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我國農村老人養老問題現狀論文

General 更新 2024年12月22日

  隨著中國現代化程序和人口老齡化的發展,我國的農村養老問題日益明顯。下面是小編帶來的關於我國農村老人養老問題論文的內容,歡迎閱讀參考!

  我國農村老人養老問題論文篇1:《我國農村留守老人養老問題》

  摘要:隨著我國城市化比例的上升,大量農村勞動力向城市轉移,農村人口老齡化程度愈發加重,農村留守老人的養老問題日益突出。本文指出農村留守老人養老問題的四大困境:家庭養老功能弱化、社會養老保障水平低、醫療保障不完善、情感寄託缺失等,並提出應從倡導家庭養老傳統、制定專門養老計劃、完善新農合、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組織等四個方面妥善解決農村留守老人的養老問題,促進和諧新農村建設。

  關鍵詞:農村留守老人;養老問題;城市化

  一、問題提出

  當前,我國人口老齡化速度加劇,超出預期狀況。2009年全國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達到1.67億,佔總人口的12.5%。預計到2020年,我國老年人口將達到2.48億,老齡化水平將達到17%;到2050年進入重度老齡化階段,屆時我國老年人口達到4.37億,佔總人口30%以上,三四個人中就有一個老人。此外,更值得關注的問題是老齡化程度城鄉倒置情況,我國農村老齡化程度遠高於城市。農村老年人口占老年人口總數的70%以上,保守估計達到1.2億,農村老齡化程度高於城鎮1.24個百分點,預計這種城鄉倒置的狀況將一直持續到2040年。

  在我國城市化和工業化程序中,農村勞動力大量湧入城市,使得農村留守老人成為一個特殊弱勢群體。加之我國長期執行計劃生育,家庭養老功能逐漸弱化,農村留守老人的老年生活難以得到保障。顯然,這個問題僅依靠農村地區自行解決是不現實的,應當從整個社會保障體系入手,全面統籌考慮,爭取在現有資源配置下,讓農村留守老人安享晚年。

  二、農村留守老人養老困境

  一家庭養老功能弱化。“養兒防老”是中國人千百年以來的傳統思維,家庭式養老一直是我國農村養老的不二選擇。但是,在我國城市化、工業化程序中,東部與西部、城市與農村之間的差距日益顯現。為了謀求生計,得到更多的機會,或者是提升生活水平,更多的農村青壯年勞動力開始向大中城市轉移,而且也有部分農村子女在城市求學之後,選擇在城市工作定居。這些人口、勞動力的轉移,勢必造成農村人口結構的變化,加劇農村人口老齡化。

  根據《2009年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公報》顯示,2009年度全國農民工總量為22,978萬人,其中外出農民工數量為14,533萬人。如此龐大的隊伍向城市轉移,從長遠看,加速了我國城市化程序,拉近了城鄉差距。但是,父母與子女長期分離,農村留守老人的生活難以得到照顧,不利於社會的穩定和諧發展。

  另外,我國二十多年以來執行的計劃生育政策,有效控制了人口增長,同時也使家庭規模小型化。隨著獨生子女家庭的增多,由四個老人、兩個青壯年人和一個未成年人組成的 “4+2+1”家庭結構模式,日漸成為了我國家庭模式的主流,兩個青壯年人要供養和照顧七個人的生活並非易事。

  農村勞動力的轉移和家庭模式的轉變,使得傳統的家庭養老模式面臨挑戰。很多農村留守老人在家庭養老保障缺失的情況下,不得不選擇在地裡辛苦勞作以維持生計,一旦患病,必陷入窘境。

  二社會養老保障水平低。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簡稱“老農保”起步於20世紀八十年代,經歷了試點、發展等階段,積累了一定的經驗,但時至今日已經進入衰退期。有報道指出,很多農民每月養老金僅為1~2元,一年不過20多元,根本無法起到保障生活的作用。老農保的主要做法是:以個人繳費為主、集體補助為輔、國家給予政策扶持;採取個人賬戶基金儲備積累的保險模式,個人繳費和集體補助全部記在個人名下。但是,具體執行時集體補助和國家扶持缺位,基本上由農民個人繳費,相當於個人儲蓄機制,無法體現社會保險收入再分配的功能。

  2009年9月,國務院釋出《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後稱《指導意見》,在全國10%的縣市、區、旗率先展開試點。不同於老農保,《指導意見》明確規定建立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新農保制度,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其中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為每人每月55元,各地政府可根據具體情況適當提升。相較於老農保,新農保中政府、集體的責任更為明確,保障水平也相應提升。不過,筆者認為新農保關於當前60歲及以上的農村留守老人的保障仍欠完善,按照55元每月,一年僅為660元,即使是在農村,該保障程度仍偏低。

  三醫療保障不完善。在我國農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現象時有發生,留守老人的健康問題尤其值得關注。由於年事已高,各項身體機能下降,加上長期辛苦勞作,留守老人易患病。而他們的子女長期在外務工,難以照料其生活起居,往往使小病拖成大病,那時再給予資金幫助,為時已晚。

