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學生管理制度範文
學校制定學生管理制度,是為了使學生管理工作規範化、制度化。本文是小編整理的是學校學生管理條例,供你參考!
學校學生管理制度1
一、住校生必須遵守以下規範:
1、住校生必須嚴格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與制度,服從學校領導、教師及學生指導的管理。
2、住校生應嚴格按照管理人員安排的寢室、鋪位住宿,未經管理人員同意任何人不準隨意調換寢室。
3、住校生應保持學生宿舍的安靜,整潔、衛生,做到團結、互助、自律。
4、住校生要嚴格執行學校制定的作息制度;早上按時起床,整理內務,做好寢室內的衛生工作;中午按時休息;晚上按時作息;除節、假日及學校組織活動外住校生一律不準出校門。如確有急事需外出者事先應書面請假,上課時間必須由班主任簽字,課後必須有指導簽字,同意後方可外出,且要嚴格在請假時規定的時間內返校,並及時做好書面消假登記。否則根據實際情況,分別予以警告、記過、記大過、取消登出資格、勒令轉學等處分。
5、住校生要保持寢室及教室的環境衛生,垃圾按規定的地方傾倒。
6、住校生不準在宿舍內、走道、樓梯上打鬧。若不聽勸告,造成的後果一律自負。
7、住校生不得奇裝怪服或衣冠不整以及染髮進入學生宿舍。
8、住校生不得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帶入學生宿舍;不得在寢室內亂丟雜物及向窗外拋、丟雜物和倒水。
9、嚴禁外出打電子遊戲機、上網或私自下河游泳,若造成嚴重後果,責任自負。
10、建立寢室值日製度,室長全面負責本室管理工作,建立輪流值日製度,保持室內衛生狀況,就寢時室長一定要檢查本室同學到位情況,凡晚回或未歸同學應及時向值班人員彙報。
11、嚴格執行衛生值日製度,輪到值日的寢室及個人要按要求把寢室及包乾區打掃乾淨,未達到要求的要扣除衛生分,並責令其限時改正。每週按各寢室情況給予“紀律”“衛生”等評分,學期末進行獎勵。
12、住校生要增強自身安全意識,發現不良現象應立即報告值班人員。住校生要加強自己財物保管。嚴禁身邊存放大量現金及攜帶貴重物品進入學生宿舍,如特殊情況下如學費等帶入時應立即向管理人員報告並交管理人員保管,管理人應作好登記工作,違者後果自負。
13、注意安全,學習期間,不得私自進入寢室。若發生失竊事件或特殊情況,及時報告保衛科或政教處。
14、住校生表現情況納入評優、評“學生標兵”表彰,若有違紀行為,視其情節輕重,按教育部規定的有關辦法處分,並通知家長。
二、住校生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取消其住校資格:
1、住校生翻越欄杆圍牆及登屋頂、爬樹和爬窗。如出現意外後果自負。
2、住校生抽菸、喝酒;在宿舍裡賭博或變相賭博。
3、住校生將管制刀具及其它有危害的器械帶入寢室。
4、住校生未經許可,私自外出。
5、住校生在宿舍裡燒煮食物,亂接電源,燒電爐及使用其它電器;熄燈後點蠟燭。
7、住校生有敲詐勒索其他同學財物的行為。
8、住校生不服從學校管理的。
除以上制度外,未盡事宜,將參照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三、寢室長職責
1、督促值日生履行工作職責。
2、督促本室同學嚴格遵守寢室制度和作息制度
3、負責檢查本室同學的內務情況,遵守制度情況。
4、每週安排一次衛生大掃除。
5、做好本寢室同學的思想工作,調解同學間的矛盾。
6、經常向管理教師彙報情況,協助搞好管理工作。
本制度從即日起開始實行,未盡事宜,由政教處負責解釋。
