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論文參考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22日

  1994年我國對財政體制進行了重大改革,建立了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可以說這是財政經濟由計劃經濟走向市場經濟的一個里程碑。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財政論文,供大家參考。

  財政論文範文一:鄉鎮財政預算管理問題及對策

  摘要:本文通過深入分析研究中國鄉鎮機關、事業單位預算公開的狀況,梳理目前鄉鎮機關、事業單位預算管理存在的問題和根源,對鄉鎮財政預算公開提出自己的建議。

  關鍵詞:鄉鎮財政;預算管理;預算制度;預算公開

  一、鄉鎮財政預算存在問題的分析

  一鄉鎮財政預算編制存在問題

  1.在鄉鎮機關、事業單位財務報表的當前體系中,對財務收入與財務支出類會計專案的反映一方面體現在鄉鎮機關、事業單位資產負債表中,另一方面體現在財政收入支出表當中,這樣不單導致內容在財務報表之間重複出現,並且使鄉鎮機關、事業單位虛增基金、虛增債務以及虛增財政資產總額。

  2.針對鄉鎮機關、事業單位預算外資金沒有使用統一的核算方法,導致其會計報表存在弄虛作假。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在總賬中日前只有太過於簡單的會計預算之外收入的科目,不能滿足核算管理的實際需求。

  二鄉鎮財政預算編制管理工作相對粗放

  我國鄉鎮財政預算編制管理工作相對粗放,一方面很多會計專案繼承了以前先切塊然後打捆的初級編報方法,根本不能按照會計要求能夠細化具體到核算專案,在實際操作上還是具有非常大的不確定性,另一方面我國鄉鎮財政預算編制管理中採購等管理制度很難與國庫集中支付制度銜接上。

  三鄉鎮財政預算的監督機制有些不到位

  由於我國財政預算公開僅僅處於起步階段,鄉鎮機關、事業單位也同時面臨公開步伐遲緩,公開程度不夠透明、預算報表公開不能夠及時等共性的問題和實踐挑戰。一方面是預算公開步伐遲緩,公開程度不夠透明。鄉鎮機關、事業單位預算公開步伐偏慢,一些鄉鎮財政預算部門對預算公開持有保守態度。另外一方面是某些鄉鎮機關、事業單位不能及時公開其預算報表。根據我國《鄉鎮機關、事業單位資訊公開條例》的財政政策要求,各個級別行政事業單位都必須在當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公佈本單位預算資訊。然而很多地方預算財政單位很難做到按照公佈公開,往後儘可能長的拖欠。

  四公眾的參與觀念有待提高

  鄉鎮機關、事業單位預算工作上公眾的參與觀念有待提高。首先表現在思想意識上,很多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官員預算公開認識薄弱。並且受到以往長期計劃經濟制度的深遠影響,再加上政治文化相對有些封閉,財政預算開放程度相對比較低,多數財政預算官員習慣了會計資訊不公開保密進行的工作模式,對財政預算資訊公開比較抵制。

  二、提高鄉鎮財政預算管理的建議和方法

  一健全鄉鎮機關、事業單位預算公開的相關法律制度

  財政部一方面需要對有關財政會計資訊公佈的各個會計法規進一步細化,做到政策能夠逐步快速落地,另一方面對鄉鎮機關、事業單位會計資訊公開的同時還需要進一步對其公開的實質性內容作出規範,對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在實施政策時候有可能產生的這樣那樣的誤解詳盡的進行相對完善的闡述,這樣就可以避免對鄉鎮機關、事業單位財政預算公開工資人員的對政策誤解的產生,最終能夠很好的落實財政政策。

  二改進財政部門鄉鎮機關、事業單位預算的基礎編制工作

  鄉鎮機關、事業單位機關在進行開展財務人才成本會計核算時,一方面其預算管理體系中總賬與明細賬都需要採取權責發生制度與收付實現制度的雙管齊下制度,另一方面其他會計業務的核算需要在現行事業單位會計準則和鄉鎮機關、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為理論基礎,嚴格按照會計收付實現制度體系內進行會計核算。

