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留學獎學金計劃
曾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回國後服務尚不滿五年。專案有特殊規定的,按相關規定執行。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國家留學獎學金申請方法相關的知識,希望對大家有用。
公派留學獎學金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質,無違法違紀記錄。
2.具有良好專業基礎和發展潛力,在工作、學習中表現突出,具有學成回國為祖國建設服務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3.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不具有國外永久居留權。申請時應為高等學校、企事業單位、行政機關、科研機構的正式工作人員或在校學生,年齡滿18週歲。
4.身體健康,心理健康。
5.符合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條件 及留學國家、留學單位的語言要求。
6.符合申請專案的其他具體要求。
第七條 暫不受理以下人員的申請
1.已獲得國外全額獎學金資助。
2.已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且在有效期內。
3.已申報國家公派出國留學專案尚未公佈錄取結果。
4.曾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未經國家留學基金委批准擅自放棄且時間在5年以內,或經國家留學基金委批准放棄且時間在2年以內。
5.曾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回國後服務尚不滿五年。專案有特殊規定的,按相關規定執行。
公派留學獎學金政策
1.國家教育委員會留學生司、外交部領事司、公安部六局《關於國家教委留學服務中心等單位受理公派留學人員申辦簽證的有關事項的通知》
2.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實施細則
3.國家教育委員會、公安部、外交部《關於公民出國留學持用因私普通護照的通知》
4.公安部六局《關於為公派留學人員審批辦理因私普通護照有關事項的通知》
5.關於公派留學人員出國留學統一持用因私普通護照的通知
6.國家教委留學生司、公安部六局、外交部領事司對《關於公民出國留學持用因私普通護照的通知》中有關事項的說明
7.補發丟失護照的規定
8.衛生部、公安部《關於中國公民出入境提交健康證明的通知》
9.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於進出境旅客通關的規定》
10.對中國籍旅客攜帶物品進境稅收政策有新調整
11.教育部、財政部關於印發《調整國家公派留學人員獎學金資助標準》的通知
12.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JW108表管理辦法
13.關於公派留學人員辦理出國手續不再查驗單位公函的通知
14.未成行公派留學人員護照暫行管理辦法
15.關於收繳、保管因公赴港澳通行證具體實施辦法的通知
南京市政府外國留學生獎學金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