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鄉商標轉讓
桐鄉的公司需要辦理商標轉讓,現如今應該怎麼辦理呢?小編把整理好的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哦!
商標轉讓的含義
同任何民事權利一樣,商標權包含權利主體、權利客體和權利內容三個部分。商標權的權利主體就是商標權人,權利客體是註冊商標,權利內容是商標權人所享有的將其註冊商標獨佔使用於特定商品或服務的財產權利。
商標轉讓的本質僅在於商標權主體的變更,即在不改變商標權的客體和內容的前提下,實現商標權人的更替,原來的商標權人通過商標轉讓行為放棄對註冊商標的權利,新的商標權人通過受讓行為獲得對註冊商標的專用權。
因此,商標轉讓一般應遵循商標權人和受讓人的意思表示。我國商標法也規定轉讓註冊商標應由轉讓人和受讓人簽訂轉讓協議。故任何未經商標權人許可擅自轉讓其註冊商標的行為,割裂了商標權人同註冊商標的關係,本質上都是對商標權的侵犯,原來的商標權人有權向人民法院提出確認商標轉讓行為無效的民事訴訟。
辦理商標轉讓手續注意事項
關於商標轉讓的辦理,需要注意的是:
***1***註冊商標的轉讓,在轉讓人與受讓人簽訂《轉讓協議》後,還需共同到國家商標局申請核准,只有在國家商標局核准轉讓以後,受讓人才正式取得商標專用權;
***2***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註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一併轉讓,否則,商標局將視為放棄轉讓申請;
***3***商標局受理轉讓申請後,對於符合法律規定,予以核准,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則將不予核准。
實踐中,一些企業與他人簽訂《商標轉讓協議》,把轉讓款支付完並使用商標或者拿到對方的《商標註冊證》以後,就不去辦理商標轉讓核准手續了。沒有取得商標局的轉讓核准手續,等於該商標所有權仍在轉讓人的名下,在法律上轉讓人仍是該商標的專用權人,受讓人並沒有取得法律認可的商標所有權。因此,在訂立《商標轉讓協議》之後,一定要去辦理商標轉讓申請,並取得商標局核發的《註冊商標轉讓證明》,否則,對受讓人來說,這是一個巨大的法律風險。
辦理商標轉讓的步驟
第一步,準備申請書件
應提交的申請書件為:
***1***《轉讓申請/註冊商標申請書》
***2*** 轉讓人和受讓人的身份證明檔案***影印件***
***3*** 委託代理的提交受讓人出具的《代理委託書》,直接在受理大廳辦理的提交受讓方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影印件
***4*** 申請移轉的,還應當提交有關證明檔案
***5***申請檔案為外文的,還應提供經翻譯機構簽章確認的中文譯本
***6***提供公證處的商標賣方申明公證書
第二,步提交申請書件
1、申請人直接到商標註冊大廳來辦理的,申請書件準備就緒後,在商標註冊大廳的受理視窗提交,由視窗的工作人員確認該申請書件是否合格。
2、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由該商標代理機構將申請書件送達商標局。
第三步,繳納轉讓規費
一份轉讓申請需繳納轉讓規費1000元。
如果是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申請人應向商標代理機構繳納轉讓規費和代理費,商標局收取的轉讓規費從該商標代理機構的預付款中扣除。
商標轉讓需要注意哪些陷阱
目前的商標實務看,我國商標法及實施條例只是賦予了商標局對商標轉讓申請予以核准的權力,並沒有同時規定其不當核准行為的責任。由於缺乏對行政權力的應有監督,行政機關往往是有權無責,商標局核准商標轉讓申請的權力幾乎不受任何限制,給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機。
一些不法分子正是利用法律漏洞,偽造商標權人的印章,假冒商標權人的簽名,將他人的註冊商標轉讓給自己或者其指定的第三人,並向商標局申請辦理相關手續,騙取“合法”外衣。不法分子通過非法手段取得他人註冊商標後,往往又將該商標轉讓或者許可給他人,賺取經濟利益,而原商標權人卻被矇在鼓裡,蒙受著巨大損失;或者向原商標權人索要高額報酬以交換該商標,如果被拒絕就以起訴其侵犯商標權相威脅。如果原商標人以之為被告提起確認商標轉讓行為無效之訴,他們就逃之夭夭,根本不在法庭上露面,法庭也無法向其送達訴訟材料,這給法院審理這類案件帶來不少困難。同時,一些權利人嫌訴訟太麻煩,不僅耗時耗力,還要支付律師費、調查取證費等訴訟支出,不得不忍氣吞聲接受不法分子的要求,向其支付一筆金錢後將原本就屬於自己的商標轉讓給自己。
一些不法分子也正是看中了商標權人的這一軟肋,索要的款項一般也大致相當於商標權人為訴訟所支付的款項,儘量誘使商標權人以支付轉讓費的方式和平解決。而對那些具有重要價值或者較高知名度的商標,他們則獅子大開口,索要高額轉讓費。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提供的,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商標轉讓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