政教處
20xx年2月16日
學校學生管理制度2
一、住校生必須嚴格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與制度,服從學校住校生管理員和生活老師管理。
二、每學期開學時住校生必須要到教導處辦理住校手續。住校生每學期住宿費在開學時在學校財務部門統一繳納。
三、住校生應嚴格按照管理人員安排的寢室、鋪位住宿,未經管理人員同意任何人不準隨意調換寢室、鋪位。
四、住校生應保持學生宿舍的安靜、整潔、衛生,做到團結、互助、自律。努力爭創“文明寢室”,爭做“文明個人”。
五、住校生要嚴格執行學校制定的作息制度:早上起床、整理內務;晚上實行晚點名,點名以後不許外出,除特殊情況如生病等以外;嚴格請假制度。除節、假日及學校組織活動外住校生一律不準出校門。如確有急事需外出者事先應書面請假,由住校生出具假條,經當晚夜自習輔導教師或班主任簽字,再交當晚值班領導簽字,假條交到住校生管理員處備案後,才能離校。外出學生要嚴格在請假時規定的時間內返校,並及時做好書面銷假登記。否則按違紀處理。
六、住校生不得把非住校人員帶入宿舍,如有需要進入宿舍時事先要取得管理人員同意,並要進行登記。非住校生
及住校的親屬不準在學生宿舍內留宿,在學生休息時嚴禁異性學生家長進入其子女寢室。
七、住校生每天在出操、吃飯、就寢上下樓道或進出寢室時,必須有秩序行走,不許喧譁、打鬧、推搡、擁擠,更不得故意製造混亂。
八、為嚴肅校紀、校風,保障宿舍安全及住校生人身安全,特作以下規定,作為住校生必須遵守的紀律:
1.嚴禁住校生在校園內打架鬥毆。
2.嚴禁住校生私自外出去河、塘中游泳。
3.嚴禁住校生熄燈後在宿舍裡聊天、打鬧、起鬨、高聲喧譁和使用手電筒看書等。
4.嚴禁住校生抽菸、喝酒、打牌及變相賭博。
5.嚴禁住校生男女互串寢室。
6.嚴禁住校生奇裝怪服或衣冠不整以及染髮進入學生宿舍。
7.嚴禁住校生將不健康以及不利於正常學習的書籍、圖片、影碟帶入學生宿舍。
8.嚴禁住校生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帶入學生宿舍。
9.嚴禁住校生將管制刀具及其它有危害的器械帶入寢室。
10.嚴禁住校生將各種動物帶入學生宿舍。
11.嚴禁住校生翻越欄杆圍牆及登屋頂、爬樹和爬窗,如出現意外後果自負。
12.嚴禁住校生私自外出打電子遊戲機、上網咖、進舞廳等。
13.嚴禁在宿舍裡燒煮食物,點蠟燭,不準亂接電源,燒電爐及使用其它電器。
14.嚴禁住校生在寢室內亂丟雜物及向窗外拋、丟雜物和倒水。
15.嚴禁住校生有小偷小摸的行為發生,對有偷竊行為的嚴肅處理。
16.嚴禁住校生在就餐時外出就餐及到校外購物或其它食品。
17.嚴禁住校生中午休息時間未經管理人員許可到教室及校園內從事其它活動。
以上若干條紀律,凡是住校生違反其中任何一條,第一次作訓誡談話,班級作公開檢查;第二次學校紀律處分,全校公開檢查,以牌告形式公佈處分;第三次則取消住校生資格,不退還任何住校費用,按照學生違紀處理條例給予處分,以牌告形式公佈。
九、住校生要加強自身安全意識,敢於同壞人壞事作鬥爭,發現不良現象應立即報告值班人員。住校生要加強自己的財物保管。嚴禁攜帶大量現金及貴重物品進入學生宿舍,如特殊情況下如學費等帶入時應立即向管理人員報告並交管理人員保管,管理人應作好登記工作,違者後果自負。
十、住校生要養成愛整潔、講衛生、勤儉節約的良好習
慣,不亂倒飯菜、不亂丟雜物、不亂購零食。室內的東西一定要嚴格按照要求統一擺放整齊。
