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生法院實習登記表自我鑑定
經過這兩三個月短暫的實習生活,我們不僅鞏固了大學三年以來所學的法學專業知識,還鍛鍊了法律實踐能力。下面,小編在這給大家帶來,歡迎大家借鑑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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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實習主要內容:
一熟悉司法系統的實際運作,鍛鍊實踐能力:觀摩學習法院工作方法、旁聽各類庭審、請教實習疑惑,寧波市中級法院暑期實習總結報告。
二明確司法實踐中刑事審判一庭的受案範圍某某市中級法院為例:本轄區內有重大影響的案件;涉外案件;案件;局級以上國家公務人員貪汙等案件;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法律規定的中級法院管轄權沒有實際中寬泛和明確。
三參與庭審前準備工作,熟悉開庭審判程式:書記員查明到庭人身份,宣讀法庭紀律;法官核對當事人身份、告知權利、詢問迴避;法庭調查、法庭辯論、當事人最後陳述。
四瞭解案件終結程式以死刑為例:庭審結束;合議庭合議;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省高院複核;宣判;執行刑罰。
五參與、學習宣判和送達程式:領取相關資料、提押、宣讀主要宣讀事實和判決部分、告知上訴權利、期限等、簽字確認送達回證。
六參加卷宗整理和歸檔工作:按照法律規定進行案件資料的分類整理;統一材料格式;統一裝訂;送檔案室檢查、歸檔。
二、主要收穫和體會:
通過兩個半月的實習,全面的接觸了司法實踐。深入瞭解了所在實習單位的工作特點,熟悉司法系統的實際運作、明確司法實踐中刑事審判一庭的受案範圍、參與庭審前準備工作,熟悉開庭審判程式、瞭解案件終結程式、參與、學習宣判和送達程式、參加卷宗整理和歸檔工作。受益非淺,收穫和體會亦不少,具體有以下幾點:
一經過觀察和諮詢,弄清楚了司法實踐中的管轄範圍參看前文。總的來說符合法律的規定,在司法實踐中為了便於審判活動的開展,稍微有點調整。具體操作上比法律規定的清楚了很多,這裡面有慣例的影響,也有實際操作的經驗總結。
二親身體驗了刑事審判的整個過程,對司法實踐中的作法和法律的規定有出入,有些能夠理解,比如檢察官對被告的詢問態度等,比較嚴厲,受職業影響太多,和整個大環境有關係。但對實際運作中的某些問題還是認為司法實踐有待進一步改善:
1、公安、檢察機關在製作詢問筆錄時,遇不識字,沒有文化的當事人時如何操作?這似乎有現成的答案很多人都會回答:由詢問人口頭宣讀後,如與實際一致則令被詢問人簽字。這似乎很合情理,實際中也這樣操作。然這一看似正確、合理的做法是建立在詢問人員事實求實的基礎上,在刑事案件中,公安、檢察機關作為即將在法庭上與被詢問人對峙的一方,何以保證其錄製的筆錄與被詢問人法庭審判時被告的供述,誰能保證當時公安、檢察機關宣讀的內容和讓被詢問人簽字的內容一致。今天上午的庭審被告就辯稱由於其不識字,不知道當時唸的是不是和其簽字的筆錄一致,並當庭推翻了公安的筆錄。予以為,對於不識字、沒有文化的當時,公安、檢察機關在錄製筆錄時,尤其是簽字確認程式應進行錄影備案,一則充分保障當事人權利,防範公安、檢察機關徇私;二則利於庭審時避免不必要的翻供。
2、檢察機關在法庭舉證時,經常是n個證據一起舉,這對被告要求很高,經常有些被告人,聽不清楚,不利於被告行使合法的質疑權,也不利於法庭審理的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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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資料:瞭解基層法院系統工作概況、熟悉基層法官辦案流程、開庭旁聽、裝訂卷宗分類歸檔、查閱卷宗