  三加大對鄉鎮機關、事業單位預算的公開監督監察制度

  鄉鎮機關、事業單位需要大大完善對鄉鎮機關、事業單位預算的公開監督監察制度,其內部會計監督的主體通常是鄉鎮機關、事業單位的行政事業會計機構和預算部門會計人員;受到監督的物件則是行政事業單位的所有經濟活動。針對鄉鎮機關、事業單位財會工作缺乏監督的現狀,可以在財會部門增加監督職位。該職位可以由會計事務所會計人員擔任。同時,會計監督職位、會計、出納三方的職責許可權應當明確,相互分離、相互制約,以保障企業財會工作有序進行。

  四完善鄉鎮機關、事業單位預算編制體系

  1.轉變預算編制觀念,增強鄉鎮機關、事業單位預算編制意識

  預算編制狀況直接影響到單位目標完成狀況、經濟效益狀況,所以做好預算編制工作極其重要。首先,剔除傳統預算編制觀念,結合單位實際狀況和市場發展趨勢,樹立新型預算編制觀念;其次,豐富單位各級人員預算編制知識,促使其正確認識鄉鎮機關、事業單位預算編制工作的重要性,並且能夠不斷加大其預算編制意識;最後,需要完善鄉鎮機關、事業單位預算編制組織管理,協調好各方之間的工作關係,集中開展會審編制預算工作,推進鄉鎮機關、事業單位預算編制順利進行。

  2.保證鄉鎮機關、事業單位預算的可預見性

  鄉鎮機關、事業單位預算工作應堅持“早準備、早安排、早計劃”原則,為保證鄉鎮機關、事業單位預算的可預見性需落實好下述工作:第一,結合各項業務的實際狀況,科學合理估算各項業務所需資金;第二,結合上年總的支出水平進行鄉鎮機關、事業單位預算編制,有針對性、有計劃性爭專案、鋪攤子;第三,確定單位的業務重點,並依據業務的特點和需求合理對其分配資金。

  3.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加大支出控制力度

  內部控制制度是單位防範財務風險、保證資金安全的重要依據。因此這就要求單位構建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加大該制度執行力度,確保其能夠充分發揮起保障會計資訊準確、完整,防範會計資訊失真的作用;另外,單位加強對資金使用狀況的實時跟蹤,一旦發現資金使用漏洞及時彌補,最大限度上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4.培養預算編制人員創新意識,提高預算管理水平

  單位定期組織預算編制人員進行培訓和再教育,使其業務知識、預算編制技術不斷更新,持續提升其職業素質。同時,培養預算編制人員創新意識,鼓勵其能夠結合自身實際狀況和市場需求,開發更為高效的預算編制方法和途徑,規範預算編制行為,不斷提高預算管理水平。

  綜上,論文通過對鄉鎮機關、事業單位預算公開的概念及理論梳理,分析目前鄉鎮財政預算公開情況存在的如法律制度不健全、預算編制基礎不嚴謹、口徑不統一,預算監督弱化等方面的問題,提出自己的觀點,進一步加強鄉鎮機關、事業單位預算公開工作,可以從健全法律制度、改進鄉鎮機關、事業單位預算編制基礎工作、加大鄉鎮機關、事業單位預算公開監督力度、推進鄉鎮機關、事業單位預算綜合預算工作、發揮社會公眾監督力量、推動電子政務發展等方面入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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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彭京濤.論財政預算資訊公開存在的問題及對策[J].當代會計,201507.

  財政論文範文二:小城鎮建設與鄉鎮財政體制改革分析

  摘要: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迅速發展,城市化水平的不斷提升,如何推進小城鎮建設已成為了實現我國社會發展與農村發展的重大戰略。現階段,我國小城鎮財政體制改革與發展中仍然存在諸多問題,嚴重影響我國廣大農村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加快鄉鎮財政體制改革迫在眉睫。對此,本文以我國部分地區為例,就小城鎮建設與鄉鎮財政體制改革進行簡單的分析與思考,並提出一些可供參考的意見與措施。

  關鍵詞:小城鎮;鄉鎮財政;稅務;改革

  近年來,我國政府對小城鎮發展確定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並制定出了一套較為完善的行政政策。但由於財政體制改革進度緩慢且當前的財政管理模式,從一定程度上阻礙了小城鎮自身的經濟發展。下面,本文將從鄉鎮財政體制改革的角度對小城鎮的建設作出簡要的分析和初步研究。

