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才能做到不超額且不重複投保呢??

方法/步驟

沒“家”也要有保障

  今年剛畢業的林翔之是荊州人,到武漢找了份工作後就租了間房子。剛住下不久,他就為自己的財產買了一份家財險。“我還沒有一個真正意義的家,但是也要為自己的財產買個安心。”林翔之開玩笑地說,雖然他現在還屬於“無產階級”但至少擁有一臺電腦和一些簡單的家電,那都是父母資助的結果,如果損壞或失竊對他都是沉重的打擊。“我花了幾十元買份財產險,也算提供一些保障。”

  記者瞭解到,像林翔之這樣的蟻族租戶對於財產險的意識比普通家庭更高,保險公司接到的保單中幾乎一半以上都來自這樣的租戶人員。“一般來說,蟻族租戶的居住環境較差,存在一些電線老化、漏水等問題,發生火災的機率也更高,因此,來投保家財險轉移風險的人也相對較多一些。”人保公司的保險專員告訴記者,除了這些蟻族和租戶以外,今年以來,天災事件增加,近期美國的颶風災害也增強了一些居民的保險意識,財險銷售略微有提升。

保險為中低收入者“雪中送炭”

  作為中低收入者來說,更需要保險。因為這類人群抵禦風險的能力比較弱,家庭成員中如果有重大事故的發生,動輒就是幾萬元乃至十幾萬元,導致傾家蕩產甚至負債累累。因此,低收入家庭在理財時首先需要考慮購買保險來提高家庭風險防範能力,轉移風險。

  一般來說,我們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來選擇相對保障較高的保險產品,因為中低收入家庭主要成員都承擔著家庭和工作的壓力,在意外方面可能風險要高一些,可以考慮購買意外傷害保險;另外一方面,家庭主要成員也是家庭的經濟支柱,還要考慮健康方面的保險,因為意外和健康才是人生中最重要的,只有自己擁有了保障,才能讓家人有保障。

不是所有損失都能賠

  家財險保費便宜,保障範圍也很寬,但並不是所有損失都能得到理賠。平安產險的保險專家告訴記者,目前國內的家財險根據財產的總金額不同,付出的保費從幾十元到幾百元不等。一般的普通家庭,保費不會超過兩百元。家財險投保後,可以對失火、失竊等造成的財產損失進行理賠。

  然而,投保人在購買家財險的時候,一定要注意到保險合同中的條款,大部分國內的家財險中將海嘯、地震等重大自然災害列入了免賠範圍中,有的甚至將暴雨、暴雪等也列入了免賠範圍。因此,投保人一定要了解清楚產品的保險利益和責任免除。

如何才能做到不超額且不重複投保呢?

  最好的辦法就是,投保人一定要認真考慮家庭財產的價值,不妨先向保險公司進行諮詢,瞭解自己如果投保家財險,多少為超保,哪些為重複投保,如此就能做到“按需投保”,以免因多花冤枉保費。標的變化及時通知保險公司有人認為投保家財險後,即使有些財產發生了變化,終究還是自己的財產,遭遇意外,保險公司一樣會理賠。其實,這種想法亦不正確。《保險法》規定:“對於家財險,保險合同內容的變更,投保人必須得到保險公司的稽核同意,簽發批單或對原保單進行批註後才產生法律效力。”

​​鑑於此,一旦投保的家庭財產出現變更,投保人務必要到保險公司對保單進行保障財產內容的變更,將原來投保家財險時的投保標的,換為現在的新標的,否則前期投保等於白花了錢。 投保後仍應“保財”安全一些投保人在投保家財險後,認為家庭財產的安全已經交給保險公司,自己可以高枕無憂。其實,《保險法》規定:“財產保險合同規定,投保人有維護財產安全的義務。”

  因此,當自然災害或意外發生時,對於投保人而言,對投保的家庭財產是有義務進行有效施救的,只有將財產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保險公司在進行理賠時,爭議才會降到最低。當然,對於因有效施救而產生的相關費用,保險公司也會對投保人進行補償。

隨著社會上對孩子的關注度越來越高時,因此,不少保險公司順應潮流,以孩子為重心推出各種少兒人壽保險來吸引廣大家長。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購買少兒人壽保險勿重複投保。

  11歲的小天天是家裡的獨苗。在很小的時候,父親就為他買了少兒人壽保險,包括人壽險和健康險,有儲蓄型也有保障型。

  後來,母親又先後在其它兩家保險公司為天天投保少兒人壽保險。由於代理人告訴他們少兒人壽保險“便宜”,所以父母自然願意多為孩子投保。

  沒想到,去年秋天的一個傍晚,小天天放學回家時,在離家不遠的一個岔路口,突然被一輛摩托車撞倒,後面的一輛公交車躲閃不及,軋了過去。

​天天的家人在悲痛之餘,想起了曾經為孩子投保人壽保單。不料,在兩家保險公司各賠償5萬元之後,第三家保險公司拒絕再賠償。這讓天天的家人很費解,人身保險是可以重複投保的,為什麼僅僅賠付了10萬元就拒賠了?

  天天的父母其實是忽略了一個很重要的少兒人壽保險規定。

  我國保險法律規定,兒童的死亡賠付金額不得超過5萬元,累計賠付金額最多10萬元,超過部分視為無效。

  因為兒童屬於弱勢群體,容易受到傷害,也容易被少數人利用,獲取高額的賠償。所以,全世界各地的兒童保險都規定了死亡賠付的最高限額,避免道德風險。

​不過,不允許為孩子投保身故賠償超過10萬元的死亡保險,在實際操作中往往存在漏洞。由於各保險公司之間並不聯網,投保人如果分散投保,很有可能突破10萬元這個上限。

  但對於投保人來說,這一問題並非無法杜絕。保險公司通常在投保前要求回答“是否在其他公司投保”,理性的家長在給孩子投保時應該如實填寫。

​​一般來說,在為孩子購買保險時,應注意兩個問題。

  首先,要看父母是否已經投保足夠保險,只有父母有了充分保障,孩子才會真正獲得保障。

  其次,應根據經濟條件決定購買兒童保險。

  上面的少兒人壽保險案例,說明我們重複投保少兒人壽保險是多麼的不值得的。一般來說,家庭一年所有保費支出不要超過總收入的10%,兒童保費不是主要部分,購買時不要衝動,重複投保少兒人壽保險只是浪費錢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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