十一、嚴格執行衛生值日製度,輪到值日的寢室及個人要按要求把寢室及包乾區打掃乾淨,未達到要求的要扣除衛生分,並責令其限時改正。每週按各寢室情況給予“紀律”“衛生”等評分,得分高的寢室月末將給予“文明寢室”稱號,發給獎狀。對個人將評出“文明個人”,給予獎勵。每週每天進行內務檢查評比制度,獲勝者給予榮譽稱號及發給獎品。期末進行總評,得分高的寢室將給予“優勝寢室”稱號,發給獎狀、錦旗。對個人將評出“文明先進個人”,發給獎狀、獎品。
十二、住校生應愛護公共財物,損壞公物時應按價賠償,有故意損壞的除按照價賠償外還給予一定的罰款,同時也按違紀處理,情節嚴重的追究其刑事責任。
十三、為嚴肅紀律對有違反就寢紀律的住校生,給予批評、教育,寫檢查,累計達三次的,取消住校資格且不退還住宿費。除以上制度外,未盡事宜,將參照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學校學生管理制度3
1. 按時到校,不遲到早退,離校後及時回家,並在來回途中遵守交通規則,確保自身安全,否則後果自負。
2. 嚴禁在學校內吸菸、喝酒,禁止隨地吐痰和亂扔垃圾。
3. 在教室內和樓道內部大聲喧譁、追逐打鬧。
4. 愛護學校內一切公共設施和物品,凡損壞、丟失學校公物一律照價賠償。
5. 對違反國家法令、校規校紀或者有不良行為的學生,視其情節嚴重,又屢教不改者,分別給予警告、記過、開除的處分。
6. 對品學兼優、學以致用的學員,或為學校爭得榮譽的學員,學校給予表揚和獎勵。
7. 學員學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經考試,成績合格,發給其相應的證書。
8. 刻苦學習,不畏困難,勤于思考,虛心請教,努力掌握科學文化專業知識和勞動就業技能,爭取成為德、智、體全面發展的合格人才。
9. 尊重教師,認真聽講,按時完成作業,積極支援和配合教師完成教學活動,熱情幫助教師改進教學方法,提高教學質量。
10.熱愛集體,團結友愛,培養集體主義精神和榮譽感,積極參加集體活動。
11.遵紀守法,嚴格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
12.按時上課,遲到者需經老師同意才能進教室就坐。
13.遵守課堂紀律,聽從教師和班主任的指揮,上課時要定位就坐,衣著整齊,未經老師同意,不得隨便離座或進出教室。
14.上課時不準說話,不得吃東西,不做與上課無關的事情。需向老師詢問或回答老師提問時,要先舉手示意,允許後起立回答。上課時關掉行動電話。
15.保持教室衛生,愛護教室內一切教學裝置、儀器和設施,未經老師或班主任允許,不得擅自動用教學儀器和裝置。
16.每天上課前,做好擦黑板等工作。 放學前認真做好值日。值日生負責關好門窗、電燈、電扇等。
17.學員考勤由班主任負責記錄,每日填寫,最後彙總,報給教務管理人員,由教務存檔保留。
18.上課時間、統一組織的輔導時間和自習時間,一般不準請假,學員所在單位需要學員回去辦事的,應由單位與學校教務聯絡,由學校酌定。凡是單位直接找學員本人聯絡或招回的,學校一律不予承認,並按考勤規定記考。
19.學員請事假、病假、公假,必須事先履行請假手續和交驗病假條。假滿後及時結假。請假程式是“先向班主任請假,按批准許可權批准後,方可生效。准假許可權:病假原則上尊重醫生意見。事假、公假一天以內者,班主任有權批准;三天以內者,班主任籤意見,教務負責人批准;三天以上者,由校長批准。
20.對遲到、早退和曠課的學員,應予以批評教育,經教育不改者要給予處分並通知單位,凡遲到、早退三次或遲到早退一次但時間超過30分鐘者,均按曠課一節處理。曠課累計達十節課者,令其退學,不退還其所交的所有費用。
成都益州緊急救援職業技能培訓學校
二0xx年五月 日
考勤管理規定實施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