  雖然新農村合作醫療簡稱新農合已覆蓋全國80%以上的農村,但是留守老人的醫療保障收效甚微。原因有兩個方面:第一,留守老人的文化程度偏低,對於新農合意義不能完全理解,可能對參保有牴觸情緒;第二,新農合制度是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主要關注大病給農民帶來的經濟困擾,而事實上留守老人日常困難更多的來自於小病產生的門診費、藥費等,因此農民的實際受益不如預期中多;第三,新農合的醫療登記程式和理賠程式繁瑣,醫療費用不能在就診時直接抵扣,給留守老人帶來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四情感寄託缺失。留守老人的晚年生活不單需要物質上的保障,更需要精神上的關懷、交流。尤其是對 “空巢”老人而言,子女的精神慰藉是老人身心健康必不可少的條件,但許多子女都忽視了對父母的精神慰藉和關懷。中國老齡科學研究中心調查顯示,農村“空巢”老人的比重佔到40%左右,如果考慮農村大量勞動力外出打工因素,農村“空巢”化更加嚴重。

  由於子女長期在外務工,農村留守老人往往獨居,鮮有情感交流,常年僅靠電話與子女聯絡,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親情上的疏離和心靈上的煎熬。老年人情感上失去了依靠和寄託,無法享受過去大家庭的天倫之樂,精神世界比較空虛,心理上顯得孤獨無助,容易造成內心的抑鬱。正是基於這些原因,部分留守老人在陷入病痛時,為不拖累子女,選擇輕生。

  再者,老年人在農村少有娛樂活動,通常除了電視、打牌外沒有別的娛樂方式。而且,因為語言不通的關係,很多老人根本不願意看電視。有些在外有較好收入的子女往往給予父母金錢上的撫慰,但事實上這並不能真正帶給他們內心的撫慰。

  三、解決方案

  一倡導家庭養老傳統。尊老愛老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尤其對於當前因外出務工而使得親情疏離的農村家庭,更加需要倡導對留守老人的關愛。一直以來,家庭養老都是農村主導的養老方式,我國農村社會正處於城市化起步階段,傳統養老方式必然受到挑戰。但是,在當前社會養老保障尚不完善的情況下,家庭養老仍是農村養老的支柱,這一點不容置疑。

  地方政府可以制定出相關的、切實可行的優惠政策,以吸引和鼓勵外出務工、求學的農村青年回鄉創業、工作。該優惠政策,一方面可以將大量人才留在農村,推動農村經濟的繁榮發展,為建設新農村添磚加瓦;另一方面外出青年回鄉,也方便照料留守老人的日常起居,促進了與老人之間的情感交流,有助於社會和諧發展。

  二制定專門養老計劃。不論是老農保還是正在試點的新農保,對於農村留守老人的保障都是不充分的。就新農保來看,雖然國家承諾60歲及以上老人可以享有至少每月55元的基礎養老金,但是他們並不享有個人賬戶養老金,只有單一保障,而60歲以下的人則可以通過繳納保費享有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保障相對全面。筆者以為,在新農保制度中沒有突出對農村留守老人的保障,因而有必要針對目前農村留守老人這一特殊群體,制定一個專門的“安享晚年”養老計劃。

  該養老計劃的物件為當前60歲及以上的農村留守老人,在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基礎之上,政府財政應適度提高給付金額。2008年我國農村居民人均年純收入為4,760.62元,按照30%的替代率,年養老金約為1,428.18元,即每月約119元。因為這是全國的一個平均水平,考慮地區差異,建議國家財政每人每月支付70元,地方政府每人每月支付30元,構成基礎養老金,經濟條件允許的各地方政府可再根據具體情況酌情增加。2009年我國農村留守老人約為1.2億,國家財政收入為68,477億,按照每人每月70元支付佔比為1.5%,在財政負擔範圍之內。

  三完善新農合,提升農村醫療水平。醫療保障的完善與否,與農村留守老人的健康息息相關。針對目前新農閤中存在的問題,有必要對此加以改進。首先,讓廣大農村留守老人瞭解並逐步接受新農合,地方村幹部應盡力配合宣傳,務必使其加入新農合;其次,加大新農閤中政府補貼的力度,報銷一定比例的門診、醫藥費用,在關注大病的同時不應忽略小病;再次,簡化繁瑣的索賠程式,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以在就診時就抵扣相關費用,節省索賠成本。

  在改進新農合的同時,農村配套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也應進行改革。首先,建立健全農村三級醫療衛生服務網路,加大政府調控力度,把城市富餘、閒置的醫療衛生資源向鄉村轉移,支援農村衛生室建設;其次,改革鄉鎮衛生院執行機制,推行鄉村衛生機構管理一體化,向老年人提供安全廉價的基本醫療服務;再次,加強農村醫療衛生隊伍建設,定向免費培養培訓農村衛生人才,妥善解決鄉村醫生補貼,要側重於為農村培養留得住、用得上的適用型人才,可以考慮定期邀請專家醫師到農村醫院交流講學,以提高農村醫院的醫療水平。

  四建立和完善農村老年人組織。由於子女長期在外務工、求學,農村留守老人長期得不到家人的關懷,缺乏與家人的情感交流,長期下去不利於其身心健康。事實上,老年人在精神上、心理上更渴望被關懷,更期望得到幫助,而實現這一點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建立和完善農村老年人組織。一方面為老年人提供一個的情感釋放的平臺,避免抑鬱情緒的堆積;另一方面也豐富了老年人的娛樂生活,找到在家庭之外的感情寄託。