2019年2月,我來到某某市蔡甸區人民法院民一庭實習,為期三個月。經過這兩三個月短暫的實習生活,我不僅僅鞏固了大學三年以來所學的法學專業知識,還鍛鍊了法律實踐潛力。透過與該法院的各位老師的溝通與交流與其建立了良好的關係,大大增加了我的人際交往潛力,增長了社會經驗,開闊了眼界,令我受益匪淺。
初到法院的我滿懷著激情,雖然還未曾工作過,對法院的工作流程亦不甚瞭解,但我對一切都充滿了信心,相信只要自己多與那些法官、書記員溝通,不懂的地方多向他們請教然後再慢慢去領會,自己在較短的時間內必須能夠很快適應那裡的工作。
剛來的一段時間,幾乎都是學習法院的有關規章制度以及工作紀律,熟悉各科室,然後跑跑辦公室、送送檔案什麼的,再就是陪同書記員一齊去送達裁判文書等。似乎覺得工作很單調,但我明白麵臨一個全新的環境總得有一個慢慢適應的過程,況且任何一門工作都不是簡單就可了事的,比方說對於裁判文書的送達要嚴格依據法定程式,檔案也得有專門的負責人簽收。趁這段時間也正好能夠熟悉一下那裡的工作環境和工作流程,以便能更好的融入到這個新的群眾之中。
大約過了一個星期,主管民庭的戴紹軍庭長找我和另外一個一齊過來實習的同學開了個座談會。他首先是對我們這段時間的工作熱情和工作態度表示肯定,其次是針對對我們的具體狀況提出了一些期望和要求。他期望我們能夠把握這次實習的機會,以鞏固自己大學幾年以來所學的專業知識,更重要的是要勤學好問以增長自己的實踐經驗。還對我們分析了目前大學生就業的形勢,以及他這些年以來的工作體會。他告誡我們要在當前就業嚴峻的形勢下端正自己的心態,對自己要有一個合理的定位,不要心浮氣躁而就應腳踏實地地去學習和掌握更多的知識和經驗。同時,對我們所學的法學專業的就業狀況進行了分析,鼓勵我們要樹立信心,努力去學習,力爭透過國家司法考試甚至是公務員考試,為將來能從事法律工作做準備。最後,給我們介紹了指導我們實習的法官,並期望我們能夠虛心向他們學習,對一些不懂的問題及時向他們請教。
我的指導老師是民一庭的侯邦生庭長,他是蔡甸區人民法院十大傑出青年法官之一,他有紮實的法學專業知識和豐富的司法實踐經驗,為人和善而不失嚴肅,對每一個當事人都能細心地接待他們,並解決他們所提出的任何問題。工作上更是嚴謹細緻,給我印象最深的是他的辦公桌上的那本日曆上清楚地記載著每次開庭的時間與日期,工作日誌裡更是清晰地記載著會議摘要、與會人員、開庭安排、來訪人員記錄、調解記錄等。與侯庭長同辦公室的還有羅英法官,她雖然作為一名代理審判員,卻有著多年的涉及婚姻家庭案件方面的審判經驗,為人亦謙虛和善,對待來訪的當事人都能耐心的傾聽他們的意見然後耐心地勸解。工作上細緻,充分準備著每次的開庭工作,業餘時間多在專研自己的業務知識。針對一些具體的案件,我時常與她一齊交流並發表自己的意見,同時請教一些尚不懂的問題,她均能熟練解答並對我所提出的意見給予必須的肯定。
侯庭長經常告訴我說,作為一名審判人員,要時刻牢記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五個禁止”的規定,嚴肅地約束自己的行為,模範地遵守憲法和法律,維護憲法和法律的實施。從事審判工作,不僅僅要有豐富的法律專業知識和工作經驗,而且還就應有較高的法律素養,對待當事人要細緻耐心地勸解。適用法律時,更就應要謹慎,尤其是在行駛自由裁量權時,從而切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在從事法庭審判工作之外的工作時,如案卷的裝訂、歸類入檔等亦就應做到嚴肅認真,不可草率馬虎了事。