  一、鄉鎮財政在小城鎮發展中的重要性

  一調整農村產業結構

  小城鎮財政主要服務於農村經濟的發展,因此應大力支援和發展國家倡導的新興產業,例如科技含量較高、綠色環保的新型農業,機械化、規模化農業生產等。促進農村的生產資源,向高附加值、汙染少、效益高的產業和產品轉移。同時還要通過制定相關政策,鼓勵鄉鎮企業發展,以點帶面,推動小城鎮經濟實現快速發展,以上這些,都離不開鄉鎮財政的支援。例如河北省絕大多數小城鎮雖然建立了國庫,但是其財務的預決算分配上仍然實行包乾制。這一現象出現的原因就在於小城鎮沒有穩定的稅收來源所決定的,以至於國庫成為了某些小城鎮領導的金庫。因此,小城鎮必須要加快農村產業結構的調整,來推動小城鎮經濟的發展,從而為政府權力的行使提供穩定的資金支援。

  二加快基礎設定建設

  城鎮基礎設施建設是小城鎮建設的重要路徑,同時也是促進小城鎮經濟發展與各項事業實現發展的重要基礎。當前我國有很多小城鎮由於基礎配套設施不夠完善,跟不上市場、產業的進步與發展,對小城鎮經濟的發展起到造成了極大的阻礙。據相關部門統計,目前我國小城鎮平均瀝青路面長度不足1.5公里,全國約有60%以上的集鎮缺乏集中供水裝置,3%以上的建制鎮缺乏良好的科教文衛條件。所以,如果能夠充分發揮出小城鎮財政的行政職能引導社會資本,則能夠有效的轉變以往單純依靠財政力量的投資體系,從而切實提升資金的使用效率與優化配置。

  三強化小城鎮政權建設

  小城鎮作為國家基層政府,在行政區域內具有政治、經濟與社會管理職能,小城鎮功能的發揮決定了自身經濟發展乃輻射周邊農村的效果。從某種程度而言,小城鎮財政是小城鎮政府集中運用資金的職能部門,它具科學理財、用財的功能,不但能夠確保小城鎮政府職能的履行,同時通過規範的財政體制約束能夠有效擴大小城鎮的自主權利,從而進一步提升小城鎮的經濟發展能力。例如江蘇省不少小城鎮在1999年下半年才明確行政機構的性質,但仍有其它地方定性為事業性質。因此部分鄉鎮財政所往往歸於財經辦管理或歸屬辦公室管理。此外,還有部分小城鎮政府過多的使用行政權力安排財政人員做一些與財政無關的工作,如計劃生育、徵地工作等。小城鎮財政機構處於何種地位?行使什麼職責?等並沒有詳細明確的規定。因此必須要做好小城鎮政權建設的工作。

  二、小城鎮財政管理體制現狀及問題分析

  一小城鎮財權事權不統一

  雖然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已經在我國大多數小城鎮施行,但由於財政包乾、統收統支財政運作方式的影響,小城鎮並不具有財政資金上的預算與決算權。上級政府決定具體數額,是根據小城鎮每年的利稅基數計算的,這一基數通常大,小城鎮一般很少有出現超收的現象。其次,雖然國家劃分了稅種,但是由於國家規定的國稅大部分都到了縣、市一級,地質則本屬於地方稅種但小城鎮將所收稅金交給上級單位後返利微薄,以至於導致一系列的不良後果,如:1.財政資金缺口大,導致政府亂收費、亂攤派甚至亂集資的現象;2.出現“揠苗助長、快鞭打牛”的局面;3.事權在下,財權在上,很難落實上級政府制定的一系列規劃。4.擴大鄉鎮之間的差距,富鎮得不到應有的發展、窮鎮也沒有足夠的轉移支付能力。

  二財政管理機構設定不合理

  鎮政府一般是財政所的管理機構,國稅地稅一般由上級單位垂直管理,由於管理範圍缺乏一致性,因此也往往會出現多個鎮只駐派一個地稅的情況。由於小城鎮財稅功能並不完善,而作為垂直管理的稅收系統在徵繳和管理上,地方財政與稅務部門間的協調性難度較大,甚至出現獨木難支的情況。在這一背景下,不但增大了地稅的徵收成本,也不利於財政部門工作制度的完善。

  三預算外資金管理不規範

  小城鎮財政資金主要源於自籌資金、預算資金與預算外資金,自籌資金一直處於管理較為混亂的狀態,甚至有不少小城鎮政府並未將自籌資金納入到財政管理體系當中,而直接交由負責的多個部門自行進行收支管理。此外,如果預算內資金出現較大的缺口是,小城鎮也往往會從預算外資金或自籌資金兩方面大做文章。

