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條例學習心得體會
發展需要人才的支援,真正把優秀的幹部選出來、用起來,還必須以正確的用人導向、規範的用人程式、嚴格的用人紀律作保證。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關於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心得體會,歡迎借鑑參考。
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學習體會一
2014年1月15日,中共中央根據幹部工作形勢任務和幹部隊伍狀況變化,對2002版《幹部任用條例》進行了修訂,印發了新版的《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列》,《條例》的修訂是新時期黨對幹部選任工作規律認識的一次昇華,是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個重大成果,也為進一步深化改革指明瞭方向。
當前,xq交通運輸行業正值跨越發展的攻堅期,XX公路管理局把握新形勢,搶抓新機遇,謀劃新發展,緊緊圍繞養護管理和收費服務中心工作,切實加強黨的建設,紮實改進工作作風,綜合管理水平有了新的提高,路網結構和養護水平不斷改善、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不斷提升,行業文明建設取得長足發展,逐步構建了全域性“暢、安、舒、美”的和諧交通環境。面對如此前景和大好機遇,急需一批高素質領導幹部隊伍來引領XX公路管理局長遠科學發展,為此,我們必須對《條例》加強學習,切實領會要點,準確把握精神實質,嚴格執行《條例》的要求。
發展需要人才的支援,真正把優秀的幹部選出來、用起來,還必須以正確的用人導向、規範的用人程式、嚴格的用人紀律作保證。這就要求我們充分認識新《條例》頒佈的重要性、準確把握新《條例》的關鍵點、切實注重新《條例》的三個方面和認真抓好《條例》的貫徹落實,從而為XX公路管理局的發展選好人用好人。
一、充分認識新《條例》頒佈的重要性
《條例》的修訂工作,是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後,全黨按照“科學發展”要求,全面加強思想、組織和作風建設,積極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的形勢下進行的。近些年來,幹部工作面臨的形勢任務、幹部隊伍狀況等都發生了很大變化,中央對幹部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目標任務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2002年頒佈的《條例》已不能完全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需要與時俱進地修訂完善。同時,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多年積累了豐富的經驗,一些幹部政策有了新變化、新調整,需要用法規的形式固定下來,堅持下去,以便更好地指導和推動幹部工作的開展。從2012年中組部徵求修訂意見到2014年正式頒佈,《條例》修訂歷時一年多,不僅從改革完善幹部人事制度、防止和糾正用人不正之風方面貫徹了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也從加強幹部隊伍建設,提升執政素質和本領的角度為實現十八大提出的各項任務提供了組織保障。《條例》的實施,對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全面貫徹執行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順利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準確把握新《條例》的關鍵點
新《條例》體現了黨管幹部的原則,貫徹了中央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新要求,吸收了幹部人事制度的新成果。我們要認真把握,嚴格遵循。
一《條例》充分體現了“黨管幹部”的原則。特別強調黨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在原則標準和程式方法等多方面,都體現了黨組織的主體地位和主導作用。如:新增“動議”一章,規範了選拔任用的初始環節,強調黨組織從幹部選拔任用的啟動環節就應當發揮領導和把關作用;規定考察物件由黨組織集體研究確定,防止簡單以票、以分取人;加強了黨組織對公開選拔、競爭上崗、交流任用、破格提拔等特殊情形選拔任用人選的審批把關;嚴格監督檢查,充實了“十不準”紀律要求,規定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實行全程監督,嚴肅查處違反組織人事紀律的行為。