在侯庭長與羅法官的指導下,我負責寫出庭通知書、整理當事人所提交的訴狀與證據材料、通知相關工作人員做好開庭準備工作,以及在案件審結侯和書記員一齊裝訂卷宗,並分類歸檔。這些工作看似簡單,但亦不能隨隨便便就去做,比方說開庭通知要嚴格規範地書寫,並在法定期間內張貼在公告欄顯目的位置,以便讓當事人在第一時間知曉開庭的狀況。裝訂案卷與歸檔亦馬虎不得,首先要得核實卷宗的數目,以及相關材料是否齊全。還要按要求分門別類的入檔,以便備查。
實習的另一方面的資料就是開庭時去旁聽,在庭審現場感受庭審氛圍。在這莊嚴肅穆的環境下,審判人員駕馭庭、審查明事、實適用法律、平衡利益及調判結合的潛力,全都能在這個過程中得到很好的體現。同時,審判人
人員的形象素養亦能在此過程中得到全面的展示。
幾乎每一次開庭我們都是第一時間趕到審判庭,幫忙佈置法庭。庭審中,專心傾聽雙方當事人及其代理人或者監護人發表的的代理意見,尤其是雙方爭論的焦點問題。有些案件案情簡單明瞭,有些案件就顯得稍微複雜。開完庭之後回去記載著有關庭審的狀況,和侯庭長、羅法官談論案件,發表自己的看法,請教他們一些尚不懂的問題。
2019年2月19日審理的一齊關於租賃合同糾紛案件,讓我至今記憶猶新。該案具有典型性,它較好地反映了審理案件的法官在查清案件事實的基礎上調判結合,合理地適用法律,平衡當事人雙方的利益的審判潛力。下面有關該案的狀況做一簡介。
“紙上得來終覺淺,覺知此事要躬行。”短暫的實習時間就這樣慢慢地逝去,在短暫的實習過程中,在指導老師的關懷與教導下,我更加鞏固了所學的法學專業知識,提高了法律實踐潛力。但我也深深地感觸到自己所學的知識的膚淺和在實踐應用過程中專業知識的匱乏,以及實踐經驗的不足。我將在今後的學習、生活和工作中倍加努力、勤奮學習,以掌握更多的知識與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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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刑庭實習最大的專業性的收穫就是感受到了認定事實對於案件審理的重要性。法官們,尤其是刑庭法官對於什麼是法律,基本沒有太大的認識分歧,而且重複性的對於法律的適用基本讓他們熟知需用的法律是哪些;對於具體某個案件來說,更為重要的是案件事實怎樣認定,也就是證明標準那些問題了。法官合議時會就起訴書認定的事實和被告人供述的事實進行比較,然後羅列各方的各種支援證據和意見,然後統一認定定案的案件事實及其證據。
在法院實習的時間雖然很短,但的確讓我見識了很多。不少同學常抱怨說,在法院裡大都要被人差遣,只能做些跑腿的事情,但我覺得,當我們走到社會上,誰一開始能夠不被人差遣呢即使自己做老闆,也是需要付出辛苦代價的。至於跑腿,就像上文說的,每個人都要從基層做起,在基層只要你努力用心,依舊能夠學到許多出乎意料的東西,包括一些理論的落實,包括感受工作的氛圍,同時也包括在一個小群眾中的待人處世。大三這個假期的實習經歷,對於每個法學生來說都可能是一個頗為重要而搞笑的事情,正如與許多同學聊天所說的那樣:透過實習,我們似乎對未來的鑽研方向或是職業方向有了某種比較清晰的認識。這倒不是因為實習工作果真對我們這些學生選取未來的職業有什麼幫忙從理論上說,作為對培養法律人才從學習階段邁向職業階段的重要教育途徑和手段的畢業實習,從實際中看卻只是見識司法官僚運作甚至是“普法”的一個環節而已。法學專業的擴招,學生多了,實習需求自然水漲船高,而沒有“相應增加”的實習單位應對一撥撥將來不太可能從事法律職業,尤其是司法業務的學生自然也沒有以前熱心了,於是實習工作越來越簡單,要求不斷降低,許多學生只能來法院等單位“見習見習”而已,而是調侃說原先大學近三年的理
