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康德的批判哲學的論文
在西方哲學史上,康德的地位是無與倫比的。他不僅以其批判哲學實現了對傳統哲學的根本變革,而且以其新哲學理念影響著現當代西方哲學的總體發展。以下是小編整理分享的的相關文章,歡迎閱讀!
篇一
淺談康德的批判哲學
摘要:在西方哲學史上,康德的地位是無與倫比的。他不僅以其批判哲學實現了對傳統哲學的根本變革,而且以其新哲學理念影響著現當代西方哲學的總體發展。理解把握康德的批判哲學,不僅是理論上的貢獻,對現實也有著深遠的意義。本文通過梳理康德批判哲學的主要思想來源,闡述康德批判哲學體系的主要內容,試圖對康德批判哲學的意義作出一些探討。
關鍵詞:康德 批判哲學 思想來源 體系內容 意義
康德的批判哲學開創了德國古典哲學之先河。大概從十八世紀七十年代期,康德從研究自然科學轉向研究哲學,在其先後發表了《純粹理性批判》、《實踐理性批判》和《判斷力批判》三部哲學著作中,康德分別闡述了他的認識論思想、倫理學說和美學觀點,構成了所謂“真”、“善”、“美”的批判哲學體系。總體來說,康德批判哲學的形成是西方哲學史上的一個重大轉折點,它不僅檢查了西方哲學長期發展的成果,而且提出了新的問題,至今仍具有較大的影響。
一、康德批判哲學的主要思想來源
康德的哲學思想經過了一個長期艱苦的探索過程,在康德批判哲學的形成過程中,有兩個人起了極其重要的作用,一個是休謨,一個是盧梭。康德在他們的啟發下,形成了後來批判哲學的兩大主題,這就是自然和自由。
康德建立批判哲學,休謨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他說:“我坦率地承認,就是休謨的提示在多年以前首先打破了我獨斷論的迷夢,並且在我對思辯哲學的研究上給我指出來一個完全不同的方向。”[1]9休謨提出了習慣聯想說的因果論,認為因果聯絡的觀念只能在“思想的習慣聯絡”的感覺中去尋找。這樣,休謨就否認了因果關係的客觀性,斷言人們的因果觀念不是來自客觀的因果聯絡,而是來自對心中的一種聯絡的感覺。
康德認為,休謨把因果原理歸於習慣性的聯想,僅僅表示主觀聯想的必然性,因而自然科學只能是或然性的知識。這樣不僅會斷送形而上學,甚至可能斷送科學。於是,康德決定走一條與他不同的道路。他把形而上學和科學分別劃在超驗領域和經驗領域,並進一步討論了它們各自存在的意義。康德發現因果關係概念不是唯一的,提出了範疇學說,回答了自然科學何以可能的問題,併為在自然科學之後討論形而上學何以可能奠定了基礎。康德接受了休謨提出的問題,然而,他不同意休謨的結論,堅決地批判了休謨的懷疑論,不僅從獨斷論中拯救了形而上學,並自認為拯救了經驗科學。
康德批判哲學所要極力解決的第二個問題是:如果因果必然聯絡普遍統治著整個自然界,應該怎樣解釋人的自由,也即探討人的自由原因對實踐行為的決定作用。在這個問題上,康德深受盧梭的影響。
當啟蒙主義者鼓吹文明、科學和進步之時,盧梭則開始了對啟蒙主義的深刻反思。盧梭對自由原則的熱情歌頌,使康德掙脫舊形而上學的束縛,用理性來解決道德問題,即解決人的自由問題。盧梭對康德的影響就主要表現在“自由”原則的提出上。通過“自由”概念,康德得以證明一種建立在不同因果關係上的二律背反,即必然是現象的經驗界的必然,自由是自在之物的超驗界的自由。這樣,康德在自然科學之後,在超驗範圍得出了形而上學命題可以是真的這個重要成果,從而在哲學上得出“與經驗相反但也真實”的結論。這個結論對於康德把舊形而上學改造成新形而上學,是一個關鍵。由此可見,盧梭對康德影響的巨大。
二、康德批判哲學體系的主要內容
***一***康德批判哲學的認識論思想
康德把在認識論領域的理性稱之為“理論理性”,是一種先驗的認識能力,屬於知識論的範疇。在《純粹理性批判》中,康德考察理性的認識能力,要解決自然科學如何可能以及作為科學的形而上學如何可能的問題,指出理性為自然立法。
康德用“感性”、“知性”、“理性”三個環節構成了他的整個認識論體系。康德說:“吾人一切知識始自感覺進達悟性而終於理性。”[2]242“感性”是其認識論的第一個環節。“感性”是一種藉助於經驗而形成感性直觀知識的先天認識能力。“知性”是其認識論的第二個環節。“知性”是對感性物件進行思維,把特殊的沒有聯絡的感性物件加以綜合,使之成為有規律的自然科學知識的先天認識能力。“理性”是康德認識論的最後一個環節。“理性”指人先天具有的一種要求把握絕對的無條件的知識的能力,即要求超越“現象世界”去把握“自在之物”的能力。認識三階段理論,符合人類認識的發展過程。
康德把世界劃分為現象和物自體,認為經驗的直觀只能認識現象,而不能認識物自體。物自體是可思而不可知的宇宙本體,可以通過知覺把握。人與自然最重要的的關係就是理性通過知性為自然立法,在此過程中,理性是位“外來”立法者,具有先天的認識能力,它所先天具有的直觀認識範疇及其引申出的認識規則構成知識的基礎或根據。
***二*** 康德批判哲學的倫理學說
在《實踐理性批判》中,康德考察理性的實踐能力,以解決自由意志,道德行為如何可能的問題,以確定人的意志、道德、信仰等實踐理性。這裡理性的實踐能力向人的意志頒發先天法則,即理性為道德立法。
康德首先把道德和幸福絕對對立起來,認為一個好的道德動機即所謂“善良意志”,決不能摻雜絲毫的情感上的好惡,否則就是不道德的。他從唯心主義先驗論出發,認為人們心中先天地存在著某種永恆不變、到處適用的道德規律,即:“不論做什麼,總應該作到使你的意志所遵循的準則永遠同時能夠成為一條普遍的立法原理。”[3]30康德把這種道德規律叫做理性的“絕對命令”,而理性的“絕對命令”實際上是得不到完全執行的。在他看來, “絕對命令”卻仍然存在於人們心中的。而道德規律的存在必須以“自由”為前提,因此,為了維護道德,必須假設人的意志是自由的。
康德在宣揚道德和幸福對立的同時,又力圖使二者協調起來,並把這種協調推到彼岸世界。這個思想集中表現在“至善”上。然而,“至善”這個概念必然地包含一個二律背反。於是,康德便把“至善”的實現推到彼岸世界。康德認為,把道德和幸福這兩種根本對立的東西協調起來,光靠人力是辦不到的,只有假設一個超自然的最高的存在者——上帝的存在,才有可能實現。於是,在認識論領域內被大力殺死的上帝,在道德實踐領域又被雙手請了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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