  目前,我國農村大多數並沒有建立真正意義上的老年人組織,很多農村的老年人組織只是流於形式,空有一個名號,沒有實質上的內容,難以發揮真正的作用。因此,各級政府尤其是鄉鎮政府要把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組織工作納入本地區新農村建設的整體規劃之中,充分發揮老年人工作委員會、老年人協會、老年人互助會等老年人組織的作用,讓老年人重新找到歸屬感。例如,可以考慮構建類似於城市中老年大學模式的農村老年人組織,將農村的留守老人集中起來開展各種活動,老年人也可以通過組織相互幫助、相互學習,真正做到老有所養,老有所樂。

  主要參考文獻:

  [1]董翠娥.農村養老保險發展問題初探[J].武漢金融,20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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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國農村老人養老問題論文篇2:《淺析我國農村空巢老人養老問題》

  論文關鍵詞: 農村;空巢老人; 現代化;養老保障

  論文摘要:隨著 中國現代化程序和人口老齡化的 發展,空巢老人現象日益凸現。空巢家庭是新出現的社會現象和社會問題,已經引起了學術界的重視。相對於城市裡的空粱家庭,農村空粱家庭的老人可利用的養老資源更少,養老保障問題更為嚴重,也更容易被忽視。建立和完善以農民養老保障和醫療保障為重點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能夠促進農村 經濟和社會協調、可持續發展,同時也是“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的重要方面。

  人口老齡化是人類經濟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後的產物,是21世紀中國人口發展的主旋律。當今的中國,人口老齡化加速發展已是不爭的事實,它所帶來的最直接、最現實的問題,就是高齡、失能老人養老問題,尤其是農村空巢老人的養老問題尤為突出。2009年年初,全國老齡辦釋出的《農村空巢、類空巢家庭老人狀況調查報告》表明,全國農村老年空巢和類空巢家庭共3288萬戶,佔農村老人家庭總戶數的48.9%;空巢、類空巢家庭中的老人共4742萬人,佔全國1. 08億農村老年總人口的43.9%。

  各種跡象表明,空巢家庭將是21世紀我國老人家庭的主要模式,空巢老人們的生活和精神狀態巫待社會關注。而農村空巢老人問題已成為新時期農村老齡工作面臨的新課題、農村社會關注的新焦點。如何化解他們的養老困境,已成為一個帶有普遍性的急需解決的社會問題。

  一、農村空巢老人面臨的問題

  農村空巢老人因身體狀況、社會環境的原因,在經濟、情感、心理方面處於弱勢地位,這使得他們面臨許多亞待解決的困難與問題。

  一勞動和經濟負擔較重。農村相對於城市來說,經濟發展水平較低,隨著城市化以及 工業化程序的加快,而大量農村青壯年進城務工,使農村人口老齡化狀況日益嚴重。2007年12月,全國老齡辦釋出的《中國城鄉老年人口狀況追蹤調查》顯示,到2006年底,中國60歲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已增加到1. 49億,佔總人口比例11.3%。城市的純老戶空巢戶為49.7 %,其中,單身孤老戶8.5%,夫妻戶41.4%,與其他家庭成員一起居住的佔50.3%;農村的純老戶38.3%,其中,單身孤老戶9. 6%,夫妻戶29.0%,與其他家庭成員一起居住的佔61.7%。所以,農村空巢老人無論是在數量上,還是經濟條件、外部環境方面,其所面臨困難遠遠超過了城市空巢老人。雖然,青壯年外出務工的收人高於種地收人,但他們對留守老人的經濟支援往往很有限,以至於大部分老人還要靠勞動來維持生計。特別是那些男性老人,不得不重新承擔起繁重的農活和家務,他們參加農業勞動的比例高達80%。同時,外出打工的子女多數也將承包的土地交由父母耕種,這樣一來無疑加重了農村空巢老人的勞作負擔。本該頤養天年的他們,真可謂苦不堪言。

  二農村空巢老人的身體狀況令人擔憂。伴隨年齡的增長,老人的身體機能衰退,健康狀況明顯下降,患病率也隨之上升。據統計,農村空巢老人的患病率,較城市空巢老人要高出許多,健康狀況差的佔27.2%,患慢性病的佔65.5 %,長年患病的比率高達70%- 80%,很多人還是多病纏身。更嚴重的是,他們沒有退休金和養老保險,57. 8%的人未享受任何形式的醫療保障。儘管很多地方實行了農村醫療合作,空巢老人蔘加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可仍有不少人連補償起付標準線以下的費用也負擔不起。同時,農村老人普遍有“拖”病的心理,他們一方面抱怨 醫院收費太高,每次病痛發作,吃一些廉價的止痛藥,隱瞞自己病情不說,寧願自己受苦,也不願給兒女找麻煩;另一方面也是出於節儉,捨不得花錢看病,對待小病他們總是一拖再拖,得了大病就乾脆不治了。尤其是那些慢性病患者,面臨“保了飯碗保不了藥丸,保了藥丸保不了飯碗”的兩難境地,遇上病情突發,家中無人,又會錯過 治療時機,導致難以治癒的嚴重後果。