論學習實在只是學習了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字的框架法律思維等完全說不上,說起什麼部門法都是“一知半解”,然後透過實習時主動選取或是被動調配的機緣,能夠地瞭解某個部門法的法律文字在實踐中適用,便覺得除了對這個部門法比較瞭解之外,其他的法律文字實在是讓人感到陌生,從而產生了對這個部門法方向的某種類似於初戀情結的好感。
透過這次實習,我對於法院的工作,對於那裡的工作人員有了必須的認同感,而這種認同感或許也就是司法改革中所強調的各類法律工作者所應具備的共同語言,是一種職業上的認同。我想,實習的價值或許就在於此;一是經過這次的實習,自己除了感到需要注意上面所說的那些良好態度之外,還讓我感到法律職業素養之一——保密意識的重要性,畢竟法律工作的性質不同於其他工作,保密意識是一項基本的工作要求。作為實習生,我也有遇到新鮮事物想與人分享的衝動,但也能慢慢適應那種“沉默是金”的感覺;再就是與領導打交道必須要注意分寸和身份:這次實習中,我因了某些原因不得不跟著幾個書記員和法官,其實當你名義上“隸屬”某個合議庭時,千萬不要幫其他合議庭做太多事情,起碼不能影響到自己就應做的事情。對於這一點,我是很無奈的,畢竟我也很被動;最後還是謙虛謹慎吧:無論是對法官還是對書記員,甚至只是對其他實習生,也不要太鋒芒畢露。自己沉默點,只要用心學,把握住關鍵的機會就行了。做人就得讓人感到沉穩踏實,太輕浮的人什麼樣的朋友都不會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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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首在少年庭已經實習的10多天,我感覺自己成長了不少。曾經在學校對未來對實務工作中法律應用的困惑和迷茫,隨著這次實習的一點一滴的應用慢慢的就不見了。實習讓我從一個只看到理論上操作的學生走到了一個能自己動手的實習工作者。知道了該怎麼受理案件,分析案情,從一開始只會簡單的整理卷宗到自己動手寫審理報告,從一開始參加旁聽到了自己參加庭審做筆錄。每一次的進步每一次的深入都使自己的知識的更加完善。很感激這次的實習,儘管我仍會想回學校,但我已經習慣了這樣的生活,更重要的是它讓我深刻的體會到自身的不足,讓我知道了掌握好牢固的法律知識,紮實的學到解決分析問題的技能,養成邏輯的推理思維在工作中是非常重要的。非常自然的一個轉變讓我對學習有了更明確的認識,對未來有了更積極進取的態度。所以感恩這些天的實習,能夠有這樣的收穫,我是快樂的。
在過去的這兩週實習過程中,讓我受益最多的就是--整理卷宗材料。應該說,瞭解並熟悉掌握案件處理的整個過程,是實習的一個最重要的內容,而這個內容並不是僅僅只能通過親身經歷立案、庭審、結案等才能掌握的,親身經歷只是完成這一內容的一個途徑,而另一個重要途徑便是整理卷宗材料。卷宗作為案件結案之後的檔案整理,是對案件的進展流程的客觀全面反映,通過對案件處理過程的每一環節中的文書材料的處理,總結時間順序,我可以清楚明晰的瞭解並掌握一個案件的進展過程,並且通過自己的思考,理解,在頭腦中模擬一個案件的處理,以加深對其的掌握,我想,這就是為什麼整理卷宗材料是每一個實習生最初的、必經的,也是做的最多的工作吧,這正是法院安排的苦心所在,是為了首先便讓實習生對一個案件,從起訴到受理,到審判,再到最後的判決,都有一個清楚的思維,從而以便於以後的實習以及工作。
