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法2010?

經濟實踐不斷向前發展,法律法規也會隨之作相應的修正或完善,實際生活中的法律應用也會不斷深入。

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法2010

步驟/方法

個人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僱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受僱有關的其他所得。

起徵標準:2000目前是月收入超過2000起徵,2008年3月開始上調到此標準,此前是1600/
也就是說,低於起徵點的,不需交納個人所得稅。  

應納稅所得與減免:
    工資、薪金所得按以下步驟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每月取得工資收入後,先減去個人承擔的基本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以及按省級政府規定標準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再減去費用扣除額2000元/月(來源於境外的所得以及外籍人員、華僑和香港、澳門、臺灣同胞在中國境內的所得每月還可附加減除費用3200元),為應納稅所得額,按5%至45%的九級超額累進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稅率和計算方法
說明:起徵點變化以後,稅率和計算方法保持不變,個人所得稅計算公式沒有變化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扣除標準)*適用稅率 - 速算扣除數
扣除標準2000元/月(2008年3月1日起調高為2000元)

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法2010

個人所得稅計算公式

不超過500元的部分,稅率5%,速算扣除數為0;

超過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稅率10%,速算扣除數為25

超過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稅率15 %,速算扣除數為125

超過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稅率20 %,速算扣除數為375

超過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稅率25%,速算扣除數為1375

超過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稅率30%,速算扣除數為3375

超過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稅率35%,速算扣除數為6375

超過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稅率40%,速算扣除數為10375

超過100000元的部分,稅率45%,速算扣除數為15375

注意事項

大多數人可能只須記住前面5項稅率和速算扣除數;作為了解,後面也應知道,風水輪流轉,“一切皆有可能“,保不準哪天就用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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