  三缺乏幸福感,孤獨無助。中國老齡 科學研究中心的一項調查表明,目前我國獨居老人約1004萬人,經濟困難的佔52.4%,需要照料但無人照料的佔18.4%,經常感到孤獨的佔53.6%,感到不幸福的佔21%,有過自殺念頭的佔7. 5 %。在獨居的和沒有配偶的老人中,感到孤寂的比例更高。在農村,青壯年很多是夫妻雙雙外出謀生,加劇了農村家庭的空巢化與老人的養老難問題。外出的青壯年把小孩接去一同生活後,留守老人不但在生活上受影響,連起碼的精神慰藉也沒有了。留守的老人,長期獨處,生活意義不明確,和外界接觸越來越少,心裡話沒處敘說,有時間沒事可打發,更談不上享受大家庭的天倫之樂,最容易產生孤獨感。加之,農村精神文化生活單調,“蹲牆根、找樹蔭、聊聊天、看電視”成了很多老人的生活軌跡。至於空巢老人,更難有所精神寄託,大多過著“出門一把鎖,進門一盞燈”的寂寥生活。他們迫切需要思想交流、語言溝通,更需要親情的慰藉。

  四隔代 教育導致心理負擔過重。據統計,不能與父母外出同行的農村兒童比例高達56. 17% ,6一16歲的農村留守兒童人數已達到200萬人。這些孩子正處在成長的關鍵期,由於不能得到父母在思想認識及價值觀念上的幫助,很容易產生各種道德、心理方面的問題。農村的青壯年大多在外務工維持生活,孫子輩的讀書、教育任務也就全部落到爺爺、奶奶和外公、外婆的身上。照顧孫子輩的生活,已經加重了老人的生活壓力,而對小孩教育他們感到心理負擔更重。這主要是因為,他們識字不多,無法輔導小孩的學習,擔心小孩學習成績上不去。現在的農村 交通、通訊已有很大改善,電視、網咖到處有,孩子在外的時間一長,又擔心他們發生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情。加之,又是隔代教育,孫子輩也不好管,很多孩子性格孤僻,時不時還惹禍上身。為此,老人們總覺得管小孩力不從心,教育不好又怕兒女們埋怨。

  五照料服務供求矛盾突出。目前,我國農村空巢老人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完全不能自理的佔20%,約948萬人;;7. 5%的老人需要照料,在他們當中,11. 3%的老人得不到照料,比非空巢老人高8. 4個百分點。空巢老人主要靠配偶照料,佔52.3%,國家、集體、養老機構上門服務的僅佔2.9%。在廣大的農村,老人一直是由家庭提供其養老保障的,而子女外出的結果是老人需要照料時子女的缺位。在留守老人中,無人照料、無配偶照料佔了相當高的比重。空巢家庭老人一旦患病,既沒有兒女在身邊照料起居,也沒有足夠的經濟能力請保姆來代勞。同時,他們中的大多數人,不能獲得相對穩定的經濟支援以化解疾病風險和恢復身體健康。當前,孤身老人暴病無助的情況,在各地呈現出日益上升的趨勢,貧病交加、悄然離世的悲劇時有發生。在步人老齡化社會的今天,這些悲劇在給我們敲響警鐘:必須切實重視和解決老人養老問題,尤其是空巢老人的養老問題,否則,建設和諧社會也就無從談起。

  總之,農村空巢老人間題,已是一種不容忽視的社會現象,它關係到千家萬戶。能否妥善地解決這些問題,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課題。

  二、農村空巢老人問題出現的原因

  一社會的變遷改變了家庭的各種關係。改革開放以來,大量的農村中青年進城務工,造成許多農村老人留守家中無人照顧,這樣就導致了空巢家庭的出現。工業化和城鎮化的快速發展,一方面直接帶來了經濟發展以及個人收人的提高,客觀上有利於增強對老年保障的經濟支付能力;另一方面直接改變了農業單一的生產方式,促使更多的青壯年子女在外尋求發展機會。他們離家的半徑在延伸、時間在延長,業緣關係的強化導致家庭關係鬆弛和血源關係淡化,從而推動代際分居傾向。而農村新建住房的層出不窮,為分居創造了客觀條件。

  二人口的老齡化和少子女化,使過去幾代同堂的情況越來越少。20世紀七八十年代以來,農村生育率有了明顯的下降趨勢,優育觀念逐步形成,使農村產生出大批的少子女家庭和獨生子女家庭。家庭規模縮小,也使得代際重心發生傾斜,“寵幼厭老”的現象有所抬頭。有人預測,到21世紀的三四十年代,城市裡的獨生子女父母年老後可能有60% 70%與已婚子女不住在一起,而農村中的獨生子女父母年老後可能有30%與已婚子女不住在一起。目前,上世紀七八十年代出生的一代人現在已進入青壯年期,在一般情況下,他們婚後與父母同居的時間縮短,結婚時、婚後一二年就與父母分家的情況多起來,致使農村現代家庭結構以夫妻關係為主導,婚姻重於血源,更多的複合家庭則分化為空巢家庭與核心家庭。