來法院的初衷,是為了要手握法律的正義之劍,打擊犯罪,維護社會的安寧與穩定。漸漸地,手上案件一個又一個後,我的心卻漸漸沉甸甸了:法律,究竟扮演一個什麼角色呢一些案件經過了法律,罪犯得到了應有的懲罰後,我沒有得到正義的滿足,卻是留下了滿心的惋惜。因為,在這兩個週中,我太多迷失的少年,聽了太多花季被折斷的聲音,見了太多不該發生的悲劇。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我所實習的這段時間,是我所接觸的案件的主角。我統計了一下,僅11月份,少年法庭就接了9個未成年案,涉案34人,批捕了32人,另2人被公安機關作了其他處罰。這絕對是個觸目驚心的數字。它向我們發出警示:對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已刻不容緩了。
結合庭裡的資料,現對這些未成年人犯罪的特徵及原因作如下論述:
一、未成年人的犯案,多以侵犯財產為主。在這9個案件中,有5個是搶劫案,1個是盜竊案。未成年人關係網簡單,生活需求也不多。他們大多的生活內容是吃飯、睡覺、上網、玩,所以,他們最需要的只是錢。而他們因為是未成年人,幾乎沒有收入,家裡給的錢又不夠揮霍,因此,財物很容易成為他們的目標,侵犯財產型犯罪便成了未成年犯罪的突出特點。
二、未成年人犯案,很少是單獨行為,多半都是結夥作案。在這9個案件中,有6個是團伙作案,四五個人一起的居多,多的達到八個。未成年人本來就很喜歡拉幫結派,而在犯案時,由於他們年齡小、個頭不大,單獨的行為往往難以制服受害人而達到目的,所以,他們需要人多,才能鎮的住場子。這是一個未成年嫌疑人自己的交代:人多,氣勢擺在那裡,他們受害人就自己乖乖交出財物了。
三、未成年人的犯罪往往伴隨有暴力的,而且多是手段殘忍、後果惡劣的。未成年人的思想簡單、心智極其幼稚,完全不能很好地預計自己行為的性質和後果。所以,在犯案的表現形式上就是作案瘋狂、不計一切後果。在很多個案件中,都打傷、或打死受害人,甚至帶上工具作案,而在我們提審他們時,他們對自己行為的後果都表現得滿不在乎。其中有一個16歲的未成年人和一個19歲的人把一個13歲的小孩活活打死後,問他知不知道自己行為可能的後果,他很輕鬆地回答:不就是死刑、無期。我在想,他根本不知道死刑、無期對他自己的生命意味著什麼,才會如此沒負擔地回答吧。人小,別人一吆喝,便跟著去搶人,知道是犯罪卻完全不知道這種行為後果很嚴重。正是對後果的無知,才在他們小小的拳頭下生出如此多的暴力。另外,他們很容易接觸的網路暴力、凶殺,也可能成為了他們犯罪的藍本。還有這些未成年人幾乎都是小學生,初中文化,也就是說他們沒有接受做人的教育。也完全不知道觸犯法律的後果是什麼。即使知道是什麼後果他們的知識和人生閱歷也使他們想不明白這個後果真實的意義。很多未成年犯都只是覺得判幾年刑在裡面呆幾年,一幌就出來了,沒什麼事,可他們不明白、不理解:那幾年人生中寶貴的時間意味著什麼……
最後,想要說的是,整個社會法治觀念落後,也是未成年犯罪的成因之一。社會上沒有對法律的尊重的風氣,人們便不知道、不瞭解法律。這些未成年人也許完全不明白法律的性質。也就是不畏懼觸犯法律後的條條款款,也就去大膽犯案,從而便發生了害了別人也害了他們自己的悲劇。那麼,在此需要呼籲:未成年犯也是自己案件的受害人。青少年維權中心和未成年人保護法應該起到應有的作用,社會、家庭、學校、不要過早地放棄孩子。
在新浦區法院少年庭為期兩個周的實習,我收穫很大,能夠把大學三年以來所學的部分法學理論知識運用於實務工作中,並在實踐中學習到很多課本上學不到的知識。
我覺得這次實習不僅是把理論運用於實踐,而且是積累工作經驗,為以後的就業打好基礎。本次實習開闊了我的視野,使我對法律在現實中運作有所瞭解,也對專業技能有了進一步的掌握,更加堅定了我要在法律這條路繼續走下去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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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會用好法院辦公自動化軟體