二《條例》全面貫徹了中央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提出的新要求。黨中央非常重視幹部的選拔任用工作。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及習近平總書記一系列重要講話,對培養選拔高素質的領導人才,大力培養選拔優秀年輕幹部,以好的作風選人、選出作風好的人,加快推進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推進幹部工作的科學化、民主化、制度化等,提出了明確要求。在《條例》修訂過程中,這些要求得到了認真貫徹和充分體現。比如,將公開選拔、競爭上崗作為幹部選拔任用的方式之一,保留專章規定,又針對突出問題著力規範,突出能力和素質測試測評,突出崗位特點,突出實績競爭,注重一貫表現,防止簡單“以分取人”。在加大選拔年輕幹部的力度方面,堅持了“破格提拔”這一制度安排,為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留出了“快車道”,又按照選拔標準更高、審批把關更嚴、過程更公開透明的要求,從嚴進行規範,使之更具操作性,防止“破格”變成“出格”,等等。
三《條例》吸收了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成果。近年來,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力度不斷加大,幹部工作的民主化、科學化程度有了很大提高,取得了許多重大成果。這次修訂和頒佈的《幹部任用條例》充分吸收了這些重要成果。比如,將推薦結果由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改為“重要參考”。規定對擬提拔的考察物件,應當查閱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情況;明確規定有跑官、拉票行為的幹部和“裸官”等不得列為考察物件等等。我們要結合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實際,結合制約XX公路管理局發展的一些瓶頸問題,深刻領會《幹部任用條例》作出的這些新規定新要求,自覺堅持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正確方向,把黨管幹部原則與走群眾路線有機結合起來,把《條例》和全域性的工作實際結合起來,解決目前幹部任用方面存在的矛盾和問題,才能真正把幹部選準用好。
三、切實注重新《條例》的三個方面
新《條例》體現了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改進作風的要求,近些年來,我局也存在一些幹部作風方面的突出問題,例如對基層幹部尤其是借調、掛職幹部關心不夠,聽取其合理化訴求方面還存在不全面、不具體的情況,對其政治待遇、福利待遇落實不到位;形式主義”方面存在規章制度制定的較多而對基層執行情況和督查的偏少,平時在辦公室聽彙報工作的多而主動下基層聽取意見和建議的少的問題;“官僚主義”方面存在對一些基層單位出現的“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基層有些領導幹部“高高在上”,與一線職工交流少的問題監管落實不到位;懶、散、庸、推、拖等機關病尚未得到徹底根治;“享樂主義”方面存在工作生活上講排場比闊氣的現象,對一些單位熱的情招待,抵制不夠堅決;“奢靡之風”方面還存在勤儉節約意識不夠強的情況;針對這些新情況、請問題的出現,如何把握好《條列》,用好《條列》,為全域性養護管理和收費服務工作服務好尤其至關重要。這就要求我們要切實注重以下三個方面。
一突出以德為先,強化幹部作風。與2002版《幹部任用條例》相比,此次修訂新增了“以德為先”的選人原則,突出幹部的“德”在素質要求中的首要地位,體現了全面改革的“問題導向”性。近年來,在改革開放引擎的強力帶動下,我國經濟社會建設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但隨之而來的是某些黨員幹部理想信念的滑落、貪婪慾望的滋生和道德品質的喪失,尤其是在黨的十八大後,在“老虎蒼蠅一起打”的空前反腐力度下,一大批黨的蛀蟲被查辦處理,淨化了社會風氣,震懾了思想心靈,也贏得了百姓的支援和擁護,突出幹部選任“以德為先”,將“德”作為一條“紅線”,牢牢樹立在組工幹部和廣大黨員幹部的心頭。作風建設是我黨歷來常抓不懈的重要方面,幹部隊伍的作風更是深刻影響著黨和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光輝形象。因此條例中多處提到幹部選任要強化作風考察,加強幹部作風考察,深入瞭解為民服務、求真務實、勤勉敬業、奮發有為,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等情況。
