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民法考點之專利權
專利權Patent Right,簡稱“專利”,是發明創造人或其權利受讓人對特定的發明創造在一定期限內依法享有的獨佔實施權,是智慧財產權的一種。下面由小編為你介紹專利權的相關司法民法考點知識。
司法民法考點一
1、三種權利的概念
1申請專利的權利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據法律的規定或者合同的約定就發明創造可以向專利主管機關申請專利的權利。
2專利申請權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已經向專利主管提出專利申請但尚未獲得專利授權時享有的專利期待權。
3專利權是指專利權人在法定期限內對特定發明創造享有的專有權利;體現禁止性、排他性。
4申請專利的權利和專利申請權作為一種財產權利也是可以轉讓和繼承的。對於專利申請權的轉讓適用技術祕密轉讓的規定。因此專利申請權可以通過轉讓和繼承而繼受取得。
2、申請專利的權利、專利申請權與專利權的關係
1專利權的原始取得是通過行使專利申請權,經專利主管機關批准授權後取得的。
2民事主體取得專利權的途徑除了行使專利申請權而原始取得外,還可以基於專利權的轉讓和繼承等方式繼受取得。
司法民法考點二
1、發明人、設計人
1概念:指對發明創造的實質性特點作出了創造性貢獻的人。
△發明人、設計人只能是自然人。
2不能被認為是發明人或設計人:
A.只負責組織工作的人;
B.只是為物質條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
C.其他從事輔助性工作的人。
3共同發明人:兩個以上的人對同一發明創造共同構思,並且都作出了創造性貢獻的人,為共同發明人或共同設計人,其發明創造稱為共同發明。
△也只能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個人。
4發明創造是一種事實行為,不是法律行為,所以無須滿足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條件,只要該主體完成了發明創造,就可以被認為是發明人或者設計人。
5與發明人、設計人相關的一個概念是專利申請人。
A.專利申請人:指有資格就發明創造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申請專利的人或者是已經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專利申請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
B.專利申請人可以是發明人、設計人,也可以不是發明人、設計人。
△專利申請人只要對發明創造擁有合法權利職務、繼受即可。
2、發明人或者設計人所在單位
如果發明創造屬於職務發明,則有權取得專利權的主體應當是發明人或者設計人所在單位。
3、合法受讓人
合法受讓人,是指依法轉讓、繼承方式取得專利權的人。
△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可以轉讓和繼承;專利權經合法受讓後,受讓人就成為專利權的主體。
4、外國人
1在中國有經常居所或者營業所的外國人在中國申請專利的,根據《巴黎公約》規定,享受與我國國民同等待遇。
2在中國沒有經常居所或者營業所的外國人在中國申請專利的,如果其所屬國與中國有互相允許對方國民在本國申請和取得專利權的雙邊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按互惠原則,其所在國的法律承認我國國民在該國享有專利法上的同等待遇,則其可享受與我國國民同等的待遇。
△此種情況的外國人,在中國申請專利和辦理其他專利事務的,應當委託依法設立的專利代理機構辦理。
不走人行橫道被撞誰承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