  三 現代價值觀念的衝擊加劇。在 經濟的轉型期,現代人的價值觀念對傳統家庭文化的衝擊很大,有“萬事孝為先”的傳統受到了挑戰。在市場經濟浪潮面前,年輕一代更看重經濟關係,家庭成員的地位不再是依靠年齡和經驗,而是獲取經濟資源的能力、對政策制定的影響力和社會關係 網路。而所有這些,恰恰是 農村空巢老人相對缺乏或日益減少的資源。這就間接促使了家庭成員角色的重新定位,進一步加劇了空巢家庭的產生。現代家庭結構的變化、核心家庭的增多、現代 教育的普及,不同程度地影響了農村空巢老人所生存的社會倫理環境。村莊輿論與道德壓力日趨減弱,農村家庭中老人的家長地位正在消失甚至已經消失。地位的缺失又更加導致處境的惡化,使這些空巢老人“弱上加弱”。

  四老人長期養成的生活觀念難於改變。一些進城務工的年輕人,在城市購買了房子,也樂意把父母接到身邊一起“享福”。但城市生活是一種與鄉土生活完全不同的生活方式,很多農村老人很難適應城市的生活。城市高層的單元套房、相對淡薄的人際關係,使得一部分老人對久居的農村生活充滿懷念。也有的農村老人雖然希望與子女居住在一起,但覺得雙方在生活方式、價值觀念方面存在差異,為避免共同居住與子女產生衝突而選擇返回農村居住。總之,對於大多數農村老人來說,他們更傾向於選擇留在農村。所以,除了那些進城務工尚無多少 發展的大量青壯年的父母而外,即便是那些在城裡站住了腳的少數青壯年的父母,也一樣多半會不得不自守農村的“空巢”。

  三、解決農村空巢老人養老問題的建議

  切實解決農村空巢老人的養老問題,使他們老有所養,是應對 中國人口老齡化挑戰的一項重要任務,也是構建和諧社會的一項重要內容。從根本上說,空巢老人養老問題的解決,需要政府各部門、社會各界的長期協調和配合。

  一加快推進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逐步實現農村養老的社會化。社會化的養老方式,是與現代化社會相適應而有效分散風險的制度。目前,農村老人還在很大程度上依賴家庭贍養,而子女的外出務工並不能帶來良好的經濟援助,這就意味著留守的空巢老人如果單純依賴家庭養老則有著較大的風險和不可預見性。農村養老保險試推行十幾年來,儘管目前還有不少困難,在實際執行中也遇到了挑戰,但只要在 總結經驗教訓、結合農村實際情況的基礎上加以不斷調整和完善,農村的空巢家庭老人就逐漸能從其中受益。

  二加強農村社群引導,發揮社群為空巢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作用。在農村,鄰里交往頻繁,人際關係比較親密,在這樣的基礎上形成的社群具有較強的凝聚力。社群成員能較好地被動員起來實行養老互助,實現養老資源的優化配置和合理利用,可以在空巢老人的養老保障上發揮巨大的積極作用。例如,為不能不願出門的老人提供鐘點工、保潔、送飯、洗澡等日常生活照顧和生活護理方面的服務;建立社群家政服務站,幫助他們進行心理調適,維護身心健康,擺脫空巢綜合症的陰影;可以安排人員為不能自食其力的、身體患病的空巢家庭老人幹農活,給他們提供飲食、住宿方面的照料;組織社群衛生保健服務部門,定期深人空巢家庭內部,進行健康檢查,為老人建立健康檔案,有針對性地提供醫療保健護理,定期為老人進行健康指導、護理、上門巡診、設立家庭病床,提供預防、診斷、 治療、康復鍛鍊等服務,減少到 醫院就診給其生活帶來的不必要的麻煩;可以採取大眾傳媒手段如廣播電視、報刊雜誌或舉辦娛樂活動等豐富空巢老人的精神生活,以減少他們的孤獨感,幫助他們建立健康行為。

  三重視家庭贍養,弘揚尊老愛幼的優良傳統,倡導良好的社會風尚。家庭養老是我國的傳統養老模式,今後在農村仍佔主要地位。各級政府要大力倡導敬老養老之風,弘揚傳統美德,表彰敬老養老先進,譴責不盡孝道行為。讓“家家有老人,人人都要老”的理念深人人心,使子女應承擔的贍養和照料老人的義務落到實處。當然,我們強調家庭養老,其主體內涵是子女盡到贍養的義務,而在養老形式上正日趨多元化,不能簡單地將“居家養老”看作是家庭養老,或將“敬老院養老”看作是社會養老,因為兩者只是養老地點的形式問題,而並沒有說明養老的支援來源。在子女格盡贍養義務的前提下,“分而不離”也是一種值得重視的家庭養老模式,但要教育分住的子女“常回家看看”,幫助父母做點家務,溝通情感,照料生活。此外,要在各中、小學中開展孝敬主題教育活動,從小培養孝敬父母以及尊老、敬老傳統美德。

