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級政治下第十課知識點

General 更新 2024年12月22日

  預習八年級政治知識的時候要充分發揮自己的主動性和能動性,找出本課主要要講幾個大問題,每個大問題下設有幾個小問題,即要分清文章的層次。小編整理了關於八年級政治下知識點,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八年級政治下知識點:第十課 我們維護正義

  1. 做人的基本要求是什麼?

  答:期盼正義、維護正義,是所有善良人的共同心聲。實施正義行為不做非正義的事,是做人的基本要求。

  2. 正義與非正義的行為是什麼?

  答:正義的行為是:在社會程序中,凡促進人類社會進步與發展、維護公共利益和他人正當權益的行為,都是正義的行為。非正義的行為是:凡阻礙人類社會進步與發展、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正當權益的行為,都是非正義行為。

  3. 正義要求我們做什麼?

  答:正義要求我們尊重人的基本權利,尤其要尊重人的生命權,公正地對待他人和自己。

  制度的定義是什麼?

  答:制度是以公開宣佈的程式和規則組成的系統。

  觀:公正的對待,必須有正義的制度來保證。

  觀:制度的爭議性在於,它的程式與規則不是少數人的利益指定的,而是為維護所有社會成員的利益指定的。

  4. 正義制度的作用?

  答:每個人既能從制度規則的正常執行中受益,又要受到制度和規則的約束。如果沒有制度和規則的支援,就難以實現社會公平。

  觀:我國相關制度的規定體現了正義,正義因制度而有保證。

  5. 正義和正義制度?

  答:即使是處於社會最底層的人,也可以得到基本的生存保障;即使是出於社會最不利地位的群體,也能夠得到社會的關愛,而不會成為被遺忘的角落。

  6. 正義對社會制度的重要性***為什麼社會發展需要正義***?

  答:⑴正義保障人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使人民得以生存和發展,推進社會的進步。⑵正義通過制度的調節以避免嚴重的社會分化,以利於社會健康、持續發展,造福每一個社會成員。⑶正義有利於增進人與人之間的溝通、理解,有利於社會的和諧發展。⑷沒有正義的制度就沒有真正的公平。

  7. 正義與公平的關係?

  答:當我們參與社會合作競爭的時候,正義的制度給與人們公平合作的支援和保障;在我們遇到不公平的事情時,公平的獲得也需要正義的制度作為支撐。從這個角度來說,沒有正義的制度就沒有真正的公平。

  8. 作為社會成員,我們為維護社會正義能做些什麼?

  答:作為社會成員,我們遵守社會規則和程式,就是在維護正義。我們要從小樹立以自覺遵守各項社會制度和規則為榮的意識,養成自覺遵守各項社會制度和規則的良好習慣,以實際行動維護正義。

  9. 面對非正義行為採取消極態度的危害?

  答:這些非正義的行為,會損害別人的權利和機會,進而危害整個社會。面對非正義的行為,一些人選擇消極的態度。這無疑會助長非正義行為的擴散,最終損害的將不僅是一個人的利益。長非正義行為的擴散,最終損害的將不僅是某一個人的利益。

  10. 正義感的具體內容?

  答:一個有正義感的人,會對正義行為表現出讚賞和崇敬之情,對正義充滿嚮往之情,樂於把正義的崇尚之情付諸行動。而面對非正義的行為,則會產生不安、不滿、憤怒等情緒,乃至採取行動來維護正義。

  11. 社會發展需要有正義感的人。

  歐陽修:“正直者不可屈曲”,杜甫:“達士如弦直,小人似鉤曲”,陶淵明:“不為五斗米折腰”,張確:“頭可斷,腰不可屈”,陸游:“白髮向人羞折腰”,一生正直有骨氣,“不阿順以取容,不迎合以求悅”。

  怎樣做是一個正直的人:堂堂正正、立得正行得穩、愛憎分明、正氣凜然、正大光明、無私無畏。

  12. 有正義感、為人正直,這是做人應該具有的良好品質。

  13. 作為中學生應如何做一個富有正義感的人?

  答:有正義感的人,應該做到:如果非正義的事情發生在自己身上,自己能夠採取正當方式,奮起抗爭;如果看到非正義的事情發生在他人身上,能夠見義勇為、匡扶正義。及時對受害者給予聲援和救助。當然,我們是未成年人,既要有見義勇為的精神,又要做到見義巧為,要儘量在不傷害自己的前提下,維護正義。

  第十課小結:做有正義感的人,不僅要求我們明辨什麼是正義行為,什麼是非正義行為,更重要的是去感悟,以昇華道德境界;去踐行,以伸張正義。我們不僅會為自身、為他人的正義去努力,更會為集體的正義去奔走,為國家的正義而奮鬥。

  八年級政治下知識點***一***

  公民的義務

  1. 問:法定義務的含義:

  答:法定義務是憲法和法律規定公民必須履行的。

  法律條文: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 問:公民為什麼在享受權利的同時,要履行義務:

  答:享受權利屬於獲得,履行義務屬於付出,只有付出,才能獲得。在我國,公民的權利和義務具有一致性。我們每個人既是享受權利的主體,又是履行義務的主體。自覺履行這些義務,是我們的“天職”,也是愛國的重要表現。我們要弘揚愛國主義精神,以履行法定義務的實際行動,表達我們的愛國之情。

  3.問:公民的基本義務的內容:

  答:我國憲法規定的公民義務是公民的基本義務。具體包括:維護國家統一和全國各民族

  團結;保守國家祕密;愛護公共財物,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

  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依法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依法納稅;等等。

  4.問:道德義務的含義:

  答:道德義務,是指社會成員依據社會道德規範,自覺自願地承擔對他人、對社會的道德

  責任。

  5.問:履行道德義務的意義:

  答:廣大社會成員自覺自願地履行道德義務,既利於形成溫馨、和諧的人際關係,又能夠促進整個社會的文明進步。

  法定義務與道德義務的關係:

  聯絡:諸如愛護公共財產、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等道德義務被國家認可為法律規範,即成為法定義務。

  區別:法定義務是由國家法律規定的,道德義務是在社會生活中自發形成的;法定義務以國家強制力作後盾確保履行,道德義務靠輿論、習慣和社會成員自覺自願來履行。

  6.問:我國公民的基本道德規範

  答:愛國守法、明禮誠信、團結友善、勤儉自強、敬業奉獻。

  八年級政治下知識點***二***

  生命和健康的權利

  1.人身權利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權利。公民的人身權利包括人格權和身份權。

  人格權的含義:就是做人的權利,是公民的基本權利。

  2.人身自由的內容及作用:

  人身自由是一項重要的人身權利。人身自由是我們參加各種活動,充分享受其他各種權利的基本保障。

  法律規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公民的人身和意志完全由自己支配。法律賦予我們廣泛的行動自由權,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類似非法搜身,非法禁閉、非法拘禁等限制或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行為,都為法律所禁止。

  3.生命健康權是公民參加一切社會活動、享有其他一切權利的基礎。生命健康權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權利。

  我國法律規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權,不容他人侵犯。

  4.我國法律對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權給予了特殊的保護。

  原因:未成年人是祖國的未來和希望,由於年幼、能力欠缺和經驗不足,生命健康權較容易受到侵害。保護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

  5.涉及保護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權的部分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當公民的生命健康權受到非法侵害時,受害人有權請求國家保護。侵害他人生命和健康為法律所不容,情節嚴重的要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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