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籤勞動合同工資怎麼辦
用人單位在僱傭勞動者時,一般都會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了勞動爭議,對於未籤勞動合同員工如何維權?以下是小編為你整理的未籤勞動合同員工如何維權,希望能幫到你。
1、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按照《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的規定,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
3、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並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從最低工資中扣罰款合法嗎
我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規定,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最低工資,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其僱主或用人單位支付的最低金額的勞動報酬。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工資、特殊工作環境、特殊條件下的津貼,最低工資也不包括勞動者保險、福利待遇和各種非貨幣的收入。最低工資一般由一個國家或地區通過立法制定。在國外,除了政府可以制定最低工資之外,某些行業的組織也可以自行制定該行業的最低工資。最低工資可以用月薪制定,也可以用每小時的時薪制定。最低工資的制定反映了監管機構對勞動者權益的保護。
未籤勞動合同員工如何維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應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且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
公司未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如果員工和公司雙方實質上已形成法律上所講的事實勞動關係,該勞動關係亦受法律保護。同時,若雙方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過錯在於公司,公司的做法明顯違反了勞動法和《深圳經濟特區勞動合同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
因此,員工完全可以通過法律保障自己的正當權益,可向所在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舉報,或向所在區的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要求公司發放工資,並賠償相應損失。
同時,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因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迫使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和經濟補償,並可支付賠償金。
如果用人單位沒有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是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二倍工資的。如果單位拒不支付,勞動者可向所在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還可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在此過程中,勞動者需要收集好相關的證據資料。如果勞動者在收集證據時遇到了困難,不妨諮詢一下勞動爭議方面的專家律師,以更好地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無故拖欠工資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