  四提高農村空巢老人的社會適應能力,擴充他們的社交領域,鼓勵他們積極參與社會活動。許多老人沒有自己的愛好,不願意參加社會活動和公益活動,這隻能增加自己的寂寞和孤獨感,這對自己的身心健康也沒有任何好處,所以晚年培養自己的愛好、豐富自己的文化生活很重要。空巢家庭老人閒暇寂寞的時間較多,可以鼓勵他們從事自己感興趣的社會活動,增設適合老人的活動場所和設施,還可以大力組織青年人群體和低齡老人群體為高齡老人群體服務以實現互動,這對於保持不同年齡空巢老人的身心健康愉快有著積極作用。

  五加大財政投人,制定扶持規劃。一是財政要加大對老齡工作經費的投入,大力發展老齡事業,努力為老人安享晚年生活創造條件。二是加大對鄉鎮、村組社群財政支援力度,切實改善工作條件,不斷完善服務功能,大力提高服務質量。三是要進一步提高村組社群幹部、工作人員待遇,確保各項工作有人做、願意做,提高工作積極性,激發工作熱情。空巢老人家庭問題是一個涉及家庭、社群、社會、政府以及個人多方面的綜合性問題,需要家庭、社群、社會、政府以及個人共同的努力。面對迅速發展的老齡化趨勢,僅依靠居家養老也是不夠的,還應該在積極推廣居家養老的基礎上,適當發展福利設施,如興建敬老院、特別護理老人院,開展臨終關懷專案,建立老人活動設施,來滿足老人的不同需求。此外,政府還需要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障制度,使農村空巢老人也能享受到良好的照顧和關愛。

  六建立各類社群民間組織,為農村空巢老人營造溫暖的家庭氛圍。對農村空巢老人來說,物質生活的困難是一個方面,而精神空虛和孤獨感的問題也是值得重視的另一個方面。所以,一方面,要發揮老人協會作用,利用這一平臺,組織老人開展鄰里互助、互相結對等活動,讓一些談得來、相互信任的老人結成互幫夥伴,彼此交流,增進感情,減少精神空虛和孤獨感;同時更應整合社會資源,組織發動青年志願者,為空巢老人開展聯誼幫扶,解決他們日常生活中的難題,減輕他們的孤獨感。另一方面,要充分發揮社群公共服務功能,利用社群老年活動中心可以建立老年聊天茶吧、老年真情關愛熱線、老人健康教育基地,對一些社群還未建立老年秧歌隊、老年健身公園的應積極向上爭取資金儘快建立起來,以滿足他們多樣化的精神文化需求,為空巢老人安度晚年創造良好的人居環境。

  農村空巢老人是社會中相對脆弱的群體,他們很難依靠自己的力量解決養老問題,需要廣泛動員全社會力量共同參與,才有可能實現他們安享晚年的願望。筆者認為,只要全社會共同努力,為農村老年人營造一個良好的贍養環境,農村空巢老人將不再是一個沉重的話題。

  我國農村老人養老問題論文篇3:《我國農村養老保障問題》

  摘 要 目前我國老齡化的問題在某種程度上是農村人口的老齡化問題。我國養老問題的重點和難點在農村,因此解決好農村的養老保障問題任重而道遠。本文將著重結合目前我國的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農村五保供養、農村低保及農村養老服務來分析我國目前農村養老保障的水平,並提出提高社會養老保障水平的幾點建議。

  關鍵詞 農村養老保險 農村五保供養 農村低保 農村養老服務

  根據2011年我國第六次人口普查的統計資料 ,我國大陸總人口為134735萬人,60歲及以上人口占總人口的13.7%;65歲及以上人口占總人口的9.1%。2014年末,大陸人口總人數為136782萬人,60週歲及以上人口比例為15.5%,65週歲及以上人口比例為10.1%。從以上統計資料可以看出,我國老年人口數目正在不斷增長,老齡化趨勢也處於上升階段。從城鄉結構看,在2014年末的人口普查中,城鄉人口比例分別為54.77%和45.23%。農村人口比例依然很大,具體到農村地區而言,60歲以上老年人口高達0.89億人,佔全國農村總人口的12.98%。其中,65 歲的老人0.65億人,佔全國農村總人口的10.08% 。從以上資料能夠看出,無論從規模和比重上來說,中國的人口老齡化問題在某種程度上是農村人口老齡化問題。我國養老問題的重點與難點不在城鎮,而在農村 。

  養老保障是國家社會保障體系的組成部分,即國家抵禦老年風險和保障公民老有所養的制度體系。養老保障的首要問題是要讓老年人獲得維持基本生存的經濟保障,其是解決養老保障的首要問題。在關於養老保障的研究中,有時候養老保障特指老年經濟保障。目前,我國農村養老保障中直接以金錢支付的養老保障制度主要包括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農村五保供養、農村最低生活保障雖然農村五保制度和農村最低保障制度不是專門針對農村老年人,但這兩項制度確能為生活貧困的老年人提供一定的生活保障,對農村老人的養老保障也能起到一定作用等制度。但其保障水平卻有不盡如意的地方。但其實除了直接以金錢支付的養老保障制度外,還存在以服務為客體的養老保障制度,如社群養老,集體組織對老人的服務等。有學者提出評價農村養老保障水平根可以用三個指標來反映:1.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覆蓋率;2.農村社會保障服務覆蓋率;3.敬老院覆蓋率 。