二更加註重基層,更好服務群眾。條例中明確提到:在選拔任用黨政領導幹部時應當樹立注重基層的導向。在近年來的幹部隊伍建設中,也通過“加強基層建設年”、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走基層、訪群眾、促和諧”和“訪民情、惠民生、聚民心”等活動,走基層、進機關,與百姓面對面,密切聯絡群眾,增強黨員幹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絡。在利民、惠民的同時,鍛鍊了廣大幹部,從中發現了一批人才。在開展黨的第一批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通過批評與自我批評,反對“四風”、改進作風,查擺整改了一批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解決了不少職工生產生活中的實際困難。
三強化監督管理,營造風清氣正的選人用人環境。我們堅決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和廳局黨委關於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相關規定,紮實開展幹部選拔任用“一報告兩評議”工作,堅持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全程實錄制及任中糾錯、任後究責等制度,客觀真實地反映幹部選拔任用過程中的參與者、責任者和選用結果。考察選用幹部時,不僅看幹部的平時表現,而且看其在關鍵時刻,重大問題面前的表現,特別看其處理複雜問題的能力,特別要看在xqWW反恐嚴峻形勢下的政治敏銳性;不僅看幹部八小時以內的表現,而且看其八小時以外的表現,堅決克服重才輕德現象,積極徵求紀檢監察部門意見。同時,堅持群眾路線,認真落實廣泛聽取幹部群眾的反映和意見,擴大幹部群眾在幹部選用工作中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提高幹部工作的透明度和選人用人的公信度,營造風清氣正的選人用人環境,使幹部選任工作更加規範、高效、透明和民主。
中央重新修訂《條例》,就是要解決好“選什麼人,怎樣選人”的問題。它不僅是新時期做好乾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更是著力選拔黨和人民需要的好乾部、培養造就高素質黨政領導幹部隊伍的制度保證。全域性領導幹部必須把學習貫徹《幹部任用條例》作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重大政治任務抓緊抓好,牢牢把握《條例》的精髓,把各項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到實處。局黨委要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堅持重基層、重實績和群眾公認相結合,嚴格執行幹部選任程式,用好的制度選好的幹部,同時以貫徹《條例》為契機,進一步結合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制定適合我局實際的配套的措施和實施細則,努力形成系統完備、科學規範、有效管用、簡便易行的選人用人制度體系。黨委一把手作為單位的第一責任人,要想成為名副其實的“伯樂”,“慧眼”識人,必須不斷提高思想政治水平,樹立正確的用人觀。局黨委班子要以《條例》為遵循,規範幹部選任工作,嚴明選任紀律,公正地考察幹部,公道地使用幹部,真正形成公正、公平、公道的用人導向、機制和氛圍,切實保證《條例》學習不走形,貫徹執行不變樣,為我局轉型跨越發展培養選拔德才兼備的領導骨幹。
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學習體會二
通過認真學習條例全文,結合自身工作,我有以下體會:
一、以德為先,德才兼備為核心。以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導,修訂後的《條例》新增了“以德為先”的選人原則,突出強調幹部選任要重實績、重能力、重優秀年青基層幹部的新導向和參考但不唯民意、採用但不唯測評成績的方式方法。要按照幹部隊伍“四化”方針和德才兼備標準,堅持重政績,重“公論”,客觀、準確地衡量幹部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領導能力、工作作風、業務素質、大局意識和創新能力、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以及廉潔自律情況等,把幹部推到工作實踐中磨鍊考驗,將個人修養體現為智慧、能力,真正把政治上靠得住、業務上有本事、肯幹事、能幹事優秀的幹部選拔到科級崗位。
