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群交通安全宣傳制度

General 更新 2024年12月23日

  交通安全教育要實現從“教育社會化”到“社會教育化”的飛躍。交通安全教育社群化的廣泛性、長期性、主動性、系統性、帶動性、可行性等理論優勢以及已有的實踐成果都說明政府實施交通安全教育應推行社群化模式。下面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相關資料,供大家參考。

  一:

  一、交通安全工作組要把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做到時時講,處處講,使交通安全知識,深入人心,家喻戶曉。

  二、及時與公安交-警溝通交通安全管理資訊,定期分析研究本社群交通安全形勢,適時開展交通安全活動。配合公安交-警開展宣傳活動每年不少於兩次;溝通交通管理資訊每月一次。組織全社群開展學習活動不少於三次。

  三、充分發揮中小學生“小手拉大手”靠右行等的宣傳教育作用,加強中小學生的宣傳教育工作,引導中小學生開展交通安全活動,每年不少於二次。

  四、開展相約警務室活動。

  五、設立固定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櫥窗、黑板報和活動牆板進行交通安全宣傳與教育。

  六、配合交通安全管理中心工作,經常懸掛和張貼交通安全宣傳橫幅標語。

  七、充分利用錄影、電視等宣傳教育工具,進行交通安全宣傳。播放交通安全宣傳錄影不少於二次,播放交通安全宣傳電視不少於二次。

  二:

  第一條 小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遵循以人為本、依法管理的原則。

  第二條 凡在小區道路上參與或涉及交通活動的單位和個人,都應當遵守本管理規定,服從物管處管理人員指揮,履行出入校驗證、交費等手續。

  第三條 對違反本管理辦法的人員,根據情節輕重,按照小區有關規定給予批評教育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重慶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移交執法部門給予行政處罰。

  第四條 本規定由小區物管處負責具體實施。

  第五條 虎溪花園物管處對機動車輛進出實行24 小時管理和憑門禁卡出入制度。與小區正常生活需要和建設無關的機動車輛不得進入社群。

  第六條 在小區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駕駛員,應當自覺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和小區道路安全管理規定,嚴格按照小區內交通標誌、標線的提示安全駕駛、文明駕駛、遵規泊車。

  第七條 進入小區的機動車輛須限速行駛,出入門限速為5 公里,小區道路限速為30 公里。駕駛車輛通過十字交叉路口、彎道、減速帶,應謹慎駕駛、減速慢行,主動避讓非機動車和行人。

  第八條 無牌、無證車輛和未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認可的改裝車輛、大功率燃油、燃氣助力車,禁止在小區道路上行駛。禁止在小區道路上學駕機動車、無證駕車、酒後駕車、飈車、試剎車。

  第九條 大型客車、貨車原則上禁止進入小區,如因公務、接待或為業主拉送貨物的,相關單位及業主應事先與物管處聯絡,指定客、貨上下地點與社群內停留時限。大型貨運車輛裝運貨物時不得妨礙其它車輛和行人正常通行,大型貨運車輛倒車時,車尾須有人指揮,確保行車安全。

  第十條 小區道路禁止車輛逆向、超速行駛或在非機動車道和禁止機動車通行的道路上行駛。

  第十一條 駕駛人員違反本辦法引發交通事故的,應根據國家相關法規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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