  一、我國農村目前的養老保障的現狀

  我國目前針對農村養老保障制度包含了養老保險、五保供養、最低生活保障多個子制度。新中國成立以來,中國的城鄉發展的一個重要特徵就是城鄉之間的二元經濟結構,經濟、社會各項事業發展很不平衡。在老年收入保障方面,農村人基本沿襲了傳統的養兒防老的模式,正式的制度化、社會化養老機制幾乎沒有。在農村,除了針對農村孤寡老人的低水平的“五保”供養制度外,基本沒有其他制度化的安排。1992年,《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試行》民辦發[1992]2號頒佈,標誌著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以下簡稱“舊農保”正式啟動,但終因費率太低且資金缺乏保值增值的渠道,制度於1998年發展到歷史頂峰後逐步陷入停滯和衰退。但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推進,經濟的發展、社會的進步,人民的權利意識。政府的責任意識不斷加強,對農村人口就業方式、人口結構、家庭結構等變化給家庭養老金的模式帶來的衝擊和影響的認識不斷深化。在這樣的背景下,傳統的以家庭為主的農村養老模式已經越來越受到質疑。2009年9月,國務院釋出關於“新農保”的32號文。至此,新農保制度正式建立。

  中國很早就開始對農村低保制度進行探索,並早於城市低保制度。但受傳統農村集體福利思維定式的束縛和農村稅費改革的影響,低保制度的建設一直沒有取得成效。2003年,城市低保的建設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民政部開始部署建設農村地區的低保制度。決定調查瞭解目前我國的農村特困戶底數,並在還沒建立農村低保制度的地區同時開展建立農村特困救助制度,由此農村低保制度和農村特困戶救助制度在中國廣大的農村地區並行。

  在養老服務方面,2008年全國老齡委及其九部委聯合釋出了《關於全面推進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意見》,意見指出,隨著我國老年人口不斷增多,老齡化趨勢不斷上升,家庭養老功能日益弱化,全面推進以社群為依託的居家養老服務,是破解我國日趨尖銳的養老服務難題的重要思路。到2010年,我國養老服務初見成效。在我國許多城市中,也可看到越來越多的社群成立養老服務站為老人提供精神及物質的服務。但農村基本沒有開展以上類是的養老服務。

  二、我國農村養老面臨的困境

  新型農村社會保險試點的基本原則是“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在結構上是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制度。基礎養老金由財政全額出資中央對中西部地區全額補助,東部地區補助50%,待遇最低標準為每月55元子女必須應保盡保;個人賬戶部分由個人繳費和財政補貼組成,政府補貼不低於每人每年30元。相對於以前實施的農村社會保險,沒有社會統籌這一項,政府的補貼不到位,集體的補助也沒兌現,繳費主要來自農民個人,而新農保的實施,為農民提供了完全由政府財政承擔的基礎養老金,並且明確了政府給予個人賬戶的最低補助標準,提高了廣大農民參保的積極性,從2009年我國開始試點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對農村老人的養老保障作出了重大的貢獻。但是在新農保執行至今也逐漸顯現出了它的不足。第一,新農保養老金替代率偏低。目前新農保制度採取的是三方合作供給社會基本養老保險的模式,但是由於目前繳費水平和籌資機制的問題,使新農保的保障力度明顯不足。在目前養老保障的水平之下,老年人基本生活需求單靠社會養老金收益很難得到滿足。第二,新農保個人賬戶的地方政府財力可持續性問題堪憂。根據32號文的規定,地方政府須給予個人賬戶每年最低30元的補貼,這裡地方財政就具有硬性預算約束。但目前城鎮化水平越低的地方稅收越少,而需要補貼的人口卻越多。農民較多較窮的縣越需要政府保障其老年時的生活水平,但這項支出會佔到縣級財力的較大比重,負擔重,因而地方政府對新農保個人賬戶補助的可持續性將會受到嚴重考驗。第三,新農保的制度構架複製了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統帳結合模式。事實上,農民的收入的不穩定受天氣等自然條件的影響較大不符合保險制度對繳費的連續性、穩定性的要求。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目地是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為主,合理地確定農村最低生活的保障標準,之後對農村家庭成員的平均人進行統計,如果低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成品給予差額補助制度 。我國是自2007年開始,在全國建立並實施了低保制度。從低保制度實施至今,取得了良好的成效。越來越多符合農村低保的人加入到享受低保的行列中。但是低保實施過程中,也暴露出了許多問題。第一,低保標準界定還沒有統一標準。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能夠維持當地農村居民全年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費用為限,並報上一級地方人民政府備案後公佈執行,但在實際操作中,低保費用標準沒有科學合理計算以及參雜太多的認為因素。第二,農村居民收入具有不穩定性。在農村居民申請低保時,需要對其進行客觀的調查,但是農村居民收入核算難度很大,農民收入主要是農作物和畜牧,隨著季節變動,其價格波動很大,對其收入的貨幣化帶來困難。現在許多農村家庭有許多年輕人常年在外打工,其家庭收入情況浮動性很大,這些都是收入不穩定性的原因。第三,現在許多地方出現了經濟條件很好的家庭領低保的怪象,這也反映出了對低保制度沒有嚴格的監管。

