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憂與守制閱讀答案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15日

  丁憂就是居喪而言,守制則是就遵守居喪的制度而言,但在具體使用時二者的意思並無嚴格的區別。以下是小編為你整理的,希望能幫到你。

  《丁憂與守制》閱讀材料

  古代作品中,時有關於某官丁憂、某官守制的記述,如《儒林外史》第四回:“先母見背,遵制丁憂”,《寓圃雜記》:“成化初,***陳***緝熙守制於家”,等等。

  什麼是“丁憂”呢?《爾雅·釋詁》:“丁,當也。”《日知錄·期功喪去官》注:“古人凡喪皆謂之憂。”可知丁憂是值喪、居喪的意思。丁憂一詞源於《書經·說命》:“王宅憂”。王宅憂就是商王居父喪,宅憂就是丁憂。古時候,不管是兄弟喪、姊妹喪,還是從父母喪、從兄弟喪,都可以稱之為“憂”。只是到了後來,丁憂才特指遭父母喪或承重祖父母喪***所謂承重,是指長房長孫***。

  《日知錄·奔喪守制》上說:“《記》曰:奔喪者自齊衰***喪服***以下。以是古人於期功之喪無有不奔者。”“期”,指一年的喪服,可見古人遇有祖父母喪、伯叔父母喪、兄弟姊妹都要奔喪。陶淵明《歸去來辭》自序“尋程氏妹喪於武昌,情在駿奔,自免職”即是一例。後來又將奔喪限制在期服***即一年的喪服***的範圍之內。至明朝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才廢除了期年奔喪的制度,認為祖父母、伯叔父母兄弟均為一年的喪服,如果都讓奔喪守制,有的一個人連遭數喪,或者道路數千裡,那就會導致居官日少,更易頻繁,曠官廢事,於是決定“今後除父母及祖父母承重者丁憂外,其餘期服不許奔喪。”自此以後,相沿成習,奔喪丁憂僅限於父母喪或陌生祖父母喪。

  那什麼是守制呢?所謂守制乃是指遵守居喪的制度,其主要內容是:

  一、一般人要謝絕應酬事務,做官的則要解除職務,在家守孝二十七個月***不計算閏月***。官員隱匿親喪,被認為是“大不孝”,要受到嚴厲的懲罰。如後唐明宗天成三年***928年***閏八月,滑州掌書記孟升因隱匿母喪被大理寺斷為流刑,而明宗則認為“將復投荒,無如去世”,於是賜其自盡。

  二、禁止婚娶。喪中婚娶被認為違背禮制的。《春秋》文公二年***前625年***冬記載:“公子遂入齊納幣。”納幣之事照例是不必記載的,史官為什麼要大書特書呢?原來這年冬天,文公的父親僖公死了才不足二十五個月,而文公在居喪期間,競張羅著送彩禮,所以史官乘筆直書而加以諷刺。

  三、禁止飲宴。儒家認為,“夫君子之喪,食旨不甘,聞樂不樂,居處不安”***《論語·陽貨》***,所以飲宴也是在禁止之列的。在居喪期間因宴飲而被責罰的事例也不少。如唐憲宗元和九年***814年***四月癸未,陸賡故世,其子慎餘、其兄博文在居喪期間著華麗的衣裳穿街過市,並飲酒食肉,結果都被打了板子,慎餘流放至循州,博文被遞解原籍。

  四、禁止赴考。起初限制極嚴,即使是緦喪***是五服中最輕的一種,僅三個月的喪服***也不準赴考。宋天禧年間,舉人郭稹冒緦喪赴考,被同輩告發,被交付御史臺劾問***見《日知錄·緦喪不處赴舉》***。到了明朝限制放寬,除了服三年之喪的不得赴考外,餘者皆不限。

  對於守制在家的官員,皇帝一般都要派遣官員慰問,並賜給錢米等物。明洪武十七年***1384年***正月命吏部:“凡官員丁憂,已在職五年,廉勤無贓私過犯者,照名秩給半祿終制;在職三年者,給三月全祿。”***《日知錄·奔喪守制》***清初,只有滿族大臣居喪,皇帝才派官賜給茶酒。至康熙年間,漢大臣陳廷敬有母喪,康熙皇帝便命令閣員查閱《明實錄》中有關慰問的條例,並派遣內閣學士屯泰、翰林掌院事學士喇沙前往賜給茶酒。從此以後,慰問之典便成為定例。

  丁憂和守制,從字面上是有區別的:丁憂就是居喪而言,守制則是就遵守居喪的制度而言。但在具體使用時二者的意思並無嚴格的區別,既可以說某官丁憂,也可以說某官守制。***張慶《丁憂與守制》***

  《丁憂與守制》閱讀題目

  1、下列關於“丁憂”“守制”的表述,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書經·說命》“王宅憂”,宅憂就是丁憂,王宅憂就是商王居父喪。丁憂一詞發源於此。

  B、由於奔喪守制有曠官廢事之弊,明朝在洪武年間進行了改革,規定除了父母喪和祖父母喪,其餘期服不許奔喪。

  C、《春秋》文公二年記載:“公子遂入齊納幣”。納幣指的是送婚聘的彩禮,《春秋》之所以直書此事,是因為“公子”違背了當時居喪的制度。

  D、《論語·陽貨》:“夫君子之喪,食旨不甘,聞樂不樂,居處不安。”可以看出,在儒家觀念裡,居喪期間是應該飲宴的。

  2、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項是***3分***

  A、古時候,期功之喪,都可以稱之為“憂”,都要奔喪。陶淵明“程氏妹喪於武林”,“情在駿奔”,說明了這一點。

  B、守制指遵守居喪的制度,其內容包括謝絕應酬、解除職務、禁止婚娶、禁止飲宴、禁止赴考等等。

  C、按照居喪的制度,父母之喪,官員須在家守考二十七個月,但特殊情況下,實際守孝期會更長。

  D、對守制在家的官員,皇帝都會遣人慰問,並視情形賜予不等的財物。

  3、根據原諒內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儒林外史》第四回:“先母見背,遵制丁憂。”守制和丁憂並提,是由於二者雖然字面上不同,但在實際使用時可以通用。

  B、在古代,不遵守居喪的制度,會受到不同程度的責罰或輿論的譴責。

  C、明代在丁憂守制上進行了一些改革,相關的制度規定較前代更加務實、開明。

  D、清朝,漢族官員居喪,皇帝不會派官員慰問。只有滿族大臣居喪,皇帝才派官賜給茶酒。

  《丁憂與守制》閱讀答案

  1.B決定“今後除父母及祖父母承重者丁憂外,其餘期服不許奔喪。”祖父母承重者指長房長孫,上文有註解。

  2.D原文“對於守制在家的官員,皇帝-般都要派逭官員慰問”如貪汙者就沒有這種待遇.

  3.D清朝,應為“清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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