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轉讓注意事項
我們有時候會遇上商標的轉讓,但是申請商標的轉讓需要怎麼做呢?轉讓商標有什麼注意事項?小編為你帶來了“”的相關知識,這其中也許就有你需要的。
怎樣辦理註冊商標轉讓
轉讓註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並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轉讓註冊商標經核准後,予以公告。
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
轉讓註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向商標局提交轉讓註冊商標申請書。轉讓註冊商標申請手續由受讓人辦理。商標局核准轉讓註冊商標申請後,發給受讓人相應證明,並予以公告。
轉讓註冊商標的,商標註冊人對其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註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一併轉讓;未一併轉讓的,由商標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滿不改正的,視為放棄轉讓該註冊商標的申請,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
對可能產生誤認、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響的轉讓註冊商標申請,商標局不予核准,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1、轉讓註冊商標的,商標註冊人對其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註冊的相同或近似商標應當一併轉讓。
2、轉讓申請提交一個月後,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發給受讓人《受理通知書》,同時按照轉讓商標在商標局記錄的註冊人地址給註冊人抄送一份《受理通知書》。
3、如果轉讓申請有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書面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
4、轉讓申請核准後,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發給受讓人轉讓證明,並將該商標的轉讓事宜刊登公告。證明上的落款日期為公告之日,受讓人 自該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
5、轉讓申請因其他原因不能核准的,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書面通知申請人。
6、轉讓申請書中的受讓人為多個人共有的,商標局的有關通知或證明僅發給代表人。其他共有人需要證明的,應申請補發。
7、如果是申請人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轉讓申請的,商標局不會直接與申請人發生任何書件往來,所有書件都寄發給該商標代理機構。
8、申請書的類別應按照《商標註冊證》核定的國際分類類別填寫。
註冊商標轉讓與註冊商標許可的區別
註冊商標的許可與轉讓性質完全不同。商標使用許可不發生商標所有權人的轉移,僅僅是商標權人在一定權利範圍內將其權利允許他人行使。被許可人無權轉讓商標權;在發生侵權時,被許可人一般不能以自己的名義提起訴訟,除非得到權利人的明確授權。
商標註冊人可以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許可他人使用其註冊商標。許可人有義務監督被許可人使用其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被許可人也有義務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同時,被許可使用他人註冊商標時必須在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被許可人的名稱和商品產地。
對於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應當報商標局備案。但是商標法並沒有規定合同效力因備案而受影響,所以即使不報備案該合同依然具備合法效力。
但是轉讓註冊商標權有所不同。不僅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而且需要雙方共同向商標局以提交轉讓註冊商標申請書的形式提出申請。尤其需要注意,轉讓註冊商標是在商標局核准並公告後,受讓人從公告之日才享有商標專用權。也就是說,如果轉讓註冊商標權的合同不經過行政審批和公告,就不會產生針對第三人的任何法律效力,最多在轉讓人與受讓人之間可能會有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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