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守自己心中的法則議論文
理查德·米爾豪斯·尼克松***Richard Milhous Nixon,1913年1月9日-1994年4月22日***是一位美國政治家,曾於1969-1974年擔任第37任美國總統,1974年時成為該國曆史上第一位在任期內辭職的總統但也是美國曆史上唯一一位在任期內辭職的總統。尼克松曾於1953-1961年擔任第36任美國副總統。
尼克松競選美國總統連任時,擔心失敗,派人在對手的辦公室安裝竊聽器,事發後又阻止調查,推卸責任,最後被迫辭職。如此偉大的人物怎麼會犯下如此謬誤?擔心失敗或許是他一個失敗的原因,但尼克松應該知道這樣做的後果,因此水門事件的根源是尼克松作為一個有權勢的人,卻不能認識到法則面前人人平等,也就沒能守住心中的法則。
康德說“我們頭上的燦爛星空,我們心中的道德法則”。試從整個事件去推想美國人民的反應:先是肯定尼克松,讓他再次競選成功上臺,然後否定他,在他競選成功後再被迫辭職。這一場選擇是艱難的。是任人唯“賢”還是“才”?尼克松在第一任期內政績斐然,他已經深得美國人民的擁護和信任,但他違背了公平競爭的道德法則。美國人民是有社會責任感的,他們堅定的選擇了法則。法則才是一個“人”的支撐,公平的法則更是一個國家得以強大的基石。對於能引導社會價值觀的公眾人物或說領導人物,更要堅守法則,不可陷入權利的泥沼,一失足而成千古恨。
然而在我們當今社會,一些有權勢的人不是靠法律,規則,常識去解決問題,不是以事實為依據,法則為準繩,而是依靠特權和身份,謀一己之利。如在一些地方嚴重的問題發生後,當地官員往往隱瞞不報,採取“封口”,“私了”,偽造證據來欺騙群眾,矇混過關。而最近,某歌唱家的兒子涉嫌***罪,被警察抓獲,而其實他在前幾年就無證駕車且打人,損毀他人機動車輛,因尋釁滋事罪被收容教養一年。這種“拼爹”的例子也並不少見。
是什麼導致了法則失去了威嚴?究其原因,一方面是這些權勢之人缺乏對道德的敬畏感,一種特權意識在他們心裡蔓延。他們認為憑藉他們的身份,什麼後果都能擺平,這顯然是一種權利通吃的做派,表現出了一種專制的劣根性。一旦事情包不住,就推諉扯皮把責任推得一乾二淨,或是拉出一兩個倒黴蛋來“問責”。公眾人物尚且如此,社會法則意識自然會淡泊,那口口聲聲的“反腐”也便只能走過場了吧。
而另一方面,權勢之人忽視法則屢試不爽是由於公眾一次次的無原則的原諒。權勢之人曾經也一定獲得過公眾的肯定,是公眾心中的“好人”,“模範”。於是群眾雪亮的眼睛就被矇蔽了。就像每次明星犯了什麼錯都能讓粉絲們無條件體諒一樣,好人有了什麼錯誤,我們總會想方設法為其找藉口開脫,哪怕這是藉口是多麼低階無理。於是隨隨便便的一個***就算“將功補過”。而正是一次次的輕易姑息導致了道德的滑坡,這一點,我們是應該向美國人民學習的。
尼克松是一面鏡子,折射出的是法則的力量。現在社會提倡一個詞,叫“社會公信力”,我想,若是我們都能堅守住心中的法則,做到法則面前人“人”平等,重建並提升社會公信力也便有了希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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