隨著資訊科技在各個領域的廣泛運用,法院也實現了辦公的自動化,我國法院並且還建立了自己的內部網路。辦案從頭到尾都網路自動化了。一開始立案要輸入電腦,建立電腦檔案,其中也要若干次進行網路化資訊處理,審判完了要把檔案錄入。如果執行也會轉到執行,網路記審理時間,不會超期,否則就輸入不了了。這都要求工作人員要有細心謹慎的做好各項工作,才能提高工作效率。
二整理卷宗,掃描案卷
整理卷宗,掃描案卷是我在本此實習過程做的最多的工作,整理卷宗包括排序、編頁碼、填寫證據目錄及卷宗目錄、裝訂案卷等。每天看著一沓沓的案卷在手中無數次的翻閱,心中還是會有一點成就感的。整理卷宗先是排序,按照資訊表、繳款書、起訴狀、答辯狀、身份證明、受理案件通知書及送達回證、原被告證據、開庭傳票及送達回證、調解筆錄、開庭筆錄、判決書或調解書影印件、宣判筆錄、送達回證等順序將所有的資料整理成冊。對於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還有副卷,而副卷的內容則包括合議筆錄、判決書原件等。
三作調解、庭審、談話筆錄
鑑於去年暑假的實習經歷,這項工作對我而言並不陌生。首先,法院的筆錄基本全部是電腦錄入,對於沒有學過速錄的我來說還真的跟不上,所以明顯的感覺到掌握速錄技術的重要性。不過據此我也明白了,該法院大多數的書記員並非科班出身但卻能夠進法院工作的原因之一了,其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她們所掌握的速錄技術。
四送達開庭傳票及判決書、調解書等法律文書
所謂送達大多數情況下就是打電話把當事人叫到法院,然後將檔案交給他們,告知他們權利義務,然後讓他們填好送達回證就行了。當然也有當事人拒領的情況,如離婚的被告方拒不領取,最後只好由我跟主審法官給送到家裡,但是送去之後當事人拒不簽字,我們又好說歹說勸了半天才勉強把字簽了。不過對於那件事,我一直覺得有點遺憾和愧疚。在現實中,即使當事人不領取相關檔案,法院可以採用公告或郵寄的形式送達,還可以留置送達,所以這並不影響效力的發生。對於當事人來說,訴權是一種權利,但是在訴訟過程中的義務也是不可避免的,所以說權利與義務總是像伴隨而存在的。送達看似簡單,但事實上與當事人打交道並不是一件很簡單的事,很多時候還要考慮到當事人的情緒問題,所以法院的工作都不是簡單的工作。
五參與案件聽審
案件聽審是本次實踐中身份轉變的機會,在從事其他工作時,我更多的是將自己當做法律工作人員對待,所以每件事上都會很謹慎出錯。但是聽審則不同,我將自己的身份換成一個普通人,甚至是法盲。我不在用一個法律人的身份去看待案件的全過程,而是以一種獨立於當事人、審判人員及其他訴訟參加人以外的身份,用一般的理性看待並分析問題的合理性。摒棄合法性分析,從理性的角度看待問題,也許會有不一樣的收穫。但事實上,司法審判過程中卻是將法與理想相結合,將法與情相融合,最終達到社會效益與法律效益的最大化。本次聽審的案件主要是合同糾紛案件、民間借貸糾紛與所有權確認糾紛,這樣讓我對物慾橫流的經濟社會有了新的更深的認識,所以聽審過程的所見所聞與所想對我都有很大的影響,讓我更現實更理性地去看待這個社會。
三、實習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和不足
一溝通能力欠缺
學生在校期間,面對的是相對單純的同學間及師生間交往,學習的是抽象的法律概念及案例,法律概念及案例中的當事人均被抽象成為一個虛擬的符號。在這樣的情況下,對案件做出判斷需要的是合乎邏輯的法律推理。而現實生活中,一個案件中涉及的可能是若干個法律關係。當事人也不是案例中的某一個符號,而是一個個有血有肉、有情緒、有思想的人。一個案件所涉及的不單單是法律,而且涉及政治、文化、宗教、社會,等等。對一個案件做出裁判,不但需要考慮法律的規定,更多的還要考慮裁判結果的社會影響等因素。在案件做出裁判結果之前,法官需要與當事人進行大量的交流、溝通,瞭解當事人的想法、估量裁判結果可能引發的後果及相應的對策,而這些都需要一個良好的溝通能力,與學生在校的學習有很大的區別。