  三、小城鎮財政體制改革措施研究

  一擴大小城鎮政府事權及財政權

  我國政府及黨中央很早就提出了政府事權改革的基本意見,旨在縮小中央及省級政府的事權範圍,擴大縣、鎮兩級的事權範圍,其中主要包括社會治安、文化、教育、衛生、體育、科學等多個方面。在這一基本意見下,小城鎮政府將成為具有一定權利的實體政府。同時根據我國事權與財權相互統一的要求,小城鎮事權範圍的擴大也必須相應的擴大其財權,上級政府也應無條件的將對應的財政權利下放至小城鎮政府。目前我國已有多個地區的試點且取得了一些寶貴的經驗與良好的效益,因此這一做法應該繼續大力推廣並最好能有以法律檔案的形式加以明確。

  二科學劃分財稅分配比例

  不論國稅地稅,在長期的分稅制運作當中大部分都是統收統支財政或包乾財政的內容。因此分稅制在完善的過程重中應儘量將財政預算的權利下方至小城鎮,同時對縣、鎮兩級的不同分配比例予以明確。眾所周知,分稅制的重要目的之一就在於將小城鎮打造為一級獨立的財政系統,但是實現財政獨立必須要具備以下四個條件:1.管理許可權與首付範圍明確;2.組織機構健全、工作人員隊伍素質較高;3.預決算制度完善;4.設立鎮級金庫。如果不具備以上四個條件的任意一條,那麼分稅制也很難實現預期的效果。故而小城鎮分稅制的建立就必須要培育其財政的獨立性,也只有這樣才能夠讓分稅制的實行起到真正的實際作用。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小城鎮分稅制的完善和實施要因地制宜的開展。相關研究表明,財政年收入小於500萬的小城鎮,大部分資金均運用於科教文衛事業的投資與發展,難有充裕的資金再展開其他專案的建設。也就是說如果年財政收入達不到建立分稅制的物質基礎而推行分稅制,那麼無疑會對小城鎮的發展起一定的阻礙作用。

  三合理設定財稅機構

  當前我國大部分小城鎮財政機構隸屬於小城鎮政府管理,地稅機構則一般由縣、市直機關駐派,另外還有不少小城鎮試點財政與地稅合署辦公,都取得了較為不錯的成績。大量的實踐表明,財政與地稅機構的合理設定,不但利於財稅關係的協調,同時對於確保稅收職能完整、建立一級實體財政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在現實條件滿足的情況下,建議小城鎮財政與地稅機構合署辦公、合理設定、合理分工,共同促進小城鎮的發展。

  四明確財政資金管理範圍,強化財政資金管理

  通常,小城鎮資金包含預算內、預算外及自籌資金三個部分。但小城鎮財政資金的具體管理過程中自籌資金往往有多個部門分頭管理,遊離於財政管理之外。分稅制財政體制施行後,這一現象必然不利於財政職能的發揮,不但會使自籌資金的管理出現混亂,甚至會嚴重影響財政職能作用的有效發揮。鑑於此問題,可以通過三分法改為兩分法進行財政資金的管理,並嚴格按照《國務院關於加強預算外資金管理的決定》執行。將自籌資金納入到預算外資金內進行管理並統一交由小城鎮財政管理,這樣更有利於小城鎮財政資金效用的充分發揮。

  四、結語

  小城鎮政府財政權利的不斷擴大,不可避免的會出現隨意擴大財政支出這一問題,但這一問題是能夠通過約束性的制度體系來加以解決的。當前,我國正在展開的行政機關機構改革已經推行至基層政府,這也正是改革小城鎮財政體制的有利契機。只有建立起一套完善的財政監督、管理機制才能夠對小城鎮行政機關財權的利用形成有效控制,也只有不斷完善鄉鎮財政體制改革的各項配套工作,也才能夠真正確保小城鎮的財政體制改革取得成效。總而言之,在今後的工作中政府應該儘快建立和完善符合小城鎮發展實際情況的財政體制,從而有效解決小城鎮發展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同時要努力為小城鎮建設創設一個良好的改革與發展的財政環境,為小城鎮建設與長遠的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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