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認識企業稅收籌劃
企業要生存、發展、獲利,獲得投資者最大額度的投資。追求股東財富最大化是根本目標。實現該目標的途徑總體來說有兩條:一是增加企業收入,二是降低企業成本費用。而企業稅款就是作為一項費用存在的,它與企業的經濟利益是此消彼長的關係。但我國是法治國家,納稅人必須根據稅法的規定性履行納稅義務。違法偷逃稅行為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於是謀求合法避稅便成了人們的最佳選擇。稅收籌劃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應運而生的。
當然稅收籌劃產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納稅人的主觀原因外,稅法制度存在差異和稅法本身存在缺陷也是稅收籌劃得以產生並獲得成功的主要原因。如國家為了對某些徵稅物件和納稅人給予照顧或鼓勵而採取的各種稅收優惠措施,包括減免稅、退稅、起徵點和免徵額設定、費用附加扣除、虧損抵補、資產優惠處理等,這些稅收優惠措施使得各個地區、部門、行業、企業和產品在納稅上存在很大的差異。這些差異成為稅收籌劃產生和成長的土壤,吸引著納稅人千方百計地創造條件進入享受稅收優惠的範圍內合法避稅。
二、稅收籌劃的概念及特徵
稅收籌劃是指在國家稅收法規、政策允許的範圍內,通過對經營、投資、理財活動進行前期籌劃,儘可能地減輕稅收負擔,以獲取稅收利益。
稅收籌劃具有以下特徵:(1)合法性,它是稅收籌劃的前提,也是本質特點。納稅人必須嚴格地按照稅法規定充分地盡其義務,享有其權利才符合法律規定,才合法。稅收籌劃只有在遵守合法性原則的條件下才可以考慮納稅人少繳稅款的各種方式。它與偷稅、逃稅有著本質的區別,後者是納稅人採取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簿、記賬憑證,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不列、少列收入或進行假的納稅申報手段,不繳或少繳應納稅款的行為,是法律所不許的非法行為;(2)預見性,稅收籌劃是納稅人對企業經營管理、投資理財等部分活動的事先規劃和安排,是在納稅義務發生前進行的,具有超前性。而偷稅是應稅行為發生以後所進行的,對已確立的納稅義務予以隱瞞,***,具有明顯的事後性和欺詐性;(3)選擇性,稅收籌劃與會計政策有著密切的關係,受會計政策選擇的影響非常明顯,可以說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過程也是一個會計政策選擇的過程;(4)收益性,稅收籌劃作為納稅人的一種理財手段,不僅可獲得直接經濟利益,而且可通過遞延稅款的辦法進行籌資以獲得間接利益,從而增強抵禦財務風險和經營風險的能力。
稅收籌劃是對稅收政策的積極利用,符合稅法精神。進行稅收籌劃使納稅人被動的納稅行為變成了一種具有主觀能動性的行為,對徵稅機關來說,利用納稅人的這種積級性,不但抑制了偷稅、漏稅、逃稅;而且方便了徵稅。從而鼓勵了納稅人依法納稅,提高了納稅人的納稅意識。
三、如何進行稅收籌劃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企業經濟出現了多元化、多渠道、覆蓋面寬,涉及範圍廣的趨勢,稅務籌劃主要通過縮小稅基、適用較低稅率,合理歸屬企業所得的納稅年度,延緩納稅期限,實行稅負轉嫁,進而達到降低整個企業的稅負水平。
從財務管理的角度可以分為籌資、投資、盈餘分配等多個領域的籌劃。企業籌資有兩個途徑:權益籌資和負債籌資。前者風險小,但籌資成本較高,後者籌資風險大,但利息費用可以在稅前列支且利息率相對於股東報酬較低,其成本也就較低。相比而言,負債籌資更具有節稅作用。
企業投資可以通過選擇投資地區、投資行業、投資企業組織形式、投資型別等來進行籌劃。我國稅法規定,在國務院批准設立的高新技術開發區、沿海經濟開發區、經濟特區和老少邊窮地區投資,可享受稅收優惠;投資於基礎產業、高新技術產業以及國家急需發展的計算機軟體等行業,可享有相應的稅收優惠;而選擇了生產行業,生產不同的產品又有不同的稅收規定。另外在企業組織形式的選擇上可以是合夥或公司,大多數國家對這兩種組織形式均實行差別稅制。由於分公司不是一個獨立法人,它實現的盈虧要同總公司合併計算納稅,而子公司是一個獨立法人,母、子公司應分別納稅,而且子公司只有在稅後利潤中才能就股東佔有的股份進行股利分配。
另外稅法中一般都包含虧損遞延條款,允許虧損企業免交當年所得稅,且其虧損可向後遞延以抵消以後年度盈餘。因此,不論新建還是併購,對投資方式的選擇是企業確立投資專案後須考慮的重要問題。企業可以選擇那些管理不善或資金週轉不靈但發展前景良好的虧損企業作為兼併物件,以充分利用盈虧互抵進而減少納稅的優惠政策。
盈餘分配也可以通過稅收籌劃達到最優。企業經營已結束,本會計期間的淨利潤已結出,現金流量數額已確定。企業的稅後利潤可以當期分配也可以以後分配,可以分配現金也可以分配實物,可以分配現金股利也可以分配股票股利。雖然利潤分配是在當期繳納所得稅後進行,但本期稅後利潤分配卻會對將來的籌資、投資以及生產經營產生影響。
稅前利潤是計算應納所得稅稅額的主要依據,經營利潤和企業經營業務的會計處理方法直接有關,我國稅法給企業提供了選擇不同方法的機會,這也為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提供了可能。如折舊方法選擇、無形資產、遞延資產的處理、稅前利潤調整專案考慮等。
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最終目標是為了實現合法節稅增收,提高經濟效益。但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和將籌劃付諸實施的過程中,又會發生種種成本,因而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必須先對預期收入與成本進行對比,只有在預期收益大於其成本時,籌劃方案才能付諸實施,否則會得不償失。如果只是為了趕時髦、隨大流一味追求稅務籌劃,為籌劃而籌劃,不遵循成本效益原則,是不符合市場經濟規律的。總之稅務籌劃是一項應當全面考慮、周密安排和佈置的工作,應做到事先籌劃、事中安排、事後總結,最終達到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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