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讀生安全保證書
如果學生自願走讀,那麼為了學生的人身安全,學生和家長就必須簽訂保證書保證自己應該做哪些事情,不應該做哪些事情,避免安全事故發生在自己身上。小編為你整理了一些的範文,希望你喜歡。
篇一
為了確保走讀學生***即在學校上學,未在學校住宿且沒有參加學校早晚輔導管理的學生***的生命財產安全,增強學生家長及學生本人安全責任感,制定以下走讀生安全責任書。
1、走讀生必須根據我院要求,辦理正式走讀手續,簽訂走讀生安全責任保證書後方可走讀。
2、嚴格遵守學校作息時間,按時到校,準時回家,中途不得在外逗留。嚴禁遲到、早退或無故曠課,有事必須按照學院規章制度請假。如果違反班級正常管理秩序,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直至勒令退學或者開除。
3、走讀生出入校園按照規定必須佩戴校卡或者學生證,進出校園不得騎摩托車或駕駛機動車輛入校。
4、走讀生家長必須負責子女上學及放學期間到校或回家的交通、人身、財產等各方面的安全,期間出現任何問題由學生及其家長負責。
5、學生因病、因事離校,必須向班主任寫請假條說明事由,班主任批准後方可離開學校,私自曠課離校責任自負。
6、走讀生每週日晚按時到校開班會,如果班級有重大活動保證按時出席,隨叫隨到,期間的交通、人身、財產等各方面的安全,由學生本人負全責。
7、走讀生的校外活動由家長負責,如給學校帶來不良影響學校將追究其責任。
8、學生家長要加強對子女的安全教育與監護,經常督促子女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指導子女加強安全自護。必要時應協同子女共同做好安全保護工作,對於子女在家庭中顯露的不良苗頭,家長必須及時告知老師,並配合學校積極做好指導工作。
9、本責任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如弄虛作假造成的一切後果,由學生及家長負責。
簽名:zhuna
日期:年 月 日
篇二
我是級班家住,離學校公里,每天***步行、騎自行車***往返學校。學校規定走讀生不上晚自習。但為了不影響學習,經家長商議,我自願申請上晚自習。為了我的人身安全,我和家長共同保證做到以下幾點:
1、家長是學生的法定監護人,負有對學生的全部監護責任,學校只對學生在校期間負有教育、管理的義務,而家長則應隨時隨地履行自己的監護職責。
2、家長要主動了解學校正常的作息時間,督促教育學生按時往返學校,中途不打架、不進營業性網咖、歌舞廳、錄相廳、遊戲廳等。否則出現問題,責任自負。
3、學生往返學校途中要遵守交通規則,注意交通安全,不能在途中嬉戲、追逐、打鬧,要做到過交叉路口一停、二看、三通過,否則出現問題,責任自負。
4、家長要教育、督促學生若不能按時到校,應主動及時向老師請假並說明原因。若學生未履行正常的請假手續、出現問題,責任自負。
5、放學途中注意突發性事件自救的辦法,不攜帶管制刀具到校上課,回家途中遇事不圍觀、不參與。否則出現問題,責任自負。
6、家長要能夠保證按時接送參加晚自習的走讀生。家長保證下晚自習後途中的安全。否則,出現問題,責任自負。
珍惜生命、安全第一,時刻注意往返學校道路安全,倍加小心。若出現由本人行為不當產生的意外傷害事件,我本人及家庭全權負責。
學生姓名:班主任:
監護人:
家庭住址:***:
篇三
甲方:
乙方:
為了抓好走讀生的安全工作,全面貫徹上級有關學生安全的檔案精神,增強學校和家長的安全防患意識,多一分防範,少一分危險。給他們創造一個安全的學習、生活環境,確保學生的路途人身安全,維護正常教學秩序,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有關規定,特簽定此安全責任書,以明確雙方責任:
一、家住學校附近的學生,若不在學校用餐及住宿,可由本人及家長向學校提出走讀申請,經學校批准後方可走讀。走讀生憑走讀生證進出校門。
二、甲方負責走讀學生在校期間的學習、行為規範和校紀校規的教育與管理。並負責為學生提供安全、舒適的學習環境。
三、乙方每天督促學生嚴格按學校作息時間上學和回家,並督促學生在家堅持認真學習,完成作業,保證休息。
四、乙方應每週至少一次與班主任取得聯絡,主動配合學校搞好管理。
五、乙方要教育子女服從學校的管理和教育,並做到以下幾點:
1、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2、嚴格控制學生上學、放學的時間,只能提前10分鐘到校,放學後不得滯留學校。上學、放學時家長必須到校門接送。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三條第***三***款規定,若家長放學後沒有按時接學生,使學生在校內外逗留,玩耍,發生意外,責任自負。
3、不準學生下塘下河下湖下水洗澡、游泳;不準踩水過河過溝;不準在黑暗、滑坡等危險地段行走;路途遇有危險必須繞道安全通行或返校返家。
4、教育子女遵守交通規則,注意交通安全,不騎單車及機動車輛上學,在公路上行走時注意過往車輛,不準追車、爬車和騎自行車,不乘坐違規車輛或無證無牌車輛或不安全車輛,上學回家途中要結伴而行,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5、在校園內不瘋打、不帶刀具、鐵器棍棒等管制刀具到校
6、教育子女不攜帶易燃、易爆等物品進校。不玩打火機、火柴和接觸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險品;嚴禁在野外玩火。
7、參加體育活動時,衣服要寬鬆,身上不佩帶別針、小刀和其它尖利或硬質物體。未經老師同意不得攀爬有關體育設施等等,防止發生意外傷害事故。
8、教育子女注意飲食及個人衛生,不隨便在外用餐,不亂吃零食;不喝生水,特別是在傳染病高發季節配合學校搞好疾病預防。
9、不毀壞學校安全防護設施和公共財物,不亂扔果皮紙屑等廢棄物。
10、不得私自帶領住校生到家。
1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學生路途安全和責任事故一律由乙方負責,學生進校門之前和出校門之後的責任事故一律由乙方負責。
六、乙方要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等方面的教育,並主動為學生購買保險。家長必須為學生配備手電筒等安全防護用品。
七、在離校期間***時間一律以學校正常作息時間為準***,走讀生的個人行為、人身安全等概由走讀生本人及家長負責。
八、學生在校期間發生安全事故按教育部頒佈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有關法規界定和處理。
九、上述各條款,甲、乙雙方應相互監督,自覺遵守。此責任書由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學生家長、學校各執一份。
甲方:***章***乙方:學生簽字:
班主任簽字:走讀學生家長***監護人***簽字:
2015年3月
高中走讀生保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