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人事編制新政策
在我國簽訂合同的人就屬於是編制外的人員嗎,今天小編為你們介紹合同制工作人員就是編外嗎的內容,歡迎閱讀。
從2014年7月1日起實施的新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規定:事業單位與職工之間是“合同關係”,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於三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事業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調整工作崗位;或者連續兩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業單位提前30天書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條例還規定,除國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許可權由上級任命、涉密崗位等人員外,事業單位新聘用工作人員,應當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並且,條例規定:“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工作人員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合同制工作人員是編外的情況
我國事業單位裡的工作人員分有編制和沒編制兩種,編制人員就是事業單位正式招錄的工作人員,享有事業單位正常的福利待遇,而編制外人員是屬於合同制聘用人員,合同制工作人員的待遇要比編制人員低很多。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的構成
***一***基本工資:
1、崗位工資:體現工作人員所聘崗位的職責和要求。分為:專業技術崗位***設13個等級***、管理崗位***設10個等級***和工勤技能崗位***設5個等級***,每個崗位等級對應一個工資標準。
2、薪級工資:主要體現工作人員的工作表現和資歷。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設定65個薪級,工人設定40個薪級,每個薪級對應一個工資標準。
***二***績效工資:
主要體現工作人員的實績和貢獻。國家對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配進行總量調控和政策指導。事業單位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按照規範的程式和要求,自主分配。
***三***津貼補貼:
1、艱苦邊遠地區津貼:
主要根據自然地理環境、社會發展等方面的差異,對在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生活的工作人員給予適當的補助。對艱苦邊遠地區根據發展變化情況,每5年評估調整一次。
2、特殊崗位津貼補貼:
對在苦、髒、累、險及其它特殊崗位工作的人員實行特殊崗位津貼補貼,國家統一制訂特殊崗位津貼的專案、標準和實施範圍。
***四***其它工資。
合同制工作人員就是編外人員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