  為使五保供養物件的基本生活得到維持,促進農村保障制度健康有序發展,2006年國務院第121次常務會議通過《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其中第六條規定了農村五保的供養物件 。第九條規定了五保供養的內容 。該制度的實施為農村生活困難真正需要幫助的人確實起到了作用。但在實施過程中也出現了像最低保障制度類似的問題:第一,五保供養工作由該轄區內的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主管。經濟實力弱,反而需要供養的物件越多,這就造成了資金支援力度不夠。村民委員會協助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開展農村五保供養工作。而村集體的各項服務設施裝置陳舊,經濟實力也很弱,也缺乏專業的管理人員,很難從實質上起到協助作用。第二,由於村民對國家的相關政策沒有清楚的認識和了解,以至村集體沒有按時向五保供養物件提供法律規定的供養內容。而村民也不知用法律維護自己的權益。

  農村社群養老模式的缺失。無論是從經濟支援還是人力資源來說,目前我國農村社群能為老年人提供的養老服務都十分匱乏。在農村地區,依託社群存在的養老保障體系仍未建立。具體表現在:第一,農村集體經濟發展落後,沒有足夠的經濟支援,這是農村社群養老模式缺失的根本原因。首先是無法為農村養老提供的必要的設施裝置。其次,政府為農村居民養老提供的經濟支援明顯不足。目前經濟支援主要有兩種,一種是社會養老保險繳費補助;另一種是直接發放養老金或年節慰問金/慰問品。目前我國農村地區經濟發展普遍落後,大部分地區無法為農民發放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繳費補助,更無法安排村級養老金髮放。第二,目前我國農村還未形成依託社群而進行養老服務理念。雖有2008年全國老齡委及其他九部委聯合出臺的《關於全面推進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意見》,但到目前為止,這些養老服務的開展還只限於城市,農村還基本上沒有形成開展社群養老服務的概念。

  三、對我國農村養老保障的建議與展望

  為了能提高農村老年人養老保障水平,建立一個農村養老保障體系,必須立足於當前農村社會的發展現狀,且考慮農村老年人的各項需求,有目的、有計劃的解決各項難題。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一強化政府的財政責任,確保公共財政對農民養老的支援力度

  財政資金是社會保障的重要物質基礎。縱觀許多國家的實踐做法,在農民社會養老保障中,政府必要的財力支援是這個政策系統得以建立並不斷完善的重要保證。因此,借鑑發達國家的先進經驗,聯絡我國農民養老的實際問題,特別需要加大政府的財政投入力度。具體來說,需要建立各級財政的專項預算,每年確定一定的比例,並保證財政對農民養老的投入增長幅度不低於同期財政收入的增長幅度。同時考慮到農民養老的地區差異,對於中西部地區的地方政府,中央政府應在現有的政策基礎上給予更多的支援,特別是經濟實力很弱、養老負擔較大的部分地區,需要加大財政傾斜力度,必要時填補資金缺口,以促進各地區均衡發展。

  二進一步提高救助水平,建立救助標準的自然增長機制

  救助是農民養老政策系統裡一個重要的保障專案,它為農村中的“三無”老人和生活困難的老人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是農民社會養老保障的最低層次需求。根據本研究對救助政策的功能分析可以發現:農村五保、低保等平均救助標準很低,僅能維持貧困老人的基本生存。面臨現今看病貴看病難的現象,低標準的救助根本起不到實際的作用。因而,必須進一步提高五保、低保的救助標準,減輕無收入和低收入老人的生活負擔,使其能維護其基本養老權。同時可以建立救助標準與農村居民生活水平同步提高的自然增長機制,保證他們分享經濟發展成果。

  三擴大新農保的參保範圍,保證老人按時足額領取基礎養老金

  社會養老保險是現代社會保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養老的核心內容。要完善農民社會養老保障體系,必須在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這個關鍵環節上多做努力。按照本文對新型農村養老保險政策的分析,新農保在全國範圍內的參保率仍然較低。且該政策依然存許多問題。但社會養老是今後農民養老的總體發展趨勢,也確實發揮了養老保障的作用。基於此,政府應加大新農保的政策宣傳力度,提高農村適齡物件的參保積極性,努力擴大新農保的覆蓋面。除此之外,對於年滿60週歲的參保老人,其享有的基礎養老金應按時足額發放,以便為他們的基本生活提供一份經濟支援。

  四發展養老院、老年公寓等養老機構,加強老年福利設施建設

  從目前農村老人養老的狀況來看,許多老人的子女外出務工很少留在農村,因此許多老年人也願意選擇機構養老。但是現有的農村敬老院等養老機構,主要集中供養的是農村五保老人,其供養能力有限,未來無法滿足其他物件的機構養老需求。在這種情況下,我們需要充分利用現有資源,發展養老院、老年公寓等養老機構。一方面,讓更多有條件的敬老院向社會開放,吸收社會老人自費代養,充分發揮農村敬老院的機構養老功能;另一方面,近十幾年來隨著出生人口的減少,農村部分校舍長期閒置,可以考慮將這部分閒置資源改建成養老機構等老年社會福利設施。不僅使現有資源得到充分利用,而且也節省了大量的建設資金,為機構養老的開展提供基礎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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