二、領導帶頭,公平公正為基礎。在幹部選任中,主要領導幹部要帶頭遵守《條例》,正視權力、用好權力,切實做到用制度管人,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從源頭防止不正之風,能夠公正、公平,堅持條件、標準、原則,調整和使用幹部。在用人決策方面,不斷加強和提高自身政治素養,重視發展黨內民主,堅持人人平等,自覺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多方面接觸基層群眾,夯實基層基礎,切實提高在群眾中的公信力和威信力,進一步構建和諧高效的幹部選任氛圍。
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學習體會三
學習貫徹《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推進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民主化程序,當前要正確處理好四個關係,進一步完善幹部選任民主機制。
正確處理公開與保密的關係,不斷完善幹部選任工作中的群眾知情機制。群眾對幹部工作應當具有知情權,這是落實群眾在幹部中的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的前提和基礎。構建和完善幹部選任工作中的知情機制,首要的是要解決好群眾知情的內容、知情的渠道和方式。群眾知情,從內容上說,應包括新時期黨的幹部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各個階段幹部工作的任務和重點、領導班子職位空缺情況、幹部任職條件和資格、幹部選拔程式和結果等。知情的渠道,應包括新聞媒體的宣傳、會議通報、書面報告和公示等。擴大幹部工作民主,構建群眾知情機制,應貫徹適度公開的原則,科學界定保密與公開的範圍,一方面該公開的不公開,群眾不知情,貫徹群眾公認的原則就是一句空話;另一方面,幹部工作不堅持適度保密,該保密的不保密,也會造成幹部工作的極大被動。唯有做到幹部工作的適度公開,才能真正落實群眾的知情權。
正確處理成本與效能的關係,不斷完善幹部工作中的群眾參與機制。在幹部的選任過程中,群眾參與面較為廣泛的形式是在大範圍內舉行民主推薦、民主評議等活動。這種活動具有規模和聲勢大、涉及的範圍和覆蓋面廣,推薦出來的幹部人數多等特點,能最大限度地吸引眾多群眾的參與。正確處理成本與效能的關係,要注意把握三點:一是要加強教育,激發群眾的參與本資料權屬文祕寫作網,放上滑鼠按照提示檢視文祕寫作網更多資料熱情。二是群眾參與要滲透到幹部選任工作的各環節,貫穿於全過程。要積極研究改進群眾參與的方法,提高工作的組織程度,增強操作的便捷性和經濟性,構建低成本、高效能的群眾參與機制。
正確處理推薦得票與群眾公認的關係,不斷完善幹部選任工作中的群眾選擇機制。構建群眾選擇機制,要正確處理推薦得票與群眾公認的關係。一方面,要充分尊重民意,把群眾推薦得票作為選任幹部的重要依據,另一方面,又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辯證地分析幹部得票的多寡,不以得票多少作為唯一結論。一般說來,得票多寡可以反映群眾公認程度,但群眾公認度不是個體群眾的算術疊加。不同範圍、不同群體、推薦同一個人得票的多少往往有較大差異。因此,我們在選任幹部時,切不可簡單地以票取人,要採取科學的方法,集中群眾的正確意見,防止工作中的片面性。
正確處理群眾監督與其他監督的關係,不斷完善幹部選任工作中的群眾監督機制。在幹部任用工作監督中,群眾監督是一種最基本、最重要的監督,它是幹部任用工作貫徹落實黨的群眾路線的具體體現。發揮群眾監督的作用,構建群眾監督機制,首先,要從建立健全乾部工作責任制入手,增強領導幹部、組織人事部門自覺接收群眾監督的意本資料權屬文祕寫作網,放上滑鼠按照提示檢視文祕寫作網更多資料識,完善幹部工作主動接受群眾監督的內在機制。其次,要加強群眾對幹部工作的日常監督。只有把幹部工作置於廣大群眾的監督之下,對幹部的現實表現進行長期、不間斷地觀察,全面瞭解幹部在工作圈、生活圈和交際圈的情況,才能搞好對領導幹部和幹部選拔任用的監督。再次,要把群眾對幹部工作的直接監督和間接監督結合起來,一方面要拓寬群眾直接參與幹部工作監督的途徑,如推行幹部工作的預告、公示、述職考評等制度,直接聽取群眾對考察物件、擬任人選和領導幹部的意見;另一方面,要加強對幹部監督工作中的各種資訊的收集、整理和處理,把群眾監督滲透到選拔任用幹部工作全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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