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如何進行登記?
版權的定義
一、版權登記包括以下列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
(一) 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
(四)美術、建築作品;
(五)攝影作品;
(六)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
(七)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計算機軟體;
(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
二、屬於下列情況之一的作品,作品登記機關不予版權登記:
1、不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
2、超過著作權保護期的作品;
3、依法禁止出版、傳播的作品;
三、版權登記委託流程:
1、企業營業執照影印件(企業或單位申請),或身份證影印件(個人申請);
2、提供申請版權登記的作品樣一式兩份及版權登記確認書;
3、簽訂委託合同,交納申請註冊費用(官費及代理費);在《版權代理委託書》上委託人一欄中蓋章,不必填寫。
申請版權登記的意義:
自然人作品著作權的保護期為作者終生及其死亡後五十年;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作品著作權的保護期為五十年,著作權自作品創作完成之日起產生。
版權登記辦理流程
1、 登記主體:
個人;法人單位與非法人單位(外資與三資企業除外)
2、登記程式: 由作者本人或單位受託者將相關材料送至長沙版權代理中心,填寫登記表與保證書,經稽核,如無異議,一個月內辦理登記,並頒發作品登記證。
3、提供材料:
(1)個人:
1)、身份證、工作證原件與影印件;
2)、辦理作品自願登記手續申請書;(參考附件:《作品 自願登記個人申請書》)
3)、作品說明:簡述作品內容與創作過程;(參考附件:《個人作品自願登記說明書樣本》)
4)、作品原件與影印件;
5)、權利保證書
(2)法人單位與非法人單位:
1)、 營業執照原件與影印件;
2)、 申請書(參考附件:《作品自願登記法人或其他組織申請書》)與作品說明;(參考附件:《法人或其他組織作品自願登記說明書樣本》)
3)、 委託書
4)、 受託人的身份證、工作證原件與影印件;
5)、 作者的身份證、工作證原件與影印件;
6)、 作者對版權歸屬的說明或協議的原件與影印件;
7)、 作品原件與複製件;
8)、 權利保證書
(注):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的身份證明檔案:
1)、作者身份證明檔案,即身份證或戶口登記證影印件,並在影印件上,作者簽名;
2)、如果是法人或非法人單位為著作權人,還要提供法人或非法人單位的工商註冊登記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檔案(影印件);
3)、如果是委託作品,還要提供委託作品的委託合同(影印件);
4)、如果是合作作品,還要提供合作作者的合作協議或合同(影印件)及各合作作者簽名的身份證明覆印件。
5)、如果是繼承人為著作權人,提供身份證明檔案(影印件,並簽名)。
(3)、作品
作品封面及版權頁的影印件;文字作品部分或全部手稿的影印件或樣本;作品章節目錄;美術作品、攝影作品等原稿複製件或作品照片;影視作品、音像製品 封套或照片、樣帶(片);專有權許可使用合同(影印件)。
(4)、作品說明書(作者必須簽名)
寫作要求:
1)、作品簡介,文字作品要求說明文章字數;
2)、創作經過及作品創意;
3)、作品完成時間,並說明是否為獨立創作完成;
4)、說明作品是否已經發表,以何種方式發表。如果未發表,擬什麼時候發表,準備以什麼方式發表。
4、《作品登記表》(如果登記的作品是①影視作品填寫:影視作品登記表
②音像製品填寫:音像製品登記表。)
5、填寫完《作品登記表》及《權利保證書》及相關表格,繳納作品登記費用。
6、作品登記機關在接到作品登記申請材料後,按規定進行核查,核查期限一個月,該核查期限自作品登記機關收到申請人提交的所有申請登記的材料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