共同債務主要是基於夫妻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對共同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而產生的債務,包括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和夫妻共同經營所負的債務。
二、丈夫揹著家人借高利貸,離婚時妻子是否有償還義務?
想要確定離婚債務如何分割,首先需要確定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也就是確定哪些債務屬於夫妻債務,哪些債務屬於夫妻個人債務。確定夫妻共同債務的範圍後,有夫妻雙方協商或通過法院判決離婚債務如何分割。
妻子在不知丈夫欠高利貸的情況下與丈夫在友好協商的情況下同意離婚,當妻子知情後,
丈夫借高利貸的行為完全沒有用於家庭生活中,而揹著家人自行倒賣古董的行為也不符合夫妻共同經營所負的債務中。完全屬於個人私利行為。
三、向法院起訴解決
在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的情況下可以向法院起訴解決。法院會根據共同債務範圍包含的幾個方面進行解決。如:
1、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為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
2、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3、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於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
4、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為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負的債務;
5、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
6、因贍養負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
7、為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
8、為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
9、夫妻協議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債務;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一方名義所欠的債務。除夫妻一方只要能夠證明該債務確為欠債人個人債務的,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其他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
總之,夫妻之間,離婚債務如何分割不影響債權人對債權的享有,只是對夫妻雙方共同債務,在夫妻之間確定由誰負責。此債務是否用在夫妻雙方共同生活、共同經營上。離婚時對夫妻債務分割未能達成一致的分割意見的,可以請求法院予以判決分割。對於夫妻一方的個人債務,由夫妻一方個人償還,對於另一方債權人沒有索要欠款的權利。這就需要專業的律師為您做專業的解答,幫您尋求到最佳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