二學習的自主性、主動性欠缺
學習不單單是學校內的書本知識的掌握,而且是一個畢生的事業。作為個人,只有掌握了學習的自主性、主動性,才能不斷的提高學習效果,才能在工作中不斷的提高、不斷的進步。學習效果與學習動機有很大的關係,而這受到一系列主客觀因素的影響,如原有的學習基礎、老師的指導、學習方法、學習習慣、智力水平、個人特點、健康狀況等。實習期間,我們應注重主動獲取知識、分析歸納、創造性思維和運用所學的知識去解決問題的能力培養。要達到這些要求,必須改進原有的學習方法,自決、主動地學習。
三適應能力欠缺
學生從學校到法院,面對著比學校複雜得多的工作環境、人際關係、學習壓力和形形色色的當事人,需要具有較好的面對實際工作的適應能力。
我決定在今後的學習中根據這次實習所得到的經驗,處理好課堂學習與社會實踐的關係,以及理論知識與實踐內容的關係。
四、實習收穫與體會
通過實習,我在實踐和理論上都有很大收穫。活生生的資料遠比課本更能啟發人,教育人。血淋淋的事實也更讓我深思。
第一,最明顯的收穫就是對訴訟程式的相關問題更加深刻的理解和掌握。法院的確是法學院學生在實踐中學習法律的最好的場所,尤其是在對程式法的掌握方面。因為在法院實踐我們可以很直觀地學習和體會訴訟程式完整而詳細的過程,我們所學的訴訟知識是零碎的、是不繫統的,通過實踐,將我在學校學習的關於訴訟法的理論知識在實踐中去進一步對應和細化。這更有利於我加深對訴訟程式方面問題的理解,這無論對於我以後從事法律實務工作,還是理論研究工作來說都是一種寶貴的經歷和積累。同時在法院進行的各項日常工作也是遵循程式的重要體現,分工負責,互相協調,互相配合,各項工作有條不紊。
第二,法學是一門社會科學,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實踐是學習法律必不可少的途徑。法律所要解決的都是些紛繁複雜的問題。這對法官有著很高的要求,因此法官要有一顆清醒的頭腦,理清各種法律關係。《法律帝國》中說法官是法律的喉舌,的確,作為會說話的法律的法官,他們以自己的專業知識、睿智、勤奮來詮釋著法律,維護著法律的威嚴、公平與正義。剛開始實踐時,我閱讀了幾份判決書,裡面複雜的關係一會就把我弄暈了,而我們的法官卻能遊刃有餘,這種斷案的技巧是在不斷的實踐中日積月累形成的,但重要的還是要有耐心,善於去分析、去傾聽、去兼聽,這樣才能保證對案件做出最準確的認識。
第三,我在人際溝通能力也增強了。以前主要是在學校裡生活,接觸的人有限,生活也相對比較簡單。通過實踐生活,通過和不同的人的接觸和溝通,我明白了許多為人處世的道理和技巧,在待人接物及與他人溝通交流方面的能力也有所增強。向他人虛心求教,遵守組織紀律和單位規章制度,與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處世的基本原則都要在實際生活中認真的貫徹,好的習慣也要在實際生活中不斷培養。這次實踐也讓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關係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學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與人相處是現代社會的做人的一個最基本的問題。其實人與人之間的交往就是一門藝術。在社會中你會遇到形形色色的人,不要期望每個人都是那麼的和善,也不要試圖去改變任何人,重要的是你如何去面對。用微笑開啟尷尬的局面,用理智消弭緊張的局面,凡事能退則退,用寬容營造和諧的氛圍,才會更有利於自己的發展。
畢業生大學生個人銀行實習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