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財產糾紛怎麼解決,處理同居糾紛要注意的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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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同居財產糾紛怎麼解決

關係自行解除。如屬於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可向法院起訴請求關係。同居期間的或者糾紛,可訴訟解決。解除同居關係的子女撫養:可比照離婚糾紛中關於子女撫養問題的規定。

解除同居關係的財產分割: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同居期間為共同生產、生活而形成的債權、債務,可按共同債權、債務處理;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間患有嚴重疾病未治癒的,分割財產時,應予適當照顧,或者由另一方給予一次性的經濟幫助;同居生活期間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繼承死者遺產,如符合繼承法第十四條規定的,可根據相互扶助的具體情況處理。

二、處理同居糾紛要注意的問題

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是修正後的為保障一夫一妻制原則而新增加的禁止性規定。在適用這一禁止性規定時,應當注意以下問題:

1、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與的區別。重婚系是以夫妻關係的名義共同生活,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則不是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與那些應由道德規範調整的通姦、婚外戀等行為相區別。通姦是指雙方或一方有配偶的男女,祕密、自願發生兩性關係的行為。婚外戀則泛指已婚者與配偶之外的人發生戀情。通姦、婚外戀都屬於有悖社會主義道德的行為,一般由道德規範調整。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則屬於婚姻法禁止的違法行為,行為人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婚姻法第三條規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3、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民事法律後果。婚姻法不但在總則中明令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而且還在其他章節的相關條文中規定了這一違法行為的法律後果和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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