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協議合同
補充協議是對原合同的補充或者變更,那麼怎麼寫呢?以下是在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範文,感謝您的欣賞。
範文一
以下簡稱由以下雙方於20 年 月 日本《合同之補充協議二》“本補充協議”在 簽署:有限公司,一家依據中國法律成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其法定地址為 號,法定代表人為 以下簡稱“甲方”;與有限公司,一家依據中國法律成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其法定地址為 號,法定代表人為 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
各方已於 日簽訂 合同及 日簽訂補充協議。
因此,各方在平等、自願、互利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 等達成本補充協議如下:
1、除本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本補充協議的定義與AA合同相同。
2、備案的AA合同不是本合同及本補充協議的替代或變更。
3、本補充協議中與 合同不一致的,以本補充協議約定的內容為準。
茲此,本補充協議雙方促使其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在文首所述日期和地點簽署本補充協議,以昭信守。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人: _____________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人: _____________
範文二
出賣人: 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 以下簡稱乙方
本協議是甲、乙雙方就《商品房買賣合同》以下簡稱為主合同內容的補充,以下簡稱本協議。甲方在簽訂協議前已按國家及政府有關規定向乙方明示並詳細說明了《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等有效規定,同時,乙方確認甲方向其提供了該商品房預售銷售的相關證書及證明檔案,並對合同條款作了必要的解釋和說明。甲、乙雙方的約定,僅限於雙方正式簽訂的合同及其附件,售樓書、模型及廣告等不能作為合同內容。以下協議內容為甲、乙雙方在此基礎上達成的平等、自願的約定:
一、對主合同第五條的補充約定:
對乙方提出的面積問題,甲、乙雙方發生爭執時,在房屋竣工後以蓬溪縣房地產管理部門最後測定的面積報告作為結算的依據,以最後測定的面積為準,多退少補。
二、對主合同第六條補充約定:
一、一次性付款:該套商品房總價¥ 元大寫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乙方在簽訂合同之日支付總房款的95℅¥ 元大寫: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其餘房款¥元大寫: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在交房前付清全部房款。
二、分期付款時間及方式:
第一次付款時間和金額: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當日付清總房款的 %,即¥ 元大寫: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第二次付款時間和金額:於 / 年 / 月 / 日前即工程進展到二樓封頂時付清總房款的 %,即¥ 元大寫: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第三次付款時間和金額:於 / 年 /月 / 日前即主體封頂封頂時付清總房款的 %,即¥ 元大寫: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第四次付款時間和金額:於交房前付清總房款剩餘的 / %,即¥ / 元大寫: / 拾 / 萬 / 千 / 百 / 拾 / 元整;
三、按揭付款方式:
1、按揭付款7日內付清全部首付款:該套商品房總價¥ 元大寫: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乙方按下列約定支付按揭首付款並辦妥
按揭相關手續。乙方必須於 / 年 / 月 / 日前支付購房首付款¥ 元大寫: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剩餘房款由乙方以該套房屋向銀行設臵抵押,並以甲方作為乙方借款的保證人,向銀行申請“個人住房按揭抵押貸款”,貸款金額:¥ 元大寫: 拾 萬 千元整,乙方委託銀行一次性將按揭款金額劃入甲方售房存款賬戶內。
2、按揭貸款保證人的保證期間及保證責任
甲方同意為購買本協議約定商品房的乙方辦理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保證人。經甲、乙雙方協商,就有關保證事項達成如下一致意見:
1甲方保證期間:自乙方與按揭貸款銀行簽訂《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合同》及《抵押擔保合同》之日起至乙方與按揭貸款銀行辦理完畢本協議項下房屋的抵押擔保他項權利登記之日止;
2甲方的保證責任:在甲方保證期間的,如乙方違反其與按揭貸款銀行簽訂的《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合同》及《抵押擔保合同》的約定而導致銀行追究其違約責任的,甲方應就其違約行為向銀行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3甲方擔保期內,因乙方未能按按揭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償還每期貸款本息,導致銀行從甲方賬戶中扣款包括貸款本息、罰款和復息等,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電話或書面通知3日內歸還甲方為乙方代付款項以銀行扣款憑證為準,並從甲方代付之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代還金額的 / ‰的滯納金。
4甲方擔保期內,若乙方出現違反按揭合同約定事項,致使甲方承擔連帶責任的,甲方有權按法律程式依法向乙方追償。
3、按揭實施辦法及相關責任
1乙方委託甲方代辦按揭:
乙方須於主合同簽訂後 / 日內即 / 年 / 月 / 日前主動將辦理按揭手續所需的相關檔案及相關費用詳見銀行住房貸款操作辦法交給甲方,用於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乙方應無條件地配合甲方和銀行等相關單位辦理按揭貸款手續。
2乙方承諾在簽訂主合同及本補充協議時,已經充分了解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辦理條件、程式及需交納的全部費用,並承諾自己的實際情況完全符合《個人住房按揭貸款承諾書》見附件六條件,如因乙方的實際情況與上述承諾不符合或因乙方的其他原因,而導致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二個月內仍未辦理完畢按揭貸款手續或被銀行拒絕辦理的,則視為由於乙方的原因未能訂立按揭貸款合同,乙方構成違約,甲方有權解除主合同,並追究乙方主合同約定總購房款10